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就是
B抢了R的手机,R要抢回来,就打了B一拳,后来B把R推倒了,搞到R脚踝骨折,去了医院,说要住院8个月
B的妈妈说要不庭外和解,不行就上法院,庭外和解是他们赔几千块,但是医药费+住院费+精神损失费+工资,几千块不够,所以可能上法院
上法院的话我们要找到是B先抢R的手机的证据,这才对我们有利,
现在就是怎么套B的话,让他说是先抢了R的手机
我们现在只有一条微博,他说“拥抱的时候还有心情拍照”
这条证据可以戳死B么
还有,其实打架的源头是为了一个女孩T
T的父母现在还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
我们要告诉她父母么?用什么方式去告诉?该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