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吧,看到这文章我觉得我的流行音乐观念开始崩溃了,音乐到底是拿来玩的还是拿来卖的?如果是拿来卖的,自然要像叶惠美那样做出唯美的封面,要像肖邦那样拉到国外去实景拍mv,要像夜的第七章那样有故事的电影版的mv,如果是拿来玩的,当然可以做惊叹号这样的有创意但不”华丽“的封面,有 水手怕水 这样让自己都笑出声的自我的音乐,有公主病,minemine这样的改编作品蕴含对前作的改进,如果我是歌迷,我肯定希望是前者,但是我是杰迷,后者也会希望有,最完美的解决办法其实就是不出专辑了,或者3,4年出一张,那就真的是悲剧收场了,21世纪第一个十年华语流行音乐成就最高者,最后却被歌迷逼着离开,这是不是最大的黑色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