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吧 关注:1,407,172贴子:22,910,281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的一方到底应不应该先垫付医疗费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1-12-01 16:24回复
    你是律师 你不知道撒


    2楼2011-12-01 16:24
    回复
      2025-11-24 14:26:3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主要是现在的司法审判不一,造成很多垫付医药费反而很难得到赔偿的案例。在这里就是做一个调查,看看大家的想法?


      3楼2011-12-01 16:27
      回复
        肇事的一方当然要垫付了。这是于情于理的事情


        4楼2011-12-01 16:27
        收起回复
          没被撞过 没想法


          5楼2011-12-01 16:28
          回复
            说的很好;但是结合本人最近办理的一个案子,垫付医疗费用合情、合理、合法,但是垫付人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尽己所能的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1


            6楼2011-12-01 16:30
            回复
              呵呵,谁也不愿意被撞啊;但是可以未雨绸缪啊,留意一下这个帖子,有些建议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7楼2011-12-01 16:32
              回复
                不垫付也没办法。。。保险公司不给先出。。。


                8楼2011-12-01 16:33
                收起回复
                  2025-11-24 14:20:3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所以说啊,有一个律师朋友是多么的重要。


                  9楼2011-12-01 16:35
                  回复
                    对,可是垫付了医疗费用,反而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理赔,造成肇事方的损失也需要考虑啊!


                    10楼2011-12-01 16:36
                    回复
                      所以倒逼着肇事者从保险费里想办法。。。骗保。。


                      11楼2011-12-01 16:37
                      回复
                        谢谢,发这个帖子没有别的想法,就是看看大家的真实想法而已,然后结合自己的一些经验给大家一些建议,在垫付医疗费用以后如何的使自己不受或者少受损失。


                        12楼2011-12-01 16:38
                        回复
                          倒也不全是,现在很多的肇事方在事发以后,积极垫付医疗费用,但是垫付以后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却因为医疗费的证据不足而无法得到理赔。


                          13楼2011-12-01 16:41
                          回复
                            按规定,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垫付


                            14楼2011-12-01 16:48
                            收起回复
                              2025-11-24 14:14:3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可以申请让保险公司垫付的,不过这个比较麻烦。
                              如果是自己垫付的话,一定要保留原始资料。病例、诊断证明、医疗发票这些东西就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反正自己掏了钱,这个要求也名正言顺


                              15楼2011-12-01 17: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