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汝南县一**干警酒后驾驶警车,行至汝南县汽车站附近车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10月29日14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局梁祝镇派 q出 所公务用车,肇事者为该派q所**王银鹏。汝南县**机关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已将涉嫌犯罪的王银鹏刑事拘留,并将依法严厉追究。
目前,3名伤者病情稳定。
事故发生后,驻马店市、汝南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汝南县成立了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这是关于此事件最接近真实的报道,但是,我想说明的是再事件发生后距离事故现场几百米远的汝南县中医院(交通事故定点接收医院)的救护车一直没到,来的却是殡仪馆的车,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救护车没去来的却是殡仪馆的车辆?为什么**没有去事发现场去做事故勘查就将殡仪馆的车辆将尸体拉走?为什么会引起民愤?种种原因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当局有人想将此事瞒天过海,想毁尸灭迹,没想到的是我们汝南人并不平庸,我们汝南人也有一颗正义之心,我们也会打抱不平,愤怒的人们将前来的警车和殡仪馆的车砸毁推翻,虽然做法有点偏激,但是当你看到几条鲜活的生命被无辜的葬送在醉驾的公务人员身上,还妄图欲盖弥彰!谁能不气愤。最后我想请有关方面解释一下车上的海之蓝,以及管制刀具,我们人民群众也知道海之蓝是什么价格,也知道管制刀具是用来做什么的,难不成海之蓝是用来浇花的?管制刀具是用来自卫的?不会吧?
身为警务人员,携带管制刀具便是知法犯法,醉驾便是罪加一等,用公款吃喝买高档酒更是贪污腐败。
草菅人命,欲毁尸灭迹,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几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我们远去,就这样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这个肮脏的世界,看到地上哪无助的老爷爷,失去了三位亲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呀!可恨。
请当局领导和有关方面严肃处理,不能徇私舞弊,不能官官相护,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我们无数的网友将会一直关注!直到事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10月29日14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局梁祝镇派 q出 所公务用车,肇事者为该派q所**王银鹏。汝南县**机关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已将涉嫌犯罪的王银鹏刑事拘留,并将依法严厉追究。
目前,3名伤者病情稳定。
事故发生后,驻马店市、汝南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汝南县成立了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这是关于此事件最接近真实的报道,但是,我想说明的是再事件发生后距离事故现场几百米远的汝南县中医院(交通事故定点接收医院)的救护车一直没到,来的却是殡仪馆的车,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救护车没去来的却是殡仪馆的车辆?为什么**没有去事发现场去做事故勘查就将殡仪馆的车辆将尸体拉走?为什么会引起民愤?种种原因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当局有人想将此事瞒天过海,想毁尸灭迹,没想到的是我们汝南人并不平庸,我们汝南人也有一颗正义之心,我们也会打抱不平,愤怒的人们将前来的警车和殡仪馆的车砸毁推翻,虽然做法有点偏激,但是当你看到几条鲜活的生命被无辜的葬送在醉驾的公务人员身上,还妄图欲盖弥彰!谁能不气愤。最后我想请有关方面解释一下车上的海之蓝,以及管制刀具,我们人民群众也知道海之蓝是什么价格,也知道管制刀具是用来做什么的,难不成海之蓝是用来浇花的?管制刀具是用来自卫的?不会吧?
身为警务人员,携带管制刀具便是知法犯法,醉驾便是罪加一等,用公款吃喝买高档酒更是贪污腐败。
草菅人命,欲毁尸灭迹,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几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我们远去,就这样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这个肮脏的世界,看到地上哪无助的老爷爷,失去了三位亲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呀!可恨。
请当局领导和有关方面严肃处理,不能徇私舞弊,不能官官相护,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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