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部代笔
与“全部代笔”比较而言,“局部代笔”是指某成品的部分内容由署名者以外的
他人操刀。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全部代笔”的原委多半与署名名家的“偷懒”
或“无暇应接”有关,“局部代笔”则通常带有署名名家祈求使自己的作品能“锦
上添花”,至少也是署名名家本人自认为代劳或写或画某内容者的水平比自己来得
“高”。
再说到当代花鸟画名家郑乃珖,在其署名画作中有“局部代笔”嫌疑的成品也
非常之多。如他的工笔重彩类型的画,由于他本人不擅长写工整体例的书法,因此
他当年就常常让章友芝在他的工笔画作上代题或多或少的伊秉绶体的字,却从不见
署施题者章友芝之名;且一旦郑觉得题于画上的工整字数量还不够时,还时常会让
也擅长楷书的书法家沈觐寿先生(福州书法界还有几位已故的擅写楷隶字体的先生
当年也常帮郑乃珖作题)再题上一些褚(遂良)体小字。但凡是沈的题识都标明有
施跋者之名,这些在当年福州的书画圈几近是公开的秘密。

数月前,北方某拍卖行2007 年春季拍卖会上拍的署名郑乃珖的画作《春妍》
图14-5,成交价不低。我个人认为此件成品应与我上述的“局部代笔”情形相符,
即“画”的部分全系署名者的手迹,隶字款书则由章友芝代写。从画面的艺术效果看,

如此“局部代笔”,确实能使成品“增色”一些。反正我对署名郑乃珖的画现在形
成了“条件反射”,已掌握了它是否是“独创”的可循之规律。只要该画家在外地
画的工笔画,便绝对就没有“代笔”的可能性(为他代笔者居住在福州不可能随他
走动)。如图14-6 此件题为《马蹄莲》的工笔画,它也是某拍卖行的拍品,此是“全
真”的郑画,画上题款最后的几个字不是写着“郑乃珖于首都”吗?它能充分印证
我的观点。图14-7 是我网罗许久才入藏到的没有丝毫“代笔”迹象的郑乃珖写意
画作品《松寿图》,它可供对本书话题有同感者再作“品味”。
如果说郑乃珖作品的“代笔”事做得相对较公开的话,那么为世人留下最大“代
笔”悬念的人恐怕就数声名显赫的齐白石了。有关齐晚年在工写结合类型的作品上
授意他人代画工笔草虫的议论,我很早就听说过,只是迄今为止这一话题也还是众
说纷纭,尚不见权威性的定论。借撰写本书之机,我还专门去梳理了一下有关齐白
石的画作与艺术生平资料,意外取得了一些极具说服力的证据。我以书画鉴定经验、
生活常理、旁证材料为依据进行了综合分析后认为,齐那些作品确实不能说没有“局
部代笔”的重大嫌疑。
为了说明问题,我先从2005 年北方某拍卖行秋季拍卖图录上抽取来图14-8
作品做范例,结合我近期的研究,在此阐述一下该画有可能系“局部代笔”成品的
几点理由:一、此成品上有“白石离乡先后四十五年”的款字,说明齐作此画时年
龄最少也在85 岁之上(史料记载他第一次远行是40 岁),而年纪到此阶段的画
家是根本不可能(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到了40 岁出头眼睛就开始老花,到60 岁
左右即使借助眼镜也多数不能胜任画特别工细的画)在作品上画出这只超级细致的
蜻蜓。如果说它不是“代笔”的话,那我认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该画家有“特异
功能”,到老视力不衰;二是工笔内容是画家早年年轻时预先所画。那么齐是否有
视力上的“超人”现象呢?好像从任何文献资料上我都没有读到有关的记载。我甚
至以为,齐当时在京城享有大名,且公开大量卖画的画家,若真有超越人类生理极
限的“神功”一定会更愿意在公众面前“露”一下,这样对提升名气与画价岂不更

有好处?若真是那样他一定会为我们留下一些现场作工笔草虫的照片或录影什么
的,现在似乎什么都没有“留”啊!再说那些工笔草虫到底是否是画家早年年轻时
所画呢?据我所查阅的一些他早期作品的资料,居然发现他在多件作品的题款中,
声称自己不会也不爱画工细的草虫(所见的若干草虫画其所画也属很工细类的),
详见图14-9、图14-10 及题款文字。二、齐家弟子与子女画家中确实存在有擅画
工笔草虫之人,我曾在艺术市场上偶然见到过署名齐白石与弟子合作款的工写结合
类型的作品,作品中“明示”的系弟子所画的部分与我见过的许多署名齐画的工笔
草虫的笔线与造型气质,呈“惊人的相似”状态。就像此件多次被投拍于北方拍卖
行的图14-11 成扇作品,便能提供给我们一个关于“局部代笔”可能性的佐证。三、
以鉴定惯例与书画创作规律分析,像图14-8 作品上的写意与工笔内容,属艺术表
现上的很极端的两种类型。一种是充满拙意的不求形似的笔墨,或干脆理解为在一
定程度上正是年老了把持不稳毛笔所“画”出的效果也未曾不可;另一种则是刻划
精微的超写实表现手法。而让一 个画家去同时“兼容”这么两种反差极大的艺术
表现手法,这好比一个人性格的或“刚烈”或“温雅”,怎可能二者都集中到一人
身上呢?但若为“合作”却倒是真的能“相得益彰”!

辨识“局部代笔”成品的要点与“全部代笔”几乎完全一样,即对当局书画名
家的鉴定眼光应从“画”中延伸到外围艺术创作的大背景上。只有这样,才能
使鉴定工作做到客观公正,收藏时实现货真价实。
栏目热线:0371—65605834 65726263
与“全部代笔”比较而言,“局部代笔”是指某成品的部分内容由署名者以外的
他人操刀。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全部代笔”的原委多半与署名名家的“偷懒”
或“无暇应接”有关,“局部代笔”则通常带有署名名家祈求使自己的作品能“锦
上添花”,至少也是署名名家本人自认为代劳或写或画某内容者的水平比自己来得
“高”。
再说到当代花鸟画名家郑乃珖,在其署名画作中有“局部代笔”嫌疑的成品也
非常之多。如他的工笔重彩类型的画,由于他本人不擅长写工整体例的书法,因此
他当年就常常让章友芝在他的工笔画作上代题或多或少的伊秉绶体的字,却从不见
署施题者章友芝之名;且一旦郑觉得题于画上的工整字数量还不够时,还时常会让
也擅长楷书的书法家沈觐寿先生(福州书法界还有几位已故的擅写楷隶字体的先生
当年也常帮郑乃珖作题)再题上一些褚(遂良)体小字。但凡是沈的题识都标明有
施跋者之名,这些在当年福州的书画圈几近是公开的秘密。

数月前,北方某拍卖行2007 年春季拍卖会上拍的署名郑乃珖的画作《春妍》
图14-5,成交价不低。我个人认为此件成品应与我上述的“局部代笔”情形相符,
即“画”的部分全系署名者的手迹,隶字款书则由章友芝代写。从画面的艺术效果看,

如此“局部代笔”,确实能使成品“增色”一些。反正我对署名郑乃珖的画现在形
成了“条件反射”,已掌握了它是否是“独创”的可循之规律。只要该画家在外地
画的工笔画,便绝对就没有“代笔”的可能性(为他代笔者居住在福州不可能随他
走动)。如图14-6 此件题为《马蹄莲》的工笔画,它也是某拍卖行的拍品,此是“全
真”的郑画,画上题款最后的几个字不是写着“郑乃珖于首都”吗?它能充分印证
我的观点。图14-7 是我网罗许久才入藏到的没有丝毫“代笔”迹象的郑乃珖写意
画作品《松寿图》,它可供对本书话题有同感者再作“品味”。
如果说郑乃珖作品的“代笔”事做得相对较公开的话,那么为世人留下最大“代
笔”悬念的人恐怕就数声名显赫的齐白石了。有关齐晚年在工写结合类型的作品上
授意他人代画工笔草虫的议论,我很早就听说过,只是迄今为止这一话题也还是众
说纷纭,尚不见权威性的定论。借撰写本书之机,我还专门去梳理了一下有关齐白
石的画作与艺术生平资料,意外取得了一些极具说服力的证据。我以书画鉴定经验、
生活常理、旁证材料为依据进行了综合分析后认为,齐那些作品确实不能说没有“局
部代笔”的重大嫌疑。
为了说明问题,我先从2005 年北方某拍卖行秋季拍卖图录上抽取来图14-8
作品做范例,结合我近期的研究,在此阐述一下该画有可能系“局部代笔”成品的
几点理由:一、此成品上有“白石离乡先后四十五年”的款字,说明齐作此画时年
龄最少也在85 岁之上(史料记载他第一次远行是40 岁),而年纪到此阶段的画
家是根本不可能(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到了40 岁出头眼睛就开始老花,到60 岁
左右即使借助眼镜也多数不能胜任画特别工细的画)在作品上画出这只超级细致的
蜻蜓。如果说它不是“代笔”的话,那我认为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该画家有“特异
功能”,到老视力不衰;二是工笔内容是画家早年年轻时预先所画。那么齐是否有
视力上的“超人”现象呢?好像从任何文献资料上我都没有读到有关的记载。我甚
至以为,齐当时在京城享有大名,且公开大量卖画的画家,若真有超越人类生理极
限的“神功”一定会更愿意在公众面前“露”一下,这样对提升名气与画价岂不更

有好处?若真是那样他一定会为我们留下一些现场作工笔草虫的照片或录影什么
的,现在似乎什么都没有“留”啊!再说那些工笔草虫到底是否是画家早年年轻时
所画呢?据我所查阅的一些他早期作品的资料,居然发现他在多件作品的题款中,
声称自己不会也不爱画工细的草虫(所见的若干草虫画其所画也属很工细类的),
详见图14-9、图14-10 及题款文字。二、齐家弟子与子女画家中确实存在有擅画
工笔草虫之人,我曾在艺术市场上偶然见到过署名齐白石与弟子合作款的工写结合
类型的作品,作品中“明示”的系弟子所画的部分与我见过的许多署名齐画的工笔
草虫的笔线与造型气质,呈“惊人的相似”状态。就像此件多次被投拍于北方拍卖
行的图14-11 成扇作品,便能提供给我们一个关于“局部代笔”可能性的佐证。三、
以鉴定惯例与书画创作规律分析,像图14-8 作品上的写意与工笔内容,属艺术表
现上的很极端的两种类型。一种是充满拙意的不求形似的笔墨,或干脆理解为在一
定程度上正是年老了把持不稳毛笔所“画”出的效果也未曾不可;另一种则是刻划
精微的超写实表现手法。而让一 个画家去同时“兼容”这么两种反差极大的艺术
表现手法,这好比一个人性格的或“刚烈”或“温雅”,怎可能二者都集中到一人
身上呢?但若为“合作”却倒是真的能“相得益彰”!

辨识“局部代笔”成品的要点与“全部代笔”几乎完全一样,即对当局书画名
家的鉴定眼光应从“画”中延伸到外围艺术创作的大背景上。只有这样,才能
使鉴定工作做到客观公正,收藏时实现货真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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