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资讯视频图片知道文库贴吧地图采购
进入贴吧全吧搜索

 
 
 
日一二三四五六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

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

一键签到
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
一键签到
本月漏签0次!
0
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
如何使用?
点击日历上漏签日期,即可进行补签。
连续签到:天  累计签到:天
0
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使用连续签到卡
08月29日漏签0天
七星农场吧 关注:864贴子:3,421
  • 看贴

  • 图片

  • 吧主推荐

  • 视频

  • 游戏

  • 7回复贴,共1页
<<返回七星农场吧
>0< 加载中...

我国社保征收险种拟扩至全部五项 允许个人参保(转载)

  • 只看楼主
  • 收藏

  • 回复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导读]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允许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公布后,我们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原劳动保障部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共6章38条,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2025-08-29 20:50:0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一)关于适用范围
  一是在管理环节上,在原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基数核定环节(第二条);
  二是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第三条);(注:五险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
  三是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根据制度发展,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二)关于社保经办机构职责
  目前,各地社会保险费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也有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不论社保征收还是税务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和基数核定都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第四条第一款);同时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其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第二款)。
  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要求,草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费实行五险统一征收作了方向性规定(第四条第三款);同时删去原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容,以体现统一征收的要求。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六)关于法律责任
  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增加了法律责任的内容,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缴费申报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以及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此外,我们还统一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书,作为本规定的附件,以增强统一性和操作性。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二条[缴纳期限和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及为其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单位代缴义务] 用人单位应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第十四条[基金账户]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五条[缴费记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用人单位为其职工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该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缴额的份额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分别计入各项基金和相应的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缴费记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缴费记录,每年至少一次将缴费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并负责缴费记录的安全保密和保存完整。
  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第十七条[单位缴费情况通报]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八条[征收情况公告]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个人缴纳] 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缴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在个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扣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参保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个人缴费余额不足的,其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扣时应当及时提醒;未按时足额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人。



  • 南海孤叶
  • 核心吧友
    7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经办和征收机构信息沟通]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把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第三十七条[统一表单]本规定中有关文书样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12年 月 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登录百度账号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 贴吧页面意见反馈
  • 违规贴吧举报反馈通道
  • 贴吧违规信息处理公示
  • 7回复贴,共1页
<<返回七星农场吧
分享到:
©2025 Baidu贴吧协议|隐私政策|吧主制度|意见反馈|网络谣言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