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加“双引号”,可能是不止一遍去“解释”了。
“佛山”只是个“偶然现象缩影”,别说代表中国了,它就连广东都代表不了。
首先,当时的天气状况为阴雨天。当然,能见度没有夸张到什么也看不见。
但是还是起到了一定客观的“遮碍”作用。
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你会看见一个孩子在你的车前,还毫不犹豫的碾压上去么?
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首先因为客观的“盲点”出现,导致这悲剧的“初始”。
但一个2岁的小女孩,监护人不加以看管,你认为监护人就脱得了干系?
一棒子就给“众路人”打上“冷漠”“无情”的标签,我真不知道是“何许人”给了那些网民评价人性的勇气?评价“中国人性”的勇气?
不排除结合“所谓国情”,和之前的一些“讹诈事例”。
如果,中国真的到了人人冷漠无情的“境界”,那么“拾荒阿姨”也就只是笑笑而过。
最令人感到讽刺和可悲的一件事,竟然有人提议立法“见死不救”。
表面上你觉得这是在为“中国民众”的冷漠无情埋单。
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心慌、不自信、跟随舆论的表现。
而这些表现都来源于那些,毫无作为与能力平平的“有关领导。”
但我还是那个观点,他代表了“一部分”,但他不代表“全部分”。
事实上,他也没这个资格。
一件问题发生过后,若我们首先考虑的是自身。
而不是事件的本质,那么一切就已经了然。
但是似乎,还是有些同学乐此不疲的在宣泄了自己的“正义感”、“讽刺他人快感”、“看破国情境界感”、等“种种感”之后...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么?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