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物价局
2012年春运价格检查处罚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春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对春运价格进行了检查,现将元月8日至元月9日查处的违价企业和车辆公告如下:
一、常德欣运集团石门分公司湘J04108石门至苏市班线车每人票擅自涨价13元。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64元、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三和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至新关(湘J63289、湘J62731等11辆)线路班车每人票擅自提价0.5元,给予该公司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三、通达联运公司湘J65081石门至白云班线车每人票擅自提价1元,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石门县物价局
2012年春运价格检查处罚公告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春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对春运价格进行了检查,现将元月10日查处的违价企业和车辆公告如下:
一、石门县西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至南岳(湘J62526)班线车每人票擅自涨价7元。我局已责令多收价款203元退还给乘客,并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湖南三和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至皂市(湘J65335)线路班车每人票擅自提价1元,给予该公司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石门县物价局
2012年春运价格检查处罚公告
(第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春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对春运价格进行了检查,现将元月11日查处的违价企业和车辆公告如下:
常德欣运集团石门分公司湘J17825石门至南镇班线车到壶瓶山后,对到南镇的乘客每人票擅自涨价25元,到东山峰的乘客每人票擅自涨价20元。我局已责令该公司全部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2012年春运价格检查处罚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春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对春运价格进行了检查,现将元月8日至元月9日查处的违价企业和车辆公告如下:
一、常德欣运集团石门分公司湘J04108石门至苏市班线车每人票擅自涨价13元。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64元、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三和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至新关(湘J63289、湘J62731等11辆)线路班车每人票擅自提价0.5元,给予该公司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三、通达联运公司湘J65081石门至白云班线车每人票擅自提价1元,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石门县物价局
2012年春运价格检查处罚公告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春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对春运价格进行了检查,现将元月10日查处的违价企业和车辆公告如下:
一、石门县西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至南岳(湘J62526)班线车每人票擅自涨价7元。我局已责令多收价款203元退还给乘客,并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湖南三和交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门至皂市(湘J65335)线路班车每人票擅自提价1元,给予该公司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石门县物价局
2012年春运价格检查处罚公告
(第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春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县交通局等执法部门对春运价格进行了检查,现将元月11日查处的违价企业和车辆公告如下:
常德欣运集团石门分公司湘J17825石门至南镇班线车到壶瓶山后,对到南镇的乘客每人票擅自涨价25元,到东山峰的乘客每人票擅自涨价20元。我局已责令该公司全部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