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截获从四川泸州、重庆方向流入我市的160桶共8000斤“不合格”食用油,给违法人员以沉重打击,敲响了警钟,维护了我市食用油安全。
对该局采取的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果,市长张集智给予了高度肯定。张集智说:“食品安全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事,要高度关注民生,相关部门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利益,让老百姓放心。”
今年10月初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了食用油市场摸排清理活动。10月15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从四川方向向赤水贩运“地沟油”,地点就在与四川一河之隔的赤水大桥头。接到举报后,该局即派经检大队副大队长钟佐平带队前往追查。
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在赤水大桥头赤水一中附近发现了一载有白色油桶的轻型卡车正在卸货,车牌号为:川E99751。经查看,共230桶11500斤(每桶50斤)。经询问,当事人斯某系四川泸州的个体户。斯某称,此次运往赤水的这批食用油是其分别从泸州、重庆批发来的,准备将油卖到赤水,并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有关依据。经执法人员检查,其中70桶大豆油系泸州市某公司生产,有相关手续,其余160桶(生菜油10桶、大豆油150桶)没有正规手续,只有进货收据,斯某称是重庆某公司生产的。
为慎重起见,市工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这这批食用油实施了暂扣,并当面将这批油分三类进行了抽样,于10月21日送往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
10月27日,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样的泸州市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符合有关标准;其余没有生产厂家和标牌标识的10桶生菜油和150桶大豆油抽样样本检验结果为:酸值不符合GB1536-2004《菜耔油》标准规定和水份及挥发物不符合GB1535-2003《大豆油》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食用油。
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对这一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督促食用油经销商建立“食用油进货台帐”,餐饮户建立“餐厨废弃油流向台账”,继续深入开展食用油市场摸排清理,维护食用油及食品市场安全,让老百姓放心。
对该局采取的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果,市长张集智给予了高度肯定。张集智说:“食品安全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事,要高度关注民生,相关部门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利益,让老百姓放心。”
今年10月初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了食用油市场摸排清理活动。10月15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从四川方向向赤水贩运“地沟油”,地点就在与四川一河之隔的赤水大桥头。接到举报后,该局即派经检大队副大队长钟佐平带队前往追查。
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在赤水大桥头赤水一中附近发现了一载有白色油桶的轻型卡车正在卸货,车牌号为:川E99751。经查看,共230桶11500斤(每桶50斤)。经询问,当事人斯某系四川泸州的个体户。斯某称,此次运往赤水的这批食用油是其分别从泸州、重庆批发来的,准备将油卖到赤水,并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有关依据。经执法人员检查,其中70桶大豆油系泸州市某公司生产,有相关手续,其余160桶(生菜油10桶、大豆油150桶)没有正规手续,只有进货收据,斯某称是重庆某公司生产的。
为慎重起见,市工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这这批食用油实施了暂扣,并当面将这批油分三类进行了抽样,于10月21日送往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
10月27日,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样的泸州市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符合有关标准;其余没有生产厂家和标牌标识的10桶生菜油和150桶大豆油抽样样本检验结果为:酸值不符合GB1536-2004《菜耔油》标准规定和水份及挥发物不符合GB1535-2003《大豆油》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食用油。
目前,市工商局正在对这一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督促食用油经销商建立“食用油进货台帐”,餐饮户建立“餐厨废弃油流向台账”,继续深入开展食用油市场摸排清理,维护食用油及食品市场安全,让老百姓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