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张秀琴),女,65岁,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宋庄村人。11月22日(星期一)到菏泽市立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查出患有直肠癌。除此病症外其它检查项目均为正常。负责检查治疗的是普外一科主治医生邹兴存。医生安排11月25日上午手术。
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8点给张氏实施手术。主刀医生是邹兴存。邹兴存在手术中误把张氏血管切断,造成患者大量的流血。致使手术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血液,仅当天输血一项费用就高达4万多元。一直到下午3点,一直在缴费要血,医生邹兴存在实在没有办法再隐瞒的情况下告诉了我们大量输血的真正原因。他当场向我们家属表示抱歉误把病人的血管弄断造成出血不止,并让我们家属签字,要在手术中用图钉将血管钉住,问我们同不同意,当时我们为了抢救病人性命无奈就给签了字,用图钉钉住血管后,仍然没有效果。一直到晚上7点,病人还是止不住流血,后用砂布堵住缝合。送入ICU(重症监护室),当天晚上一直到第二天下午26日(星期五)还在不停的输血,但终因失血过多致使病人死亡。
病人张氏死亡后,菏泽市立医院的领导让我们不要声张,并且表示给我们满意的答复,并答应给我们合理妥善的处理。我们家属就一直等待院方答复的结果,直至29日上午院方也没有给我们答复。并且医生篡改了手术前病人家属签字的协议,在签字协议上增加了一句话:“手术过程中有可能伤及血管引起大出血”。
病人死亡后,家属多次找院方要求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给予合理的赔偿,并向医院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反映情况要求合理解决。29日(星期一),在医院不能给予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家属到菏泽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反映了情况。
现在市立医院根本不接待和理会我们家属提出的要求,家属来医院解决问题,在三楼办公区找不到一个人,医院的领导都躲着我们,科室主任也找不到,主治医生也都不见人影。
30日(星期二)下午2点多,病人家属70多岁的宋玉勤在医院院内要求解决问题时,竟然在医院内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殴打。110赶到后,那伙人又当着110**的面殴打了病人亲属陈振龙。打人过程全部都在监控摄像头有效范围内,出警110**当时到监控室查看了监控录像。病人家属也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了菏泽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两个被打的病人亲属到西城***录了口供。
菏泽市立医院医生,在实施病人手术中无视病人生命权力严重失职。造成事故后,医院不能公平公正正确处理这起医疗事故,并且篡改病人手术前的家属签字协议,严重违背了医风医德和践踏了法律,并指使不明身份的人殴打死者家属。
我们强烈要求:医院要勇于承认责任,严惩庸医,还死者一个公道,追查勾结地痞流氓殴打死者家属的真相,严惩打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