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明明是发生在冬天的故事,花的话,不应该是梅花吗?也许是被吟诵太多了,看到梅,我便没有了写下去的兴致,更无须说以花描人了。
但或许是骨子里对花儿的热忱,当真是很想用花来形容我爱的这四个人,以及他们的感情纠葛缠绵悱恻。而当我前几日偶然翻开《诗经》,我便知道,这就是我要找的花——那可以灼灼绽放又宜其室家的花儿,那开得极致绚烂却毫不媚俗的花儿,那即使凋零也轰轰烈烈,却又可以独守桃花庵的花儿。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如此极致的绚烂,究竟点亮了谁的眸子?
桃花,属于山野,属于田畔,属于寻常百姓家;属于清明时不见人面只见花的庭院,属于城南那处破旧的围墙。
她倔强的开放,赶在最早的时间问候春天。一如罗琳,这个执拗的女子,兀自在自己的世界里,宣泄着青春。那是不是也像城南墙角处的梅花,等待到连墨迹也斑驳?
然而也许她自己也说不清,三十年来到底在等待什么,只是冥冥之中,她知道,要等。
然后,他出现了,仿佛天生便闪耀着光芒的他,灼痛了她的眼睛。他太热闹,太明媚,太耀眼。一如极力绽放的桃花,占领了整个春天。这样怒放的生命,这般灿烂的人生,你愿意放弃这一切而屈身墙角吗?但亲爱的,我不说卑微,因为,我足以与你相配。
桃花属于闹市,亦属于隐于市而繁华富庶的桃花源。
极致的明媚背后是不是都藏匿着哀伤,三十四年来过的单薄而无心,失去的十三年记忆,像一道永远无法结痂的疤,它总在不经意间隐痛着。然而从什么时候起,便开始痛到无以复加,不能呼吸,也快乐的飘飘欲仙,却只能小心翼翼?那个叫吉罗琳的女子,已化作他心口的一粒朱砂痣,抹去了疤痕,却生生侵占了他全部的灵魂。
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如果你不愿走近,请允许我拥抱你。配不上你的人是我,只是亲爱的,当我连根拔起,请拿出爱的勇气。
写在后面:期望着,也许某一天,你也会遇到一个人,手扶桃树,说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吗?”,如果真有这个时候,请千万,不要错过。人面桃花的遗憾,我们实在无力担负太多。。。像没有受过伤害一样去爱吧,像洙元罗琳一样,去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