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作于上海振华港机南通分公司(小南通基地于06年成立)供应部员工(电器库保管员)工号008055,于08年9月12号进司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属于本工。在2011年12月31号公司与我解除合同。如想继续在公司上班可以继续签订劳务派遣工,当时我们有很多员工没有继续续签,因为2种合同的性质不一样。所以我们签订了终止合同。我在振华上班3年多的住房公积金公司没交一分钱甚至我的同事最多的有10几年的工龄也未交,我们找到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根据办事处的主任所说以前6年期间也有人找过他们,当时他们也发过涵,公司不予理会。所以就一直拖到至今!我们也找过南通市xinfangban/南通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南通开发区guanweihui/南通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多没有给个说法。还有拨打南通媒体电话如:住南通扬子晚报/南通城市日历等等多不过来采访。。。。难道振华公司真的在南通一手遮天?请相关部门出来为我们这些老百姓主持公道!本人代表这批离职员工不慎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