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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佛山人,为18个人叫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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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方人,从来没有到过广东,更不知道这18个人是谁。
一直关注着小悦悦事件,最初被媒体的煽情声讨所震惊,揪心于国人道德的沦丧悲哀中,但喧嚣声渐落,心中却渐渐有了自己的看法,感觉似乎被某些恶意炒作不冷静的媒体涮了一把,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先说现场证据,18个路人成了公德“罪犯”,但证据却支持这样的解读:(此处内容借用某博客主要内容,感谢博主)
1.真实现场的视觉和听觉条件: 气象台资料:傍晚是17:00~20:00,日没点18:04,黄色预警。16:30,南海局部雨量1小时达30到50毫米……中国青年报的实测描述是:暮色四合。此时,五金城没开灯,车灯和反射光乱晃,铁皮顶撒豆般炸响……(这样的条件下,正常人的视觉和听觉能力,各位看官自己应该有个判断)
2.视频和相片的光线强度被人为做了调整,我们很多人于是就被涮了一把。 视频和相片有四种亮度,昏暗、较暗、明亮、清晰,哪一个更接近真实呢?媒体没有说摄像头有滤光和增光效果,也没坦承调高对比度清晰度。所以,电视上现场的光亮那叫一个强悍,于是乎,所有看到此“强悍光线下”视频的人无不以为,18个人无一例外都应该看得到,以至于很多评论竟写了“大白天”,真是讽刺。
3.视频被人为删剪,删掉了最真实最人性本能的普通一幕,于是,事件就变得不普通了:路人一与路人二之间被剪了一刀:路人一是“甩手哥”,幅度好大,但最后一次摆臂未完成,一怔,走路失去平衡;拼接的第二段视频很奇妙,恰好电视字幕遮盖了右下角,其实那是“甩手哥”的手臂和短袖,因此我们看不到也推理不出“甩手哥”与电瓶车(或摩托)躲闪交会的情景。彭彭(南方电视台主持人)主持的粤语版节目露出真相:可以看见“甩手哥”的手臂和衣袖,两路人的视频剪掉了不足一秒的镜头,故事被改变了。我能推理:如果注意到甩手哥从没将视线右移、下调,不看人,也不看车,险些被撞,应当知道他与悲剧世界竟然没一点交集,他可爱的神游还导致第二位先生的无辜,因为躲闪,路人二的绕路就不能解读为视而不见吧?他算是最灵敏的一个,他还能反应,扭了头,可是他的角度不行了,他不是神,不可能看到小悦悦……可是,视频被剪辑掉了这短短的以秒计算的镜头,也就让路人一和路人二都有口难言了。(也许,媒体是先定下了“18人视而不见,道德沦丧”的惊人题目,为了迎合主题,起到新闻的惊人效果,故意剪掉的吧?我们又被涮了一把)
4.其余不确定的16个,据当时光线和声响,可分出四种可能情况:
⑴没看到;
⑵看却没看见(视觉心理学);
⑶看见地上有东西,但不明状况,也没心思去研究;
⑷不排除多一事不让少一事的思想作怪,黑漆无人的情况下,不想救人,或者说吓跑了。比如一对母女看见并且有可能知道了状况,这种可能性的合理怀疑起点应是停车观察小悦悦那人,因为血液扩散有了明显反光。
5.陈阿婆成为第19个道德罪犯的可能性其实有很大!
陈阿婆的反应是当时环境条件下辨认小悦悦情况的最好证明:
⑴阿婆的习惯是“天快黑的时候,她就会出来捡些值钱的东西去卖”(新闻晚报);
⑵陈阿婆是“拾荒”的,这样的人,除了低头搜寻,谁见过是望着天花板拾荒的?
⑶反复审查,可以发现整个事件中最强烈的一束光照到了小悦悦,阿婆正好背对灯光,面对着小悦悦。人性之光是伟大的,但是如果没有恰好到位的强光和所处位置,阿婆的人性之光能否显现出来?她也有可能会因为看不到而成为第19个?阿婆不能被神话。先有“神光”(偶然照亮),后有人性之光,这是最自然的解释。
6. 阿婆和小悦悦妈妈的施救行为也说明了,现场条件下,她们似乎没有真正看清楚搞明白小悦悦的真实状况,所以才让小悦悦在经历了4次碾压之后,又经历了鲁莽的1次提拉+1次拖拽+2次抱起,惨不忍睹。她们的作为恰好证明了一些路人的无辜,因为她们近身接触小悦悦都用了这样动作,那么远一点的路人看清楚情况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1楼2011-10-28 19:34回复
    7.有这样一个最诡异的视频:小悦悦妈妈出现的时间,前面白色堆放物有移动的头,从左至右,后又回去,是一老太。她似对小悦悦妈妈说了什么。她能说什么呢?根据这个信息推理:小悦悦或声小,或断断续续,但因为铁皮顶有暴雨劈打的响声,最幸运的效果充其量也就有人听见哭声而已吧。但是,我们如何理解电视台呢,为什么要剪掉那个头?幸好有这个视频幸存才让我们可以做一些推理:那个被剪掉的头与小悦悦妈妈同时出现,证明她们可能听到了某个的声音(是阿婆呼唤?),妈妈飞快到达,似乎就在路边等着一样,以至于有网友说,是妈妈设计故意杀女儿,所以才会达到的很快。再想想:正搜寻小悦悦的妈妈为何听不见哭声呢,为何还需呼唤声才到,而且到达很快,可见,找寻孩子的妈妈也没有看到近在咫尺的地上的女儿!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18人中一些人“没看到”的辩解呢?耳朵和不利视觉条件下的眼睛并没有道德过错。
    8.关于两辆车,希望注意:
    ⑴第一辆车到底有没有知道压了孩子,我们不能贸然推理。也无从推理。最严重的法律后果就是疏忽+故意碾压+逃逸,这须严格证明,不能推定。警方做了很大的实验,这值得另眼相看。
    ⑵第二辆有点冤。车右灯有六次闪光,前4次没照到小悦悦,第5次照到头,最后一次全照到,但司机视线已经进入零度角。这样的角度,只有进行变态推理才能怀疑他故意轧人!相信每一个司机朋友,看到地上有个前车压倒的孩子,绝不会再跟上去补上两轮子吧?
    在不同目的的媒体剪辑视频和画面面前,国人沸腾,一致声讨道德罪犯,我却不相信国人、佛山人的道德沦丧至此。所以,我感觉我被媒体愚弄忽悠了。
    我个人的感觉:凡是没有任何反应的路人,铁定都是真的没看到的。试想一下,昏暗的视觉条件下,车灯乱晃,大雨把铁皮棚顶打得乱响,要想一下子就能发现黑黑的地上躺着个孩子,还真得有神相助。我们可能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大白天的,看到对面走过来一个人,其实是自己很熟悉的人,可自己却脑子里却空白一片,压根反应不过来,直到对方和自己打招呼,才会猛然惊醒,也许这就是视觉心理学中的“看却没看到”。白天尚且如此,何苦此事故中的晚上呢?再试想一下,如果陈阿婆不是正好背对着车灯,而车灯又正好把小悦悦完整的照了出来,陈阿婆能看到她吗?再如果陈阿婆不是背对而是面对着车灯,我们都知道,晚间面对车的大灯,视觉很刺眼,几乎看不到什么东西,本人夜间骑单车就最讨厌对面来车的大灯,晃得眼睛跟失明差不多,那么谁能保证陈阿婆就不是记者和众人口中的第19个“道德罪犯”呢?
    更何况按照人性的常理分析,如果有人看到了那血腥的场面,即使真的不打算救人,但本能的反应至少应该包括“惊恐、恶心、好奇看看、飞快躲远”等等诸如此类的反应中的某一点,而这些人大多数毫无反应,只是绕一下甚至直接踩着鲜血过去,可想而知,他们只要不是神或鬼,就一定是没看到是个孩子躺着地上!至于绕一下过去,我们大多数人有应该有过这样的体会,夜晚昏暗的视线下,地上似乎有个黑乎乎的东西,我们一般都会绕开而行,很少有人会俯下身看看是个什么东西。更何况旁边还有那么多的垃圾袋(陈阿婆就在捡垃圾不是吗),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以为是个滚落到路上的垃圾袋而已吧?
    我不相信18个人都会如此冷漠,不动声色不为动容视而不见从容飘过。所以,我相信,他们是人不是神,他们的视觉、听觉和我们没什么差异,他们只是没看见而已。
    大家不要再被煽情的炒作媒体忽悠了,换个常人的思维方式看看这个事吧。记者们口诛笔伐,民众声讨,其实,我真挺为18个人叫冤枉的。如果换成我们任何一个人在现场,那样的条件下谁能保证自己一定会看得见小悦悦?只要看不见却出现在了摄像头中,那我们就成了道德罪犯了,这公平吗?如果就这样被全世界声讨,太冤了点。
    维护道德,不只需要煽情,也需要理智和冷静。一直觉得,感情和理智,不是维护道德的对立面,它们对维护道德同样重要!
    我相信人间有大爱,我相信世间有真情,我相信佛山人是善良的,我相信道德在佛山没有沦丧。我相信所有关注这个事件的人,都是有良心有爱心的人。
    


    2楼2011-10-28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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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5 0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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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很多言论,言辞之间谈及佛山竟以偏概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仿佛佛山已是非人之地似的,太偏激了。


      8楼2011-10-2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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