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20日10:42 光明网 孙立平
不久前看到一条新华社的消息:美国参议院3月8日通过一项规定,旨在加强对议员的道德规范,杜绝说客变相行贿的腐败现象。其中一条规定,议员们在和游说国会的说客进餐时,必须自己买单。
看到这个消息,不禁就眼前一亮,因为公款吃喝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一个无法治愈的顽症,甚至可以坦率地说,从上到下已经事实上对解决这个问题失去了信心。美国国会又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该条消息语焉不详,于是搜索,找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一篇相关报道,该报道称,美国参议院8日通过口头决议,修改关于说客和议员道德的法案,力争在今后和说客拉开距离。根据参议院通过的决议,以后议员们和说客们再也不能随便吃饭了。如果议员们和说客吃饭,则要在15天之内在网上把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助手吃了多少钱的东西做一个说明。
就这些吗?就这些。仅仅靠自己上网说明,就这么简单吗?就这么简单。紧接着的问题是,这么简单的措施能管事吗?仔细想想,依照以往的惯例,还真无法怀疑这条新规定的效力。虽然不敢说今后一个触犯这个规定的也不会有,但绝大多数议员今后不敢随便吃请了,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于是就想探究一下我国公款吃喝为什么难以禁止,为什么种种措施都难以奏效。
在我国,公款吃喝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顽症。有事吃,无事也吃;公事吃,私事也吃;节日庆典吃,遭灾扶贫也吃。根据有关的报道,全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0年达到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2000亿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几乎相当于当年预算内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当然公款吃喝有些是企业等单位支付的)。近几年的数字不得而知,但至少不会少于这个数字。
为了制止公款吃喝这种腐败之风,人们绞尽脑汁,想出了五花八门的办法,但这些办法几乎没有能够奏效的,否则只要有一条措施是能起作用的,问题也早就解决了。记得最开始的时候,是实行所谓“四菜一汤”制度,但很快人们就发现这个办法不行,因为什么算一道菜?什么算一个汤?没有标准,也无法制定标准。鱼翅,鲍鱼,甚至5只鸡,10条鱼都可以弄一道菜出来,甚至可以做成一个“汤”。于是,人们就想到如何来限制消费额。这样虽然不能制止公款吃喝,但起码可以抑制“大吃大喝”。于是,一些地方开始对高额餐饮征税,比如一次超过300元就要征税。但结果呢,该项税收成了收入最少的税项。因为高额饭费很容易就可以转化成几个低额饭费,顶多就多开两张发票行了。于是,开始尝试总量控制,就是规定一个单位一年招待费的总额。但总额是很难“科学”规定的。我遇到一个很小单位的负责人,就正在为此发愁。该单位今年的招待费总额是根据去年的额度确定的。他的前任比较爱吃,于是根据他前任消费数量确定的今年的额度是20万元。而这个现任对吃喝不感兴趣,额度又太大。他发愁的就是如何在今年完成这个额度。因为如果今年吃的太少,明年的额度就会大大减少。可见,控制总额的办法也不可行。这样,如何控制公款吃喝的问题就难倒了决策者们。一些病急乱投医的馊招,也就不断提出来。最近的一个是某政协委员的建议,通过控制公务员的体重防止大吃大喝。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在网上招来的是一片奚落之声。
行文至此,疑问也就出来了。为什么在网上说明这样一个简单办法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我们想了那么多的办法就解决不了呢?我想,网上说明的办法至少有两个特点。第一,是公开透明的,你吃了什么东西,吃了多少钱,为什么事情吃的,人们一查便知。如果你觉得有理由,不超标,你就吃吧。否则你就得收敛点。第二,落实到人头,而不是一张笼统的发票就应付过去。不是经常听到一个小小的单位一年就要吃几十万吗?好,那你把每一次都是谁吃的纪录在案。你不怕纪录着你每顿饭都在公款吃喝,你就吃吧。由此,就想到我们治理公款吃喝,能不能就从这里开始:每张公款吃喝的发票上要详细纪录都是谁吃的,为什么事情吃的,吃的什么菜,喝的什么酒。有人会说,不就是吃顿饭嘛,有必要这么认真吗?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不说吃喝导致的其他问题,就是一年涉及几千亿这样大的一笔钱,认真一点就完全必要。其实,类似的想法早就有人提出了。如江西省一名政协委员就提出推行公务招待实名制,明确招待的范围和标准、定期公布招待费开支情况,接受审计和群众监督。具体内容为:每一次公务招待的对象、参加人员、吃的品种价格,都要有相应的原始记录,必须采用正式发票。一位叫韩传华的北京律师也曾草拟出《餐饮票据管理法》,也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可惜的是,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积极的回应。其实,类似做法在国外早已有之。比如,在芬兰,对公务员来说,“吃请”或“公款吃请”是天大的事。按照芬兰的法律规定,上至总理下至普通科员,一起吃饭的有什么人,点了什么菜,花了多少钱,都要一笔一笔地在网上开列清单,供国人查阅。芬兰曾有一高官,因在公务接待中多点了一道菜被公众质疑,最后只好下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