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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5岁幼童被货车反复碾压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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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在我们为小悦悦的不幸而悲痛难过时,在我们怀疑人性的冷漠而心灰意冷时,在我们痛斥肇事者的卑劣行径而咬牙切齿时。又一起儿童碾压事件血淋淋的摆在我们面前。
  2011年10月20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往立石方向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撞倒一名放学回家的5岁小孩,致其当场死亡。10月20日天中午11点左右,泸县云锦镇云丰村一货车司机撞到一小孩(还在读幼儿园的小孩)后,小孩被撞后,又站了起来,没想到被货车再次碾轧,最终面目全非,当场死亡!该小孩名叫熊茂科。令人更为气愤的是,该名司机将熊茂科撞死后,居然下车还骂了几句。并声称,撞死人,他愿意赔偿,死者家属要多少他就赔多少。
事故现场10米长的血迹


二次碾轧事件为何频频发生?
  像小悦悦和熊茂科一样不幸的孩子还有很多很多,至今还清晰的记得2010年7月江苏发生的宝马四次碾压儿童乐乐事件。
  小悦悦、熊茂科和乐乐本可以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每天无忧无虑的成长着,每天开开心心的陪在父母的身边。可是…… 可是本可以避免的不幸却降临在他们身上。而我们却只能点燃蜡烛为他们深深的祈祷。
  为什么血淋淋的悲剧一幕又一幕的在我们面前重演着?这样的悲剧如何才能减少发生的概率?值得我们深思。
泯灭人性的扭曲心理—撞残不如撞死
为什么让他们如此的泯灭人性,凶恶至极?——“撞残不如撞死”。社会上的风言风语也会使一些人丧尽天良,更别说在他们的心里还有“生命诚可贵”的概念。有些人说“撞死人赔一次,撞残人赔一辈子”,就是这样的风言风语让肇事者在那一刻产生了邪念。并不是“要多少就赔多少”这么简单的。
侥幸心理,钻法律的漏洞
在我国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当场死亡;那么,肇事者主要承担的一般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加起来通常只在十几万元人民币左右。而如果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中,造成受害人成为残疾的话;那么,肇事者可能将承担的诸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康复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加起来的赔偿数字——将有可能成为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
也许有人会说:“因为交通法规定所有的机动车,都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保险;所以,中国绝大多数的机动车驾驶员,都不应该会有“害怕出了车祸而负担不起经济赔偿责任”这样杞人忧天的担心。”真的是这样吗?在我个人看来,也许我国那还远远没有健全完善的交通事故赔偿体系,——是难以给这个问题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各种损害(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了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的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则由交通事故当事人按照所确定的归责原则进行分担……”
所以在20万和超出保险公司限额的条件下来说,撞死人,——一定可以在自己个人能力所能够承受的赔偿范围之内;而撞残人——肯定有非常大的不确定因素在内的话;那么,在究竟是应该撞残还是应该撞死这两个选择面前;缺德司机,往往就会走——撞死受害人这样丧尽天良的选择了!
“二次碾轧”与社会公正
在我国依然存在着对杀人罪犯的死刑处罚,那么在这样一个严酷的处罚之下,究竟又是什么使“二次碾轧”的司机不怕自己背负故意杀人的罪名呢?
当今的金钱社会可能使无良司机觉得金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抱着自己的所拥有的社会复杂关系和自己的财富,试法律为儿戏。如果所有执法人员在对有“二次碾轧”行为司机的处罚时,都能做到公平公正,严惩不贷。我相信,还有多少无良司机敢以身试法!
“撞残不如撞死”这样的说法之所以被极少数缺德驾驶员把它变成现实,其本身就说明:这些缺德司机,在从心底里就瞧不起——具有神圣地位的国家法律的同时,也从心底里就根本不相信——社会具有起码的公平性!


1楼2011-10-23 16:53回复
    昨日下午3时,泸州晚报记者赶到事故现场。一辆车牌号为川E23305的货车停在公路一侧,**正在现场维护秩序。记者看到,路面上有一条长长的血迹,从货车身后几米远处一直延伸到货车车头位置,死者的遗体还卡在货车左前轮下。
    一名30多岁的女子双眼红肿,跪倒在货车旁。据附近居民介绍,这名妇女就是死者熊茂科的母亲魏文玲,他们一家是云锦镇云丰村人。魏文玲告诉记者,儿子熊茂科今年5岁,还在上幼儿园。上午11点放学后,熊茂科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快到家门口了,竟然发生了意外。“有人来喊我,我跑出去一看,儿子就卡在车轮下。”魏文玲痛哭失声。
    目击者:小孩被卷进车轮拖行了10米
    同村的张世芬是这起事故的目击者。事发时,她正好走在几个小孩的后面。“那个货车是迎面开过来的,娃儿(死者)在路边上走。”张世芬指了指马路一侧划的白线,“靠边走的,没有超出这根线。”张世芬回忆,货车好像是碰到了熊茂科的右耳,“娃儿被碰倒后,又马上翻身爬起来,去捡落在地上的雨伞。”
    接下来的情景令张世芬目瞪口呆,“我看到车子往后退了一点又往前,娃儿就被卷到车轮下,然后车子继续朝前开了大概10米。”张世芬说,她当时就在几个小孩身后十多米远,货车开到她面前时,她清楚地看到车轮下的小孩已经血肉模糊。“你干啥子?还不停下来!”最终,货车在张世芬的面前停下了。“他(司机)下车后还骂了一句,然后转身就走。”张世芬说。
    警方: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
    昨日下午,泸州晚报记者在云锦镇***见到了肇事司机敖勇。现年35岁的敖勇是泸县立石人,据他称,事发时他驾驶货车从云锦到立石。记者询问事发经过,他却闭口不谈,只是说,“我会积极赔偿,他们(死者家属)要好多我就赔好多。”
    截至泸州晚报记者发稿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还在进行中。对于目击者和网友“货车故意反复碾压小孩致死”的说法,警方称,目前仅初步完成了现场勘察,暂时无法认定肇事司机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事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警方表示,“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2楼2011-10-2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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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6 18: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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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1-10-2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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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多少赔多少,让他赔命。。。。


        5楼2011-10-2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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