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我们点头的标会事件闹得轰轰烈烈,惨不忍睹,每天要债要债的,逃债逃债的,把镇政府围的水泄不通,但镇政府却不管这件事情的恶性发展,要所有民众自己承担所有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全镇涉及的资金大约在50亿左右,除了未成年小孩,所有民众都参与了标会,如果司法不加以干涉,成立清算办,后果将不堪设想,群体性事件,治安事件等社会恶性事件将不断爆发。想把这件事情合理的处理好,就要从全局出发,如何拿捏好这个度,我们做如下几点分析,希望有关部门参考利用并实施。
一、标会的前身:我们民间流传已久的互助会,是依靠诚信维持的一种可良性循环的民间金融活动,互助会极大的方便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轮流制的前提是不存在利率,是一种积累原始资本后互助会时代产生的标会,灵活度比互助会更加科学,它的宗旨是比如会金每月是一个会员1000元,每月的指定日期全体会员进行竞标,会金由竞标最高者中得,就是说,1000元是本金,如果竞标者的竞标数额是200,中标者只能从未中标者手中拿到800元,前面各阶段已经竞得标金的会员拿出1000元给这期中标者,这样就不存在超高息竞得标金,此种标会的灵活度比早期互助会极大提高了它的实用性,又杜绝了恶性竞标的风险潜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