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今天在蔚县吧给您写这封信,是我一直坚信,人民政府为人民!虽然曾经在三任乡党委书记那里没有得到这肯定的答案。我1997年在杨庄克乡煤矿砸伤导致瘫痪。当时我在乡煤矿下井的工资大约是3000元每月。我在住院后期乡里给我六百元每月包括护理费。虽然我多次要求乡里按《工伤保险条例》评残及给予相关待遇。但是第一任书记平川始终坚持他的独裁做法。出院后,乡里第二任书记于德洪,在家属多次要求下,也没有按《工伤保险条例》来给我相关待遇,只是稍微加了一点钱,每月850元包括护理费。第三任书记郭旺,则是完全按照前面二任书记的步伐给我最低的待遇,还以停发工资来要挟家属签协议书。当时,虽然明知乡里给的待遇太低,但家属已经跑乡里有好几年,跟三任乡党委书记协商一直都以乡里强势而以失败告终,可怜的我,又没钱请律师,当时的生活也就够咸菜加馒头的标准。心力俱疲的我们只有签下协议书。但我一直不服乡里三任乡党委书记的决定,一直在寻求机会,希望有一天我的待遇能够完全按《工伤保险条例》来执行。尊敬的书记,您现在是蔚县的父母官,请给评评理,我的要求合理吗?那三位乡党委书记用自己的行动践踏法律,藐视农民,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请求县委书记为我主持公道!纠正那三位乡党委书记的错误决策,还我应得的待遇。一个高位截瘫残疾人,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穷苦小老百姓,期望县委书记能圆满解决我的工伤待遇。叩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