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职职工调整工资实施方案》出台。本次调整工资,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以实现大兴安岭“十二五”规划为目标,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目的,把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纳入经济发展目标,保证经济发展与职工工资收入同步增长,解决林业职工工资收入偏低问题,改善林业职工生活水平,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加快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步伐。
《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定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坚持职工工资收入与个人贡献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坚持好事办好、积极稳妥的原则。
这次调资的范围,一是此次调整工资的职工,系指2010年12月31日前在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执行企业工资标准的实际在岗职工。具体包括干部、固定工人、计划内合同制工人。二是此次调资不含已参照公务员套改工资的人员及公、检、法、教育等已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人员。调资的办法,是根据职工的工龄、任职年限、技术等级按照《林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标准表》进行套改,套入相应的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