我知道我面前要走的路只有一条:就是离婚,但是,我有太多的不舍,最不舍的是我五岁的儿子。当初嫁给他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连首饰都只有几百元钱的,我一心只想着,只要他对我好就行。其他的无所谓,身外物而已。但是,真的没有想到,在我们条件并不富裕的情况下,他却找了小三,那个小三,她见我老公对人好,对他起了爱意,故经常对我老公百般示好!温柔体贴!并对我老公表示,愿意无名无份,默默的照顾我老公的父母,为我们洗衣做饭,只要每天能见我老公一眼,我老公挡不住其的攻示,和她在一起了。
她的前夫,在她只有一个小孩的时候,就有了情人,后来,还背着她在外面和情人生了一个小孩,本来,她应该是非常能体会到被小三伤害的痛苦,但是,她为了自己能够找到一个好男人照顾她,并没有因为抢走我老公,伤害了我,对我愧疚半点,却对我其及恶毒,我老公和她同居期间,当我给我老公打电话时,她故意在旁边大声对她儿子说:“去,坐在你爸爸身边吃饭”来气我!还对我老公说,我老公的工资要全部交给她保管,只能给我儿子生活费,不准给我分毫钱!更不准给我打电话,不准接我的电话。在我老公回到家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跟我说,我老公是如何的爱她,他之所以回家,只是因为责任,我老公已经答应了她,生生世世都会和她在一起,永不分离。更跟我老公说,必须在2012年她的生日那天,和我已经离了婚,并为她戴上订婚戒指等等。总之,她一直以来,丝毫没有因为抢了我的老公,伤害了我及我的家人和我的儿子,破坏了我的家庭而感到一丝内疚,还盛气凌人对我如此之说!开口闭口就是爱是没是对错的,难道她不知道,爱是没错,但是爱上一个有老婆的,就是破坏别人的家庭,就是错的!难道说如果我爱钱,我就要去抢银行?爱就可以不要脸?非要弄得别人家破人亡?想想当初对我老公所说的心甘情愿无名无份,不用离婚,到后来,让我老公和她同居,不给我钱用,还让他第二年离婚,并为她戴上订婚戒指!!!
可恨、可恼、可恶至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