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除了自己的修为外,不能忽视家庭的熏染,因为中国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家庭文化、家教文化。出身好是林徽因“美”的一个重要源头,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父亲分别是梁启超和林长民,在那个年代,不可能碰到比这更好的出身了。那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使林徽因清而不傲、淡而不孤、乐而不纵,真像一株亭亭净植的荷莲。我觉得,林徽因在处理自己的人生问题上有两处做得极为漂亮。一是她在徐志摩与梁思成之间,选择了梁思成;二是她与梁思成结婚后依然和徐志摩是最好的朋友。
谈林徽因,必谈徐志摩。
我一直不太喜欢徐志摩的诗文,那只是就他诗文的艺术含量而言,但翻开中国现代文学,徐志摩的地位不可抹煞。尤其在新诗刚刚萌芽的时候,新文学运动的两位主将,一个胡适把诗写得不文不白,一个鲁迅写了几首不太有水平的诗之后,掉头弄白话小说和旧体诗去了。是徐志摩以他非凡的活力撑持着当时的诗坛,并基本规范了新诗文本。徐志摩和郭沫若是新诗发展初期最为重要的两名诗人。徐志摩对文学新人不遗余力的提掖更值得大书一笔,最具代表性的是力救沈从文于穷困潦倒之间,最大的受益者当然还是中国现代文学。
我通读韩石山先生编著的《难忘徐志摩》,惊讶于那么多人难以忘怀徐志摩的天真、旷达与包容。排除一些对死人的修饰与美化,徐志摩高蹈飞扬、热情如火的赤子形象依然跃然纸上。可以看出,不管徐志摩诗艺如何,但他满怀诗心与童心,不晓得世道深浅,不琢磨人情炎凉,直以为自己的灵魂是钢铁制品,却把肉体生生抛到那情感的烈焰中去,最终借着飞机在空中化为灰烬。
徐志摩好比喝着诗歌之酒的“酒神”,在自我消耗和毁灭中释放能量,有一句话可以比拟:“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林徽因则仿佛从容巡视天河的“日神”,于举手投足间焕发光芒,有一个词正好形容:“移步生珠”。他们都不是凡间的人物,但都在凡间引领着一批人,他们只要结识,便注定会碰出火花,甚至引起一场大火,却无法结合成世俗的婚姻。在徐志摩狂热寻访、追求“惟一灵魂之伴侣”,而不惜弄得抛妻弃子、世人侧目时,林徽因理性地回避了徐志摩,她太了解徐志摩,他“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利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也就是徐志摩亲口告诉林徽因的那种“诗意的信仰”。在徐志摩心目中,“林徽因”已经被想象力反复加工,她不仅被美化,而且被神化;如果她以一个女人的身份走进徐志摩的生活,哪怕是一个爱人、一个情人,一旦面临世俗生活的挑战和拷问,他们同样无法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是故,林徽因“无情”拒绝了徐志摩的求婚,而坦然大度地呼应着徐志摩的激情。他们在中国这样苛刻的社会环境里,依恃心灵和文化的强大力量,依靠一位女性将自己才气和性情发挥到极致的巧施妙手,成为相印相通的异性知己。林徽因以同样方式赢得了金岳霖一生的挚爱。
但徐志摩的“火”已然烧起,林徽因施凌波微步在极小的感情罅隙里从容腾挪,可如此身手能有几人?陆小曼被卷进来是迟早的事。陆小曼同样有才有貌,连胡适都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与林徽因相比,她们的差别就在性情上,一个温婉蕴藉,一个张扬任性。果不其然,徐志摩与陆小曼经过努力打拼出来的婚姻生活很不如意,陆的奢华铺张,把徐志摩折腾得天上地下不停地跑,怪不得很多人把徐志摩的死算到陆小曼账上。
死是天命,不能、也不要怪任何人。但徐志摩的死,陆小曼是一个原因。这才有陆小曼在诗人亡灵前发誓痛改前非,“一定做一个你一向希望我所能成的一种人”,她戒烟学画,倾其全力编成志摩全集。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诗人的死解救了她的灵魂。
徐志摩坐飞机失事看上去偶然,其实蕴含着必然。诗人浪漫的理想主义一旦尘埃落定,马上就会暴露出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来。结婚后,诗人无法超脱现实,家事纷纭难解,人生一头雾水,像一只苍蝇在一间密闭的房屋里苦寻出口,没有,到处都是严密的封锁,都是冰冷的隔墙,于是,飞啊,飞啊,直至跟着飞机一头撞落在济南郊外的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