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婚后和婆婆在一个房子共同生活了近10年,最近他们住的房子要动迁了,本来早就说;分了楼房要2家。就不在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婆婆却在分的两个房子的名字上都写上了她自己的名字,这让妹妹很难接受。
因为从前婆婆经常会当着她的面就说你们都给我滚出去,这是我家。要拆迁的这个平房确实是婆婆的,请教大家,我妹妹应该争取这个房子的名字吗?她想的只是应该有属于他们婚姻的房子,哪怕是老公和孩子谁的名字都可以。补充下,我妹夫是站在他妈妈这边的,据说是老人也许怕有天他们离婚了我妹妹会分他们家房产。
妹妹说要和妹夫离婚,我觉得俩人感情又没什么问题,单单因为这个就离婚太草率了,。毕竟孩子都3岁了,但是要咽下这口气确实是很难受,请高手帮忙指教指教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