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姘居了两年后,突然来了电话,说要回来,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孩子,可笑。两年的时间他就在棋牌室里混,没时间看孩子吗。在此期间,我知道她就在金鼎地下超市卖洗涤用品,别人都叫我去煽她,有意思吗,他的作为,不能去指责她。终于熬到了两年,2月就要开庭了,可他却来了电话,说该结束的都结束了,回家好好过,问我还要不要他,我问了儿子,儿子说让他回来吧,是啊,孩子需要爸爸,可是爸爸在迷恋她时想到儿子了吗。可悲。我反问儿子,假若你的媳妇给别人跑了两年,你还会要她吗,儿子无言以对。所有的家人都说给他一次机会,可是在遭到我的拒绝后,他又无音讯了,他的照片在别的帖子上有,听说他就在南边住,可临清虽小,找他也不容易啊,传票他不签收,希望他能出庭,了断。请问还能在要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