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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酷刑“凌迟”处死女人 ,怎一个“狠”字能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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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2楼上图


1楼2011-11-09 10:26回复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图为押解犯人前往刑场
    


    2楼2011-11-0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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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0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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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1-11-0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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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啊 直播啊


        5楼2011-11-0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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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的文字说明
          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6楼2011-11-0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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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7楼2011-11-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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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凌迟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第一刀割完,刽子手在换刀。)
              


              9楼2011-11-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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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啊


                IP属地:江苏10楼2011-11-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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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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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第二刀,割二头肌。大致能看清刽子手的表情,恶心?痛苦?还是费劲?)
                  


                  11楼2011-11-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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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1-11-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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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做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13楼2011-11-0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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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1-11-0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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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会精么


                          IP属地:江苏15楼2011-11-0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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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左后右。二刀完毕,用箩筐把肉装起来,行刑后可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16楼2011-11-0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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