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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深圳科级干部公车私用外出旅游撞死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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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间歇性失忆和暴躁
  11月9日,沙头街道办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一名员工表示,凌小红的事件整个福田区公务员系统都引起很大议论,出去开会每每都有人问:“你们单位那个所长怎么处理的?”
  处理结果被拖延了四个月,作为深圳建特区以来公车私用最严重的交通事故之一,既然事件已经确认,为何没有下文?麦振新解释:“医生说她(凌小红)现在患有间歇性失忆和暴躁,我们10月上旬到过她家看望,她都不认得我们了。不过后来听说纪委的人去看她,她能认出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担心调查此事会对凌小红造成更大刺激而导致严重后果,因此等其情况好转再进行相关处理。
  不过,麦振新一再强调,之前已经将事情向福田区委上报,相关的处理工作由区委进行,并不由街道办负责。



16楼2011-11-1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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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立民:公车私用出车祸应通报
      “我觉得政府迟迟不向公众及媒体通报这起交通事故,不紧急给出处理意见,都是不妥当的。”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吴立民说,只有通报事故的严重后果,才能对深圳目前泛滥的公车私用起到警示作用。
      吴立民说,媒体关注到这起交通事故,是因为它产生了比较严重的交通后果,实际上生活中还有很多起公车私用,被人们忽视并且习以为常。“凌小红只是个科级干部,就可以这么简单调用公车,你想想深圳有多少这样的干部呢?”
      吴立民认为,凌小红事件只是个案,政府应该深思,为什么她可以很简单地使用公车去旅行,为什么一到节假日,深圳很多单位的公车就变成了私家车,“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写过文章《公车私用是腐败表现》,一辆公车一年养下来至少四五万元,我做人大代表的10年,每年都在提公车改革的建议,比如贴标、卫星定位,但是建议只是建议,每年得到的回复都是要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规定。”
      吴立民希望,媒体可以充分讨论这次严重的公车私用交通事故,借此能够真正撬动深圳“艰难的公车改革之路”。
    


    17楼2011-11-1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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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7 1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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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追问
        1.为何调查多月仍无结果?
        事故发生于7月份,随后福田区沙头街道办和福田区委介入调查,已经证实事发当天凌小红确实是公车私用。然而事发至今已有4个月,为何仍无相关的处理结果?
        按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书记麦振新的说法,凌小红在事故中受伤严重,当时昏迷送至惠州人民医院,后来回深圳后又曾断断续续到福田人民医院医治,至今仍未完全恢复,患有间歇性失忆和间歇性暴躁,10月份去凌小红家里探望时,她认不出所里的同事。麦振新表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担心进一步调查会对凌小红造成刺激再导致不幸事件发生,先等其病情稳定再行调查。
      


      18楼2011-11-1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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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私了之后是否还应追责?
          广东卓建律师所高级合伙人杨林表示,从民事责任方面看,在该起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方既可以提出法律诉讼,也可以和涉事车方协商处理。目前,由于公车方已经向死者家属方赔偿82万元达成和解协议,这份协议在民事法律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死者家属已不能追究涉事车方的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看,涉事车方是否有交通肇事罪由****部门举证,家属无权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林介绍,因为涉事车方在此案中负次要责任,涉事车方免于刑事法律责任也是可能的。
        


        19楼2011-11-1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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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意见
            昨日下午,福田区委宣传部向记者转达了纪委的四点处理意见:
            ●针对凌小红事件党纪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其进行处理;
            ●此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受害人赔偿、车辆维修等,都由当事人承担;
            ●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查缺补漏,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全区各单位重申纪律,加强检查,严格管理。
            凌小红2010年11月底才调任沙头街道办,工作非常认真,但由于做事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不留情面,估计也得罪了一些人。此前凌小红的母亲病重,凌小红便想着带母亲外出游玩散散心,而欧池昌的老家刚好在那边,于是用了单位公车,结伴而行。
            ———沙头街道办书记麦振新


          21楼2011-11-1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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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2011-11-1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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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2011-11-22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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