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俅也没有这个义务,就像他没有收银子的权利一样
从纯道德的角度上看,做错两次不等於做对一次,收银子已经错了,授予行那啥贿人员官职(助长卖那啥官行为)算是错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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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俅没有收银子的权利,他可以不收,但他收了,收了就要按规矩做事。这规矩是错的,但也是规矩啊,而且还是普遍接受的规矩,高俅收了别人钱做事,收了杨志钱不做事,这算什么道理。这根本谈不上道德问题,行贿受贿既违反道德又违反法律,只是符合规则而已。
错在谁身上在一回事,谁承担法律责任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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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错在梁和都管等人身上,却要杨志去承担法律责任,这不就是官逼了。
不知道,不一定,能比他原先打算的跳崖自杀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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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的地位是蔡京给的,难道还有什么不一定,梁又不是个清廉的官员。
杨志宁选自杀也不回去,至少他觉得会更坏吧。
如果他能做到行踪隐秘的话可能不太坏,试想即使没有蒙圌汗药,也没有老都管多管闲事
晁盖等人来硬的杨志挡得住吗?当时杨志一方所有人都精疲力尽,又是措手不及,还有公孙胜法术这个bug.....晁盖刘唐武艺恐怕也都不在杨志之下,三阮也差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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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生辰纲丢失还有其他秘密,路线和行程轻易被七星得知,这显然不是杨志透露的,肯定另有他人,这个责任不能算到杨志头上。他本来要求军汉极严格,若没有都管虞候,他们不会在黄泥岗长时间停留,后面的事就要变一变了。
晁盖他们之所以不硬来,大概就是忌惮杨志的本领,甚至是军汉的数目等等,吴用用计也就是为了全身而退,这是个前提。不然他们没必要费周折,搞一个泄密的计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