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小奇吧 关注:128贴子:7,265
  • 4回复贴,共1

【冤亲债主讨债的预兆和典型表现】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冤亲债主讨债的预兆和典型表现】
自然因果律是道法的客观规律,在因果律面前,佛菩萨与人类,动植与万物,全都一律平等,没有分别。所以才有“菩萨畏因,世人畏果”之说。世人对昨日所造的种种恶因,并不能全都认清。但是恶果的释放却会如期而至,强迫人领受而丝毫不爽。世人都畏惧害怕恶果的释放所带来的厄运、困苦、疾病、财失等等结果,却不知道如何把握命运,修改命运,化因消业。
大多数人并不重视业报降临和展开前的众多微妙现象与体征。“其安”时忘忽,“未兆”时懈怠,“其脆”时轻慢,“其微”时麻痹。这些不良现象就是世人的通病,包括许多修行者,也同样如此。都是不能高度重视冤亲债主索债前的细微征兆。错失于最佳时机的把握,被动地深陷于内乱全面发作之时。疲于应付冤亲债主讨债索命的全面展开。如果遇到自己福德已经严重不足之时,这种应付冤亲债主的被动行为,也就容易发生性命之危。
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启动,其实都有一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预兆时期。在预兆期内都会在受报者的身内和报身的周围,呈现出多种前兆性现象和反应。这一现象在法界中是一种道法的制约与规定。也就是说,对于既往作恶今生为恶不多、不重的人。在道的法则中,都安排有一个预警期。提示、警告果报承受者,令其自省、自悟、自觉,告诫果报承受者:你已经面临果报,这是最后的警示与警告,给你一个最后的悔悟忏悔化解的机会。如果再不正确面对,忏罪化因,那么果报就要你自己全部承担和领受了
大道的慈悲,在于挽救每一个人的一点灵光实现回归大道。允许因果的释放,是由于因果律是自然规律,不得干预。而提前预警,则是道法的慈悲挽救和期望等待。当然,这种预警期,征兆提示期,对于大恶之人,对于毫无人格之人,对于那些完全不能尊道贵德的人,那也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对于这一类人,果报都是并没有预警期的,常常都是直接展开,毫不讨价还价。如果极少数人在关键时刻,还能够良心发现,那么大道仍然还会一视同仁地对待。
预警期征兆显,极其珍贵,机会极其难得,把握住因果释放的征兆,“为之於其未有也,治之於其未乱也”,可以说是人类最为明智的选择。这比在恶报全面展开以后,在承受痛苦和生死的拚搏中再想尽一切办法渡过苦厄,要容易得多,也轻松千百倍。
自然因果律的释放,冤亲债主的索债寻报,会在我们身内和报身环境周围,呈现出哪些预警期的征兆呢?依据许多大德的观察与总结进行综合分析,这些前期的预警征兆,可归纳整理成十三个方面。将这些散在的征兆和经验集约起来分析,非常值得每一个修行实践者掌握和应用。我们归纳列举如下



1楼2011-10-24 12:03回复
    9、薄惩示警
    冤亲债主也可能先采用薄惩示警的方式,提醒、警告和宣示:我马上要正式索取重大债务了!这一类薄惩示警现象,经常是使受报者本人或者其亲人,发生一些或大或小的意外,例如轻微的车祸,无故摔跌,划破皮肉,血光小灾,物件损毁等等意外事件。
    10、造逆夺志
    冤亲债主运用隐态能量,为受报者制造逆境,打击受报者的信心和志气,使其意志颓靡。受报者可能在短期内接二连三地遭遇到重大的倒霉事件,或者诸事不顺,受外界莫名的欺压挤迫,受人冤枉,令人委屈,使受报者内心受到严重打击,意志崩溃,或者忍无可忍,难以自持自制,产生错误判断和决策以及行动,继而达到报应显现。。
    11、负境昭示
    受报者由于在预警期内身场与体内的阳气迅速减弱,阴气上升,使受报者的心身容易接近太极弦线,直接感受到负态空间的客观存在性,以及捕捉到负态空间中的一些场境。受报者即使平时坚决不相信,但是一旦进入了负境昭示的状态中,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奇怪的际遇。眼前可偶尔看到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的图形景象:不经意时眼角扫到人或动物的立体图形或者黑影,这些异形大都一闪而消失无踪。集中精力再想看清楚时已经没有可能。有的人可能会常常觉得自己旁边有人或其他东西在跟随着,似乎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盯着自己毫不放松,或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无端地毛骨悚然,偶见惊心胆战的鬼影。
    12、重罪兆微
    民间有个说法:“有福之人常吃药”。这是说有的人经常小病小灾,经常服药治疗,反而一生都挺顺遂,没有大起大落的苦厄。他们业报的预警既经常,也较明显。而有的人却是在业报展现时,几乎没有什么典型明显的征兆警示于前,比较突然地就迅速展开,导致受报者防不胜防,或者快速地一命鸣呼,或者一夜之间倾家荡产。
    重罪兆微,这是业报中的一个普遍现象。这种表象背后所潜藏的机理却十分值得世人重视。征兆微弱,稍纵即逝,所反应的并不是报应轻微、弱小和可以轻松化解。相反表现出的是罪在难赦,这种现象提示的是冤亲债主不依不饶。
    冤亲债主中,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比较开明的,讨报是遵守自然的法则,欠债还钱,欠命抵命,天经地义,来找受报者是一种必然,但是他们并不愿意无限期地冤冤相报,循环无期;第二类是处于中间状态,既要达到讨报的目的,同时又存在和解的愿望;第三类则是由于仇杀之恨,受苦之痛刻骨铭心,怨气结胸,定要报仇雪恨,以解怨气。这种第三类情况本身,常常在负态空间内已经历数冤屈,早已获得冥中的“讨报令”,又称之为“许可证”。它们的出现,也就常常是非常突然,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13、修行不灵
    修行者应当高度重视业报的征兆,一般而言,在刚开始修行方法时,如果业力并未展开,那么效果一定会较为迅速地产生。一用就灵,一实践就有效。但是随着深入,这种现象会逐步地淡化。这种情况也就是“动有业魔作障缘”的具体表现。如果修行者不能觉悟到和正确对待这种征兆与现象,就会产生退心倒志,这样最合符债主们的愿望。
    一般人根本难以认识到和承认自己累世罪业深重,不能正视“罪山业海”的提法,认为夸大其词。而不主动地将化因消业纳入人生日程,或者马虎应付。这一类修行者就可能越修反倒麻烦事越多,负面打击性的反应也特别多。产生不修还平静,一修从此麻烦多,方法的灵验性也锐减等情况。很容易使人丧失信心和正信。
    


    4楼2011-10-24 12:05
    回复
      2026-03-01 06:26:2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以上为转载 合理取舍
      无量天尊
      阿弥陀佛


      5楼2011-10-24 12:05
      回复
        感谢你来本吧发贴,欢送您常来!呵呵


        IP属地:河南6楼2011-10-24 12:55
        回复
          顶帖 赚经验 祝大家六时吉祥
          无量天尊
          阿弥陀佛


          7楼2011-11-03 08: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