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星空吧 关注:1,359,595贴子:34,604,905
  • 11回复贴,共1

二十一篇 第三十五章 宇宙之主间的密闻(山寨超×)非黄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话说血云殿主大战星河之主,星河之主大败而归,这其中的秘密有谁能知道呢?    回放之前战斗罗峰和星河暗中传音。   “血云,做人可不能太不厚道,你之前弄死那么多的宇宙尊者可都是可以炼制堪比高级至宝的充气至宝啊,你一下刮去几大千。还有那个谁的分身完全可以炼制成98%模拟的充气巅峰至宝,这十几个可都是宇宙之主,我们俩谁跟谁呀?你看这十几个我们平分怎样?” 星河之主脸上露出邪邪笑容 。  “**,星河之主你暂时先忍忍吧,况且你们联盟还有很多都自愿和你做,你了知道我地球人分身只是能量体不能享用啊,只能将他们炼制成母星空巨兽版的充气至宝,哎!这些年来我那婆娘徐欣不知道这万年来用了多少根黄瓜了,你也知道我星空巨兽的威力99%模拟那肯定是热血喷张神力一定会被喷张的热血点燃的,我长枪之威相信你星河之主应该知道的,两三下就是一件高等至宝级的充气至宝。”     “血云,不要欺负我哦,虽然我随时被宇宙法则压制而导致常痿等你达到宇宙至强那妖主梦茶和那虫族母皇一定是手到擒来等你享完之后我差不多也是最强了到时候顺便送我玩弄几次这次我就不和你争夺,怎么样啊血云?”星河之主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01-08 09:59回复
    前排?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1-08 10:01
    回复
      2026-05-07 22:04:2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直播哦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1-08 10:01
      回复
        露出了狐狸尾巴。    血云略微思趁便做出决定“好吧,一言为定,”星河的话倒是承认了星河对梦茶的念念不忘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01-08 10:04
        回复
          留名,必火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2-01-08 10:05
          回复
            第一次前排啊!我们的。我们的。我们的。我们的。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01-08 10:06
            回复
              星河随即故意战败离开了   “哈哈,星河之主不过如此!”血云大笑!    其它宇宙之主皆尽脊背发凉“快跑啊,不要被血云逮住啊,如果让他炼成99.8%的巅峰充气至宝就完了,上次那两个倒霉宇宙之主炼成巅峰充气至宝被他搞了几百个纪元就没法用了。”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01-08 10:09
              回复
                好吧!楼主威武,哥服了你了!定个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1-08 10:09
                回复
                  2026-05-07 21:58:2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非黄是太黄,哈哈哈哈哈大笑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1-08 10:10
                  回复
                    “快跑啊,血云可是号称大破灭之后金枪永久不倒且威力媲美至强至宝啊,要是让他练了就算是最强的神体恐怕都不能坚持一万个纪元啊。”一位宇宙之主惊恐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想跑?微型宇宙无限放大。超×”天赋密法打出最强究级密法“超×”配合!    “一个也别想跑,这是老子新研究的幻术乖乖贡献神体吧”天空中顿时出现无数交×画面,引的下方宇宙之主们各个热血喷张。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1-08 10:18
                    回复
                      “完了,跑不掉了,快点自爆!宁愿永远毁灭也不让血云炼制成充气至宝”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01-08 10:20
                      回复
                        下课了,二十分钟后继续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1-08 10: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