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夫肖恩
个人觉得电影的结尾不够好,好的电影尤其是悬疑电影,结尾应该是既在情理之中又意料之外,也就是说,导演给观众ABC三种可能,所有证据和情节发展都指向A和B,当观众充满期待揭开真相的时候,导演告诉观众,其实C才是真正的凶手,在观众倍感意外的同时,一回味电影里的伏笔,发现原来真的C才是最应该的那个人,这才是一个好的电影结尾。而该片整个过程都在将凶手指向戴夫和凯蒂男友雷,结果却告诉观众,凯蒂只是雷的弟弟小孩子玩枪误杀的。相当于导演给出观众ABC三个选项,所有证据和情节都指向A和B,但导演忽然说,人是F杀的,结果倒意外,但是却超出了情理----既然是F杀的而且只是意外,干嘛叽叽歪歪交代了ABC那么多的背景,两者毫无关系可言。
其实我觉得对结尾稍作修改,就可以更好
说说我的假设及对电影的一点改编
根据剧情,吉米从小就玩劣不堪,长大后也是恶习不改,还因抢劫入狱,这个算是电影的一个伏笔,交代说吉米品行不端。然后,我们可以加入这样一点,吉米跟他女儿从小有不伦之恋,她女儿小时候不懂事,以为这只是正常的父爱,慢慢长大后(19岁了),知道了这样的感情是**,于是决定摆脱跟父亲的纠葛,这时候又认识并喜欢上了剧中她的男友雷,为了摆脱父亲,她决定跟雷私奔,她以为他父亲不知道,但其实,她跟雷的恋情以及私奔的计划,他父亲都知道,在变态的占有欲的驱使下,失去理智的吉米枪杀了他的女儿。
这样结尾,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整个电影几乎不用做调整,只需将结尾修改下,吉米准备杀害戴夫的时候,警官肖恩出现了,适时解救了戴夫并抓捕了真正的凶手吉米,再交代下找到了什么确凿证据就可以了。
可行性及电影中的细节吻合
1.根据剧情交代,吉米从小品行不端,结尾指认他是坏人,意料之外却情理之中
2.吉米表现的悲伤。电影中可以看到吉米对女儿的死表现得高度悲伤,他自己杀的为什么还要这样呢?这并不矛盾,也不用说他是伪装,他杀他女儿并不表示他不“爱”她,正因为他太“爱”她,才不能忍受她要抛弃他跟别人私奔,以致由爱生恨,动了杀念,所以他的悲伤也是真实的,因为他确实“爱”他女儿,而且非常“爱”,这正是人性的矛盾和复杂。
3.电影中多次提到凯蒂在酒吧中很“HAPPY”,而吉米听到说他“HAPPY”时反而更痛苦(在戴夫提到时痛哭),这是因为他“爱”的人凯蒂要逃离他,凯蒂却很快乐,因此痛苦。
4.**一直没有调查吉米却将嫌疑指向另两个人,因为他是凯蒂的父亲,警方开始根本不会怀疑到她,符合逻辑。
5.枪的问题。枪并不是唯一的,只是弹道吻合可以做为线索,但当然,同样口径的枪不会只有一把。或者可以进行更深一步的处理,早年酒店里的抢劫案就是吉米干的,枪也是他开的,雷的父亲确实没有枪---因为酒店老板只是说他觉得是雷的父亲干的,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案子也一直是个悬案。
6.吉米为什么想杀戴夫。吉米最清楚女儿不是戴夫杀的因为是他自己杀的,可是他为什要杀戴夫,因为他知道这样下去早晚自己会被查出来,听了戴夫妻子的话以及知道戴夫被警局高度怀疑后,杀了他可以误导警方戴夫是畏罪自杀,这样自己可以脱身。
7.**在寻味吉米笔录的时候,吉米问警官什么时候可以找到凶手,警官还责怪他不该催他们快点结案。这个伏笔符合吉米是真凶,害怕查出真相的心理。
等等还有很多细节,反正在**揭露真凶前,我觉得都符合吉米是真凶的逻辑。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个人觉得电影的结尾不够好,好的电影尤其是悬疑电影,结尾应该是既在情理之中又意料之外,也就是说,导演给观众ABC三种可能,所有证据和情节发展都指向A和B,当观众充满期待揭开真相的时候,导演告诉观众,其实C才是真正的凶手,在观众倍感意外的同时,一回味电影里的伏笔,发现原来真的C才是最应该的那个人,这才是一个好的电影结尾。而该片整个过程都在将凶手指向戴夫和凯蒂男友雷,结果却告诉观众,凯蒂只是雷的弟弟小孩子玩枪误杀的。相当于导演给出观众ABC三个选项,所有证据和情节都指向A和B,但导演忽然说,人是F杀的,结果倒意外,但是却超出了情理----既然是F杀的而且只是意外,干嘛叽叽歪歪交代了ABC那么多的背景,两者毫无关系可言。
其实我觉得对结尾稍作修改,就可以更好
说说我的假设及对电影的一点改编
根据剧情,吉米从小就玩劣不堪,长大后也是恶习不改,还因抢劫入狱,这个算是电影的一个伏笔,交代说吉米品行不端。然后,我们可以加入这样一点,吉米跟他女儿从小有不伦之恋,她女儿小时候不懂事,以为这只是正常的父爱,慢慢长大后(19岁了),知道了这样的感情是**,于是决定摆脱跟父亲的纠葛,这时候又认识并喜欢上了剧中她的男友雷,为了摆脱父亲,她决定跟雷私奔,她以为他父亲不知道,但其实,她跟雷的恋情以及私奔的计划,他父亲都知道,在变态的占有欲的驱使下,失去理智的吉米枪杀了他的女儿。
这样结尾,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整个电影几乎不用做调整,只需将结尾修改下,吉米准备杀害戴夫的时候,警官肖恩出现了,适时解救了戴夫并抓捕了真正的凶手吉米,再交代下找到了什么确凿证据就可以了。
可行性及电影中的细节吻合
1.根据剧情交代,吉米从小品行不端,结尾指认他是坏人,意料之外却情理之中
2.吉米表现的悲伤。电影中可以看到吉米对女儿的死表现得高度悲伤,他自己杀的为什么还要这样呢?这并不矛盾,也不用说他是伪装,他杀他女儿并不表示他不“爱”她,正因为他太“爱”她,才不能忍受她要抛弃他跟别人私奔,以致由爱生恨,动了杀念,所以他的悲伤也是真实的,因为他确实“爱”他女儿,而且非常“爱”,这正是人性的矛盾和复杂。
3.电影中多次提到凯蒂在酒吧中很“HAPPY”,而吉米听到说他“HAPPY”时反而更痛苦(在戴夫提到时痛哭),这是因为他“爱”的人凯蒂要逃离他,凯蒂却很快乐,因此痛苦。
4.**一直没有调查吉米却将嫌疑指向另两个人,因为他是凯蒂的父亲,警方开始根本不会怀疑到她,符合逻辑。
5.枪的问题。枪并不是唯一的,只是弹道吻合可以做为线索,但当然,同样口径的枪不会只有一把。或者可以进行更深一步的处理,早年酒店里的抢劫案就是吉米干的,枪也是他开的,雷的父亲确实没有枪---因为酒店老板只是说他觉得是雷的父亲干的,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案子也一直是个悬案。
6.吉米为什么想杀戴夫。吉米最清楚女儿不是戴夫杀的因为是他自己杀的,可是他为什要杀戴夫,因为他知道这样下去早晚自己会被查出来,听了戴夫妻子的话以及知道戴夫被警局高度怀疑后,杀了他可以误导警方戴夫是畏罪自杀,这样自己可以脱身。
7.**在寻味吉米笔录的时候,吉米问警官什么时候可以找到凶手,警官还责怪他不该催他们快点结案。这个伏笔符合吉米是真凶,害怕查出真相的心理。
等等还有很多细节,反正在**揭露真凶前,我觉得都符合吉米是真凶的逻辑。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