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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佛山女童事件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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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网友“00玉剑飞舞00”的话:
如孟德斯鸠说“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政府事务的国家中,人民变成冷血动物,他们迷恋金钱。。。”;也是法治问题。
道德不是拿来“捆绑”别人的,是用来律己的。
凡有特权地方,道德就会被腐蚀。法治才是现代社会的基础。
当权力凌驾一切,法律不为好人撑腰,人们变冷漠是必然。



222楼2011-10-23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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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碰_
    应该谢谢你!本贴引用的就是你的观点,是我的疏忽,当时没有记下你的ID和那篇帖子的地址。
    只希望通过这次事件能让更多人关注并促进法律的健全和完善!


    293楼2011-10-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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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2 04: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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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2楼内容引用了网友“OK碰_”的观点。


      305楼2011-10-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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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9楼2011-10-2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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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监控录像,又找不目击证人,那么你说的这种情况就可能又会演变成另一起“彭宇案”


          490楼2011-10-24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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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最大的缺陷在于:“国家和政府从来都不用为事故承担责任”,最终的事故责任人要么是企业,要么是个人,而政府总是没有责任,国家不用提供保障……
            这也正是法律需要完善的地方,可是在一个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没有独立,不能相互制约的环境下,很难很难……
            


            492楼2011-10-24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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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惩恶扬善,维护正义,法律不能惩治所有的罪犯,但一定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也就是说,法律不能百分百的惩恶,但必须百分百的维护正义!
              所以,法律必须遵循“疑罪从无”原则,杜绝“有罪推定”!


              547楼2011-10-25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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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第一个人救了小月月,“没事没事,擦破点皮,到医院擦点跌打酒就行了。”“谢谢这位大哥。”
                “医生,求你们帮我家月月把点跌打酒吧。”“没问题,包在我们医生身上,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天职,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哇,好感动啊!
                但是呢,小月月死了,“对不起爸妈,我的铜皮铁骨功还没练成。”
                月月是脑死亡哦,不是失血过多,也不是因为腿断了郁闷死的哦。所以关键在第一辆车,你可以想下如果第一个人救了小悦悦,结果会是什么样的?
                确实值得深思……
                


                563楼2011-10-2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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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2 04: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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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丶长老ら 请教长老一个问题:当初创建这个吧的用意何在?
                  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事件根源的关注,为了促成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为了以后不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还是为了当吧主,为了自己的帖子加精,为了让这里成为个人表演的舞台?
                  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从来都不是只靠立法部门促进和完成的。
                  法制化进程中,无数人为之努力,他们付出智慧、心血,甚至是生命。
                  孙志刚、佘祥林、唐福珍等等……用他们的身躯、血泪和生命促成了中国法律一次又一次的完善!
                  而更多的则是默默的人群,是人民大众推动法制进程的车轮悄然前移。
                  我只希望此次事件也能促使中国法律的又一次完善!小悦悦已经走了,而我们这些活着的人不能忘记这次事件,必须让更多的人关注并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才能最终促成相关法律的健全和完善!
                  @W4HK @nOth_ng
                  法律的完善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和支持,也有你我共同的一份汗水和功劳!
                  


                  564楼2011-10-25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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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法律的完善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和支持,也有你我共同的一份汗水和功劳!


                    565楼2011-10-25 20:34
                    回复
                      法律的完善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和支持,也有你我共同的一份汗水和功劳!


                      566楼2011-10-25 20:38
                      回复
                        不好意思,这个本来是对 莲丶长老ら 的回复,原文请看
                        http://tieba.baidu.com/p/1258255803
                        只是想让吧主也能看到,可能有些误会了。


                        581楼2011-10-26 00:11
                        回复
                          对不起,是我没有说清楚,造成你的吧主的误会。请看原贴
                          http://tieba.baidu.com/p/1258255803
                          其实我问的“当初创建这个吧的用意何在?
                          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事件根源的关注,为了促成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为了以后不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还是为了当吧主,为了自己的帖子加精,为了让这里成为个人表演的舞台?”
                          那只是对“莲丶长老ら”说的,造成误会,非常抱歉。
                          


                          582楼2011-10-26 00:19
                          回复
                            对不起,是我没有说清楚,造成你和吧主之间的误会。请看原贴
                            http://tieba.baidu.com/p/1258255803
                            其实我问的“当初创建这个吧的用意何在?
                            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事件根源的关注,为了促成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为了以后不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还是为了当吧主,为了自己的帖子加精,为了让这里成为个人表演的舞台?”
                            那只是对“莲丶长老ら”说的,造成误会,非常抱歉。


                            583楼2011-10-26 00:20
                            回复
                              2026-06-02 04: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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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必要说明一下,我从来没有与吧主意见不合,也没有指责吧主的意思。
                              而且,我对你也并非意见不合,只是对你的一些言行不能认同而已,这也是正常的交流。
                              这个完全是针对你在下面这个帖子8楼发言的回复
                              http://tieba.baidu.com/p/1258255803

                              你自己也说过你是有原则的,不会为自己的帖子申精……可是上面这个帖子让人觉得你言行不一。
                              本来“√猪八戒卖猪肉”小吧已经开了一个专门用于处理投诉、删帖、申请加精置顶的吧务贴,做得非常好!
                              而你却非要再开一个申精处理专用贴,而且呼唤吧主撤消原本置顶的帖子,把你的帖子置顶……
                              我承认你在此吧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你的文学才华也很不错;但是我还是善意的提醒你一下,本吧的主旨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事件根源的关注,为了促成法律的健全和完善,为了以后不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我们都不应该偏离这个宗旨。
                              


                              588楼2011-10-2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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