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今天出门,差点遭遇米国警00 察的钓0 鱼0 执 0法。
在高速最左侧车道上,我淡定的开着车,忽然发现车后面有一部车跟的很紧,我看看时速已经76迈(换算成公里,乘以1.6,这边限速高速70迈,不过一般可以开到80迈),就决定让道给他,结果换到第三车道后,处在第四车道的尾随车辆并没有超过我。正奇怪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喇叭声,大概意思是我已经超过70迈,超速了。哥那时候下了一跳,不会76迈都抓吧,一抓就是150刀呐……于是赶紧减速,想要靠边停车,然后看到的景象是,那部蓝色的警 0车(以前看到的,都是黑色的)华丽丽的从我车前超过,下60号出口高速而去。
事后想起,有某位学长就是和我相同遭遇,不过他是在晚上开高速,看到后面车跟太紧,以为是坏人,于是赶紧提速,一上80,警 00车就拉响警笛,扑上来了。
幸亏哥上高速就有开定速巡航的习惯,不然那时候一紧张,油门一大,也是挨罚单的下场。
哇哈哈哈哈!人品啊,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