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吧 关注:132,999贴子:1,193,887

【授权转载】Because Of Love by 204720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给百度


1楼2012-01-11 20:58回复
    这是《归剑入鞘》那位姑娘的另一篇文
    写在《归剑入鞘》之前 算是……唔 小情小爱模式全启吧 没有什么案子 主要纠结于梅丽 医生和侦探三者之前还有 到底是不是爱 到底什么是爱 到底该不该爱 这么些个问题
    甜文
    ……我废话这么多也没介绍到点子上嘛= =


    2楼2012-01-11 21:02
    回复
      2025-08-23 13:41: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授权书:
      204720 2012-1-8 03:10 AM 对不起我时隔了八个多月才又回来论坛继续鸡血阿福= =
      如果姑娘还想转文的话就随便转吧,抱歉Orz
      【原创】【Sherlock2010/HW】Because of Love
      作者:204720
      弃权声明:他们属于彼此^^
      分级:R
      摘要:当Sherlock Holmes决定说谎时,恐怕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来那是谎言。
      


      4楼2012-01-11 21:06
      回复
        原文地址:
        http冒号//www。mtslash。com/viewthread。php?tid=12522&page=1
        请自行替换……


        6楼2012-01-11 21:07
        回复
          我不保证有不被抽掉的地方 反正现在度娘有只看楼主了 我就随意搞了= =
          以及 前面忘说了 这篇文在随缘也是精品


          7楼2012-01-11 21:08
          回复
            《Because of Love》
            John认为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并非因为开始想要追求一种平静的生活,而是因为他爱她。看来他的同居人也这样认为。
            “为什么?”Sherlock微微侧过头,直言不讳地问道,可没等John说半个字就自行补上了答案,“因为你爱她。”
            John沉默了几秒,点了点头:“是的。”

            自死里逃生那日已经过了将近三个月,全世界唯一的咨询侦探与他的医生助手还活着,而那个一副戏剧腔的恶棍也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逍遥法外。
            Moriarty逃脱了,John确信那个混蛋依旧虎视眈眈,视Sherlock为眼中钉——或者意中人,以一种恶心而扭曲的方式——像只长手长脚的蜘蛛一样蛰伏在犯罪网络的深处,用他套着Westwood西装的爪子拨动蛛网,粘糊糊地监视着他们的行踪。
            “从某种角度而言,他们还真像,一模一样地让人讨厌。”Sherlock深陷在壁炉边的沙发里,显然还没从Mycroft刚刚的拜访所带来的坏心情中解脱出来,扯锯条一样作践着他的小提琴。
            “打住,马上!”John显然也知道“他们”指的是谁和谁,被刺耳的噪音吵得头皮发麻,站起身走去厨房倒了杯水,不抱什么希望地劝了一句,“Sherlock,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可以,我是说起码Mycroft……”
            “永不。”Sherlock不等他说完便打断他,放下小提琴,“水,我也要。”
            “得了吧,你又不是真想要,”Sherlock心情恶劣——Sherlock变本加厉地支使人,这样简单的两步推导John完全能够胜任,于是根本懒得搭理他,举着印有泰迪熊图案的马克杯立在厨房门口,惟妙惟肖地模仿Hudson太太的语气,“not your housekeeper~”
            “那个可笑的杯子是怎么回事?”
            “跟你说过,Sarah送的,你也有一个,印着……”
            “扔了。”
            “……印着Hello Kitty。”
            “什么玩意儿?”
            “一只卡通猫,外国的……日本的,我猜。”
            “简直不可置信,”Sherlock裹着丝绸睡袍窝在沙发里讨人嫌地嘟嘟囔囔,“你会浪费你有限的脑容量去记住一只……”
            “Sherlock?”John的语气带有警告意味地上扬,Sherlock终于闭嘴了。
            最近这个月对于绝大部分大不列颠公民来说是可喜的平静,对于Sherlock Holmes而言却无异于2012提前光临,Hudson太太的墙壁没完没了地跟着遭殃——John已经尽力不让手枪离开自己的视线一步,可谁能想到呢,Sherlock这时倒记起了他们的厨房里还有叉子和餐刀——在第七次或者第八次把餐具从靠墙的长沙发缝里翻出来时,John终于忍无可忍地冲他吼道:“Sherlock!你再敢把这玩意儿往墙上扔我就……”
            “Bored……”Sherlock已经无聊得提不起劲头高声抱怨了,像只刚做完绝育手术的猫一样无精打采地蜷在壁炉边,又喃喃地重复了一遍,“bored……”
            所以换个角度想想,Mycroft的偶尔拜访也不错,至少能让Sherlock打起点精神跟他斗斗嘴。John立在厨房边喝着水,室间沉默下来,唯剩窗外的雨声。大雨带走伦敦夏季闷热的暑气,John边喝水边构思着明晚与Sarah的约会——不仅这个月没什么案子,事实上这三个月都没什么大事件发生,似乎从那次死里逃生之后,生活突然平静下来,像小舟冲过湍流后划入平缓的水面,他与Sarah多了很多时间相处,正常地约会,吃吃饭、逛逛街、看看电影,感情如被河流挟卷的泥沙一样在静水下慢慢沉积。
            Sarah是个奇妙的姑娘,同时具有包容力——并不是John愿意妄自菲薄,但平心而论,自己确实不是个合适的男友人选。他本以为经过走私绑架案和Moriarty事件后Sarah会明白这一点——自己无法放弃与Sherlock联手探案的冒险生活,也不能带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可是正与之相反,Sarah却比以前更热情了,而后他们终于跨过了最后那条线。
            在Sarah的公寓过夜那日,转天清早John回贝克街换衣服,轻手轻脚地走上楼梯,讶然发现Sherlock已经坐在了客厅里,壁炉前的老位子,不知道是刚起还是整夜未眠。
            “Morning……”他有些心虚地跟同居人打了个招呼,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心虚个什么劲儿——或许是怕Sherlock毫不客气地扔出一句:“哦,终于和她睡过了?”尽管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自己也没做错什么,想到要被他这样一针见血地点穿也让John觉得有些不舒服。
            但Sherlock并没有说——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坐在那儿,视线从手中书页上稍微抬起片刻,淡淡扫了John一眼,随即重新埋首到书籍中去。
            那是个阴天,晨光像笼着层薄纱一样朦胧,John轻咳一声,为Sherlock把客厅顶灯打开,室间蓦然明亮起来,壁炉前的人翻书的手指顿了顿,目光依旧盯着书页,同时挑起一边眉毛问了句:“Breakfast?”
            “等我先去换个衣服。”John点点头,返身走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简单冲了个澡,第一千次觉得自己的室友并不像许多外人说得那样,完全是个怪胎——事实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相当体贴人意。
            


            8楼2012-01-11 21:09
            回复

              雨声连绵,John举着马克杯,手腕无意义地晃了晃,低头望着小半杯水在手中微微荡漾,又抬头看了Sherlock一眼,觉得他那副既百无聊赖,又像还在跟他哥赌气一样蜷缩在沙发里的样子很有些可怜——好吧,也有些可爱——忍不住软了心肠,决定还是为他倒一杯水,尽管他一定不是真的想喝。
              “许多外人”是怎么说的来着?“哦,Sherlock Holmes的专属老好人John H. Watson,承认吧,你就是拿那个怪胎没辙。”
              “你跟她说过了?”
              John正要返身去厨房给他倒水——就用那个Hello Kitty的杯子——却听到沙发里的人蓦然突兀地发问,不由愣了愣,诧异反问道:“说什么?”
              “说你想跟她结婚,蜜月去海边,然后生两个孩子,礼拜天推着婴儿车去公园散步……”
              “停,Sherlock,等等……”John完全不想去搞清Sherlock是怎么读到自己脑中的念头的——或许是上次一起乘出租车路过某家首饰店时,自己的目光在橱窗上多停留了一秒;又或许是因为自己开始下意识地去注意报纸上的度假胜地广告——总之他丝毫未曾怀疑过同居人的观察能力,也不认为这些蛛丝马迹能够逃过他的眼,只是“礼拜天推着婴儿车去公园散步”?John向上帝保证自己可还没想得那么长远。
              “好吧,你猜对了,又一次……”
              “不是猜的。”
              “OK,是推理,我知道,”John扬了扬手里的马克杯,摆出一副“不跟你争这个”的架势,“我承认我确实想过……不过也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没想那么多,真的。”
              “你没跟她说过。”对方直截了当地跳到答案。
              “是的,没说过,我想还不是时候,”John的思路轻而易举地被他带着跑,“其实我们刚认识四个月……”
              “然后你要跟她结婚了。”
              “……我没这么说,”John突然笑了,多少觉得跟他深入地谈这个话题有点奇怪,但还是如实讲出了自己的想法,“当然婚姻是个安定下来的好方法……大概吧,也许就是想要和什么人安定下来了,”他又喝了口水,像在掩饰坦诚心意后的小尴尬一般跟Sherlock开了个玩笑,“别跟我说你不理解,你不早就是个已婚男人了——和你的工作——你知道这事儿挺好的。”
              “为什么?”Sherlock突然站起身,一扫方才萎靡不振的神色,快步地、流畅而优雅地走到John身前,微微侧过头,像只好奇的暹罗猫一样望着他,直言不讳地问道。
              John愣愣地看他走近,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路,也不知道他的“为什么”是指“什么为什么”,不过Sherlock没等他说半个字就自行帮他补上了答案:“因为你爱她。”
              “…………”John这下明白了,Sherlock或许是在问“为什么是Sarah”。他与他对视,看到对方的眼睛似乎在说:“别否认,你脑子里写着呢,我早看穿了。”
              不过John也没打算否认——Sherlock是对的,一如往常——想安定下来,yes;随便什么人都可以,no。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并非是因为开始想要追求一种平静的生活,而是因为他爱她。所以他只是沉默了几秒,随即点了点头:“是的。”
              


              9楼2012-01-11 21:09
              回复

                但Sherlock的下一个动作是John无论如何也没有预料到的——他突然迅速地倾身而前,保持着微微侧头的姿势,唇角印上他的唇,而后像刚刚一样流畅而优雅地擦过John身边,走进厨房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两口,又一阵风似地走出厨房,边走边放下挽起的衬衫袖口,随手拿过椅背上搭的西装外套,望向厨房门口仍回不过神来的人,挤出个惯常那样的、有些讽刺、又有些孩子气的假笑:“不用等我吃晚饭。”
                “哦……”John艰难地想起Mycroft方才来访的目的正是要提醒Sherlock晚上准时参与家庭聚餐——他刚刚是不是吻了他??
                礼拜六,一个多适合温馨的家庭聚餐的日子——他刚刚他妈的是不是吻了他?!
                或许那也算不上一个吻,短暂的,甚至比一秒钟更短,简单的双唇相贴,稍沾即离……但John能感到,感到自己唇角有未干的水渍,而对方的嘴唇干燥……
                他该不是真的那么想喝水吧……吻……不,即使他不叫Sherlock Holmes,不懂什么演绎法推理,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一定不是……吻……冰箱里有下午去超市时,顺便绕路去隔街那家中国餐馆买的外卖……吻……双人份煎饺……吻……或许该给他留几个煎饺做夜宵,鉴于据说在Holmes家的聚会餐桌上,嘴巴的唯一用途只是用来上演一场了无新意的唇枪舌战……吻……唇枪舌战……吻。
                Sherlock将西装外套搭在肘弯,蹬蹬地走下楼梯,富有韵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John立在厨房门口,像台散热不良又同时跑了太多程序的笔记本电脑,彻底死机了。


                10楼2012-01-11 21:10
                回复
                  2025-08-23 13:35: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地球肯定绕着太阳转,Sherlock Holmes肯定从不爱人,看在上帝的份上,这是小学课本上的基础知识。
                  可谁知道呢?自哥白尼发表日心说已经过了将近五百年,五百年!没准地球早不绕着太阳转了!
                  John平躺在床上,控制不了自己去设想那百万分之一的可能——自己承认爱Sarah,然后他吻了自己,这事儿要搁在普通人身上,起码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是因为对方嫉妒了,或者是想争取什么,一个吻,一种变相表白。
                  但当这事儿发生在Sherlock Holmes身上时,可能性就不得不锐降到百万分之一。
                  不过即使只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John也控制不了自己去设想,像Sherlock跟他说过的那样:“如果你就要死了,在你生命的最后几秒钟,你会说什么?用用你的想象力!”
                  上一次自己回答——我不需要。而这一次,John想,自己终于需要了。
                  事实上后来有一晚,他们面对面坐在窗边书桌前,Sherlock在看文献,而John在更新博客,那时他又对他说起过——关于设想——John还把Sherlock的话随手记到了博客里:
                  “设想非常重要。对已经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
                  所以假设那百万分之一可能是真的,John认真地考虑着,假如Sherlock真的是那个意思,自己该要怎么办。
                  拒绝他?天知道他会不会黯然神伤。天知道自己竟然把Sherlock和黯然神伤放在同一个句子里。天知道自己竟然真的不忍心让他黯然神伤。
                  可还能怎么办呢?自己又不是Gay——喜欢男人没什么不好的,但也不能强迫自己去喜欢——“告诉过你们了,我不是Gay。”天知道这是自己这礼拜第四次使用这个句式了。天知道自己已经用了太多的天知道。
                  去他妈的演绎法推理!最终John抽回枕得发麻的手臂揉了揉脸,觉得自己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就真要因为CPU过载而完全报废了。
                  “如果你就要死了,在你生命的最后几秒钟,你会说什么?用用你的想象力!”
                  假如再听到同一句问话,John想自己恐怕也只能扔出同一句回答:
                  “上帝救我。”
                  虽然上帝没空管这档子鸡毛蒜皮的小事,而John H. Watson也没有Sherlock Holmes那样的推理能力——这一点也不难为情,要人人都跟Sherlock Holmes一样这世界就毁了——但普通人自有普通人处理事情的办法,通常也很管用,那就是出言直问。
                  


                  12楼2012-01-11 21:11
                  回复

                    壁钟悄悄走过十点,John猛地从小寐中睁开眼——他刚才的确是睡过去了一小会儿,军旅生活把他锻炼得性情沉毅,不像许多人那样婆婆妈妈地做过了决定也还要一想再想——但与此同时,战争也给他留下了有点风吹草动就警醒过来的后遗症,于是在听到楼梯上传来的脚步声时便猛地醒了过来。
                    几不可闻的,轻快而富有韵律的,除了Sherlock不会有别人。
                    卧室没开窗,稍微有些闷热。John抬起手,潦草地抹了把沁出细汗的额头,起身走出房门,决定必须要向同居人问清楚,那个见鬼的吻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Sherlock没呆在客厅里,但他的卧室门虚掩着,John下意识地像在每一次拉开冰箱门之前那样吸了口气,抬手扣了扣门:“Sherlock?能进去吗?”
                    门内没有答话,以John对同居人的了解,这多半意味着他懒得出声,于是没像个傻子一样呆站着,直接伸手轻轻推开门。
                    但John错了,Sherlock也不在卧室里——卧室灯亮着,说明他确实回来了;洗漱间门关着,说明他在洗澡;衣服乱七八糟扔了一地,西装、衬衫、长裤,一路延伸到浴室门口,说明他边走边脱,且心情欠佳……好吧,他心情不欠佳时也是这么乱七八糟的,实在让John难以想象这样一个人竟然上过舍规严苛的寄宿公学。
                    卧室的窗子敞开着,John听见外头又下雨了,同浴室中隐隐约约的水声混在一处。他记起Sherlock出门时没有带伞,想必是在等出租车时淋了一小会儿雨,所以才一进家门就一头扎进了浴室——感谢上帝他洗澡时总还记得顺手关个门。
                    可自己总不能一直站在这儿等着他洗完——上帝可不保证他洗完澡会穿什么,或者什么都不穿就滚出来。
                    John扫过扔了一地的衣服,反射性地弯身拾起西装外套,然后才意识到,今天不一样——他确实对他糟糕的生活习惯看不过眼,也多少认命于为他收拾没完没了的烂摊子,但今天不一样——他吻了他,而他要向他质问缘由,这时候还为他收拾衣服会不会显得太……太暧昧了点?
                    John手一松,西装外套掉了回去。
                    “可那是Sherlock Holmes,肯定有二分之一外星血统的Sherlock Holmes,”John在内心警告自己,“别以为他一路心不在焉地脱衣服,就不会发现扔在地上的西装被人动过了,这么放着不管简直是欲盖弥彰。”
                    John再次弯下身,又把外套拣了起来。
                    “他在里头洗澡,你在外头给他收拾衣服——说真的,John,你真不认为这样实在太暧昧了点?”
                    外套重新掉了回去。
                    


                    13楼2012-01-11 21:12
                    回复

                      室间有几秒沉默,而后John再开口,只像在跟朋友闲聊:“你困了吗?”
                      “有点。”
                      “吹干头发再睡。”
                      “吹风机在浴室里。”
                      “我知道,太远了,”John笑起来,“等我帮你拿过来,你又会说插座太远了。等我帮你插好插座,你还会说吹风机太重了。Sherlock,别指望我帮你吹头发,我可不是Mrs. Holmes。”
                      啊哈,看来有人终于学会用双关语开玩笑了——Sherlock瞥了他一眼,又挤出那个经典的招牌假笑,却也几乎是乖巧地从两个意思中挑了比较正直的那个来理解:“很明显你不是。再说我妈从不帮我吹头发。”
                      “你小时候呢?”
                      “…………”
                      “……哈,”John突然笑出声,“你妈把你扔给你哥管?”
                      “…………”Sherlock继续沉默,面上难得神情复杂,一点点“算你蒙对了”加上许多许多“别跟我提这事儿了”。
                      “困了就睡吧,晚安。”John没有再取笑他,只走前两步,为他调暗台灯,而后突然弯下身,亲了亲他的额头——像一个父亲安慰自己的小男孩儿,或者一个小男孩儿疼爱自己的宠物狗——这不是取笑,这是彻头彻尾的报复。
                      一秒,两秒,三秒,John走到门前时猛地回过头,正捕捉到床上人望向自己的视线——他就知道有什么不对,而现在终于对了。
                      Sherlock可以把自己当做培养皿一样观察,自己也总该跟他学着点。只是做个实验,而实验结果证明自己是对的。
                      John捕捉到Sherlock的视线。那是一种带着几不可察的眷恋的目光。在一个灯光昏黄、雨落不停的夜晚。在他吻了他的额头之后。
                      得了吧,别拿什么高功能反社会人格做借口——那家伙是人,是人就有感情。
                      John不认为Sherlock之前的解释完全是在撒谎——他确实不爱他,但他也确实对他有感情。
                      那种眷恋不带情欲,不是爱情,可绝对是一种感情流露。John想自己终于找到了那个吻的答案:原来Sherlock Holmes也会害怕失去什么人的陪伴。
                      不过话说回来,可别忘记那个重要的事实:Sherlock Holmes,不能以常理猜度。
                      John真心觉得自己的同居人在表达感情方面简直笨拙得一塌糊涂,又因毫无经验而别出心裁——他吻了自己,或许只因不知道该如何更好地表达。
                      “Sherlock……”
                      John第一千次觉得那群外人半点都不了解自己的室友是个多么可爱的家伙。第一千次软了心肠。
                      他完全回过身,立在门边望向歪歪扭扭地靠在床头的人——抱歉想再最后打扰老天一次,天知道Sherlock现在看上去像真的只有十二岁——于是他温柔地、字斟句酌地告诉他,“也许我以后会跟什么人结婚,也许不是Sarah,也许是什么别的人……但是Sherlock,我不会因为有了自己的家庭而离开你。永不。”
                      话说出口John也觉得自己讲得有点太煽情了,尴尬地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不要脸红地把话说完:“我的意思是……得了,你就坦白承认吧,我可比那个骷髅头强多了。所以无论何时你需要一个助手,或者一个朋友……总之无论何时你需要我在那儿,我就在。”
                      “呃……John……你刚说的……嗯……”别说煽情也有煽情的好处,Sherlock很明显又跟泳池那夜一样,真有那么点语无伦次了,“that……that was……good。”
                      “所以?”Oh god,yes!John戏谑地挑眉,觉得自己真的爱上了so这个词。
                      “所以?”Sherlock微微眯起眼——但凡对猫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那是它们在警告你,再招欠我可就不客气了。
                      “所以晚安。”John沉浸在对猫的想象中不能自拔,忍笑走出卧室,回手带上房门。
                      “晚安,John。”
                      ——他听到Sherlock的声音从门缝中淌出来,低沉悦耳,像一首激情洋溢的小提琴曲演奏到最后,选择以一个不那么遵循常理,却又十分完美的低音符作结。


                      16楼2012-01-11 21:13
                      回复

                        可惜人总得面对现实——John H. Watson无法摇身一变成为Sherlock Holmes,再说还有个同样流着Holmes家的血液,“一人即政府”者在竭尽所能地搜寻着他弟弟的下落。
                        如果连Mycroft也不知道Sherlock去了哪儿,是生是死,那么一千一万个John加起来也别想知道。
                        John H. Watson,welcome to real lives。
                        然而即使是在现实生活中,John发现想要把一个人折磨得日夜不宁原来也挺简单,只需要两句话:
                        Moriarty还活着。
                        Sherlock不见了。
                        John并没有辞去诊所的工作,与之相反地,又在另一家诊所找了份兼职。不,他并不是需要靠不停工作来麻痹自己的大脑,只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需要等多久。
                        他固执地拒绝了Mycroft的经济援助,打两份工,支付两个人的房租。既然不知道需要等多久,那么多挣点钱总没错,他想要——他会——把这套公寓一直租下去。
                        或许等到Hudson太太老了,又等到自己也老了。或许有天他能攒够钱把房子买下来。反正无论如何,这套公寓他不想——也不会——让给任何人。
                        贝克街221B将永远只属于Sherlock Holmes与John H. Watson。
                        他将在这里等他回来。
                        “咖啡?”
                        “谢谢。”
                        当然苏格兰场也派出警力去找了,但Sherlock毕竟只是一个人,英国警方不可能放下所有工作,只没日没夜地去找一个人——除非那个人是英国首相——所以Sherlock Holmes只是他们数据库中的一份档案,归在失踪人口那一栏。
                        有人已经失踪了两个月,有人的生活仍在继续:Anderson终于收到了邮寄来的离婚申请书,与Donovan的地下情也有了转正的苗头。午休时她去找他,给他带了杯咖啡。
                        “Poor man。”Anderson边喝咖啡边看报纸,突然嘀咕了一句。
                        “什么?”Donovan凑过去,见男朋友指着社会版上某条故意赚人热泪的新闻标题对自己耸了耸肩:忠犬为主守墓九年,至死不渝。
                        Donovan当然知道他在指谁,沉默了两秒,用手肘顶了顶他:“……别这么说。我讨厌那个怪胎,但他室友是个好人。”
                        “嘿,我没别的意思……”Anderson本想说“我不是讽刺那个医生像条老狗,只是觉得他这样挺可怜”,但瞧见女友脸色不愉也就打住了,转而问了句,“不过你真觉得……”
                        “觉得什么?”
                        “那个怪胎,他就这么不见了?我是说,不回来了?”
                        “…………”Donovan与男友对视几秒,异口同声地喊了句,“不可能!”
                        事实上John并不介意外人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也不知道即使是厌恶Sherlock的人们都不相信他会一去不回——有人的生活在继续,有人的生活却静止了。
                        这不是说John想要自暴自弃,把自己搞得一团糟,饮食不周,整日生活在垃圾堆里——Sherlock在的时候他们才是整日生活在垃圾堆里,现在房间反倒清爽了许多。
                        John没有把公寓刻意维持在Sherlock离开时的模样——天知道等他回来时冰箱里那根未经过防腐处理的人体小肠会变成什么德性——他整理好他随手乱丢的书籍文献,洗完了所有他留下的脏衣服,熨平挂进衣柜,清理了本应是备餐桌的实验台,把冰箱里那根小肠丢进垃圾箱。
                        当意识到同居人可能明天、后天、大后天都不会出现时,John关掉手机,花了一整天做这些事,然后写到博客里。Harry则在第一时间回复道:“John!求你能不能别关手机,要不是你更了博客,我差点……总之明天我去找你,我们必须见个面。”John想这次她倒是终于不用那个幼稚的LOL了。
                        那夜John没能睡着,索性起床对着电脑,每隔几十分钟便刷新一次博客阅读回复,可惜没等到他在等的那一条。天光破晓时他重新操起鼠标,把博客页面往后翻,找到许久前写的一篇日志:
                        29th March Life goes on
                        他点进去,看到自己写道Sherlock飞去白俄罗斯办案子了,自己最近和Sarah处得挺好,life is good。
                        他把页面继续往下拉,一直拉到回复。
                        


                        19楼2012-01-11 21:15
                        回复

                          “最近怎么样?”
                          “老样子。”
                          “Good。”
                          “你呢?”
                          “老样子。”
                          “Good。”
                          这日寒暄过后,Sarah也不知道能跟John说什么。甚至她觉得他可能不是很希望看到自己,因为Sherlock失踪那日他们俩在一块儿,她对他来说简直像个不祥的提醒,她怕加深他的内疚感,都不大敢常来看他。
                          不过Sarah是白担心了——John不是那种会把错都推到别人身上的人,根本不会给自己找借口,更没什么不愿见到她的意思,虽然两人坐在一起也的确没什么话说。
                          有时John也会想,那之前他跟她都在聊什么呢?想来想去,好像总在聊自己跟Sherlock一起办的案子。他当然觉得那些事情很有趣,但不代表Sarah也一定这么认为,所以……God,难为她忍了自己这么久。
                          “我去给你倒杯水……”John突地想起自己还没尽过地主之谊,赶紧站起身,往厨房走了两步,“茶还是咖啡?”
                          “你坐着,我来。”Sarah也跟着站起身,抢在John前面进了厨房,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John,我只是两个礼拜没来,肯定还记得杯子在哪儿。”
                          她开玩笑大半是为了掩饰难过——虽然他们不在一块儿了,可她爱过他,还是会为他难过——在Sherlock失踪后,John的腿突然又重新坏起来,尽管没以前跛得那么明显,可终归走路不大利落。
                          “茶还是咖啡?”
                          问话双方交换,John并没坚持,又坐回到沙发里,答了一句:“咖啡,谢谢。”
                          于是Sarah找到电水壶,接水插上插头,等水开时打开柜子找咖啡,发现两个礼拜没来,东西还真不在原位了。
                          她猜咖啡该在另一个柜子里,便伸手拉开柜门,突地愣了愣——柜子上层有个印着卡通猫的杯子,她记得那是自己送给他们的——泰迪熊给男友,因为他就像小时陪着自己入睡的那只泰迪一样可爱;卡通猫给男友的室友,因为他就像只领地被入侵的猫一样不可爱。
                          凭良心说,Sherlock对Sarah并没那么不客气——起码比他对Molly客气多了。
                          不过谁让Sarah是个聪明的姑娘呢?她敏感地感到对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自己,也曾跟John打趣道:“亲爱的,我想如何让你养的猫接受我是个难题,送他个新蝴蝶结管用吗?”
                          “猫?他?蝴蝶结?”John傻乎乎地重复了几个单词,“你说Sherlock?”然后大笑起来。
                          Sarah的手在柜门上停留了几秒,听到水烧开了,便拿出咖啡粉,转身去冲咖啡。她看到水槽边放着那只印着泰迪熊的马克杯,里面还有半杯残水,想必John仍在用它。
                          “几……”Sarah拿过杯子,本想问John要几块糖,但又突然噤声不语。
                          透过厨房门,她看到John坐在壁炉边,出于礼貌没有继续读书,只是侧着头望向窗口出神。
                          Sarah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执着电水壶的手微微抖了下,努力忍回泪意。
                          John望着窗口出神,好似听到乐声。
                          Sherlock在思考时总爱站在窗口拉小提琴,不管那时是几点。
                          John承认Sherlock小提琴拉得不错,可是在半夜三点被琴声吵醒总归让人有点生气。
                          那时他们刚刚搬到一起住,还在彼此磨合,John被琴声吵醒后有些生气地走下楼,想跟他说别拉了。
                          但是那夜他终究没有制止他——因为他站在客厅门口,看到同居人独立窗前拉琴的背影时,便忘记了去制止他——那副画面太美了。
                          修长的背影。静谧的台灯的光。饱含思想的琴声。
                          于是在他离开后,他总是坐在那儿,侧头望见窗户便听到琴声在客厅中响起。
                          饱含着一个人的思想,与一个人的思念的琴声。
                          


                          21楼2012-01-11 21:16
                          回复

                            “砰!”门再次被关上,John继续呆坐着。
                            “咣!”一声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掉到地上的闷响,John呆坐着。
                            “呲——”正是上班高峰,窗外街道上突然传来急刹车的声音,或许是出了场小事故,John坐……
                            他猛地从床上一跃而起,跌跌撞撞地冲到卧室门口,大力拉开门,伴随着一声响彻贝克街221B的大吼:
                            “Sherlock Holmes!!!”
                            事实上,在拉开门的那一刻John觉得十分恐惧。哪怕是在阿富汗的战场上,面对子弹呼啸而来时他也没有那么怕过。
                            他害怕拉开门,便看到客厅中空无一人——不过是个梦。
                            然后John石雕木塑般僵立在卧室门口,光脚踩在地板上,手里还握着门把。
                            早春三月的阳光透过窗子,为清晨着上金装,纱帘似少女的裙角一样合着晨风轻轻飘摆。
                            黑色头发的男人站在客厅中央,手里捧着本厚重的精装书——《英国鸟类》,John猜,他终于找到他想要的了。
                            “什么?”Sherlock Holmes从书中抬起目光,望向立在卧室门口的老朋友。
                            地球那么大,John想,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单单是这个人站在自己的客厅里。※
                            “哦,我就知道……”Sherlock扔掉书,飞快地迈了两大步,接住John瘫软的身体,同时还没耽误说话,“John,其实你……”
                            John从没晕倒过——即使是在中弹的时候也没有——平生头一回,也是最后一回,他短暂尝试了一下晕倒的滋味,不过可惜了无新意,就和小说里写得一样,眼前突然蒙上一片白雾,而后白雾渐渐消散,一个覆盖着黑色卷毛的脑袋从雾后冉冉浮现,脸上带着个熟悉的假笑。※
                            “其实你要真想晕倒的话该在床上晕的,”Sherlock抱着他,挂着讨人厌的假笑把话补完,“总省了我一道手。”
                            “…………”John缓了缓神,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自己站直,平静而斩钉截铁地告诉他:“**** you。”
                            Sherlock聪明地没有对这句话发表评论。
                            最终他们坐下来,壁炉前的老位子。John张开嘴,又闭上,再张开,再闭上。
                            Sherlock坐在他对面,见状挑起一边眉毛,John惊讶地看着他从长裤口袋中摸出烟盒,还有一个火机,动作流利地点了支烟。※
                            “什么时候……”John愣愣地开口,“什么时候你……”
                            “因为在塔宝莱很难买到尼古丁贴片,”Sherlock吸着烟解释道,“说实话我不喜欢那儿,太阳太烈了,晒得人头疼。我更喜欢阿鲁沙,太阳也烈,但很平静,美丽而平静,还有中国餐馆,有家的煎饺可真不错。”他又挑了挑眉,露出个类似于怀念的神情,“总之那儿不错,有点像肯特的乡下……John,你应该记得的,我们一块儿去过。”
                            “哦……”John发出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单音节,事实上对方口中那堆地名里他也只知道肯特,他们办案时的确一块儿去过,也确实挺漂亮,让人想要歇个长假的乡村风光……嘿,可这不是重点!
                            “当然也有缺点,游客太多了,酒吧音乐太吵了,我承认我真不喜欢非洲手鼓,也敲得我头疼,”或许在故意避重就轻,Sherlock依然滔滔不绝地描述着John不了解——也不想现在了解——的异国风光,“但多少让我觉得乡下无聊的生活也不错,等到老了,死在无趣的、乏味的、沉闷的乡下……你觉得塞克斯怎么样?那儿挺适合养蜜蜂。”
                            “哦……”John努力想了想塞克斯在哪儿,又想了想蜜蜂长什么样——和以前一样,他的思绪总是轻而易举地就被对方带着跑——然后终于回过神,“Sher……”
                            “John,”久违归来的同居人打断他,微笑着吐了口烟——不是那个招牌似的假笑,而是一个真诚的微笑;色泽冰冷澄透的眼睛也不再显得不近人情,活泼地闪动着温暖的光,“那时我有点想你。”
                            “……哦。”
                            John H. Watson突然发现自己对于母语的掌握能力也不像自己想的那么好。
                            


                            24楼2012-01-11 21:17
                            回复
                              2025-08-23 13:29: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John……我不是……”
                              “我知道,”John点点头,知道自己不能因为这事儿怪他——毕竟Mycroft是他哥哥,他们血脉相连,同姓Holmes,天才、睿智、卓尔不群,“……我理解。”
                              “你不知道!”Sherlock的语调却急促起来,全然出人意料地从沙发上站起身,两步迈到John身前,单膝跪下,动作一气呵成。
                              “我保证过,”他平视着——凝视着——他的眼,真诚地开口,“我向自己保证过,在泳池那夜之后,我向自己保证不会再让你卷入任何[生命危险],这是唯一的、我没有让Mycroft告诉你真相的原因。John,相信我,please。”
                              “…………”John愣住了,准确地说,是被吓住了。他从未在Sherlock脸上见过这样的神情……简而言之,那是个极为人性化的表情,就像个……[普通人]。
                              “再说了,我知道你没事儿,我有叫Mycroft给你发短信……”Sherlock突然又幼稚起来,像要把错全推到他哥哥身上似地,不讲理地抱怨道,“他说他发了!他说你挺好!”※
                              哦,短信!John今天第二次恍然大悟——他早该觉得不对劲的,他怎么能忘了,Mycroft是个能打电话就绝不会发短信的人!
                              事实上,在Sherlock失踪的第三个月,John确实接到了几条Mycroft的短信。
                              “John,吃点东西。”
                              “John,天气不错,出去走走。”
                              “John,别看太多肥皂剧。”
                              ——诸如此类,好像他是个小孩子似的,离了Sherlock就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
                              John本把这些短信当做室友兄长对自己的关心,尽管他觉得他们俩还没那么熟。不过John毕竟不是个会把别人的好心当成驴肝肺的人——他室友才是——于是每次接到短信也会回一条:谢谢,我很好。
                              可是那些短信……John默默凝视着同居人的眼,想着那些短信……他早该觉得不对劲的,那些不大客气的祈使句,只会属于一个人。
                              或许是在异国的小酒吧里,在遥远的东非大陆。
                              Sherlock Holmes追击着他的死敌,混迹在游客中,变装潜入进灯光昏暗、响着非洲鼓点的小酒吧。
                              他等待着最后的决战,像只在非洲草原上伏击猎物的雄狮。
                              然后他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他哥哥,再让他哥哥原样转发到室友的手机上。
                              “John,别看太多肥皂剧。”
                              


                              26楼2012-01-11 21: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