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穴坊镇西蒲村村民李国栓,我在村前承包了30亩地,承包期到2018年,(有村和镇经管站签定的合同为据),用于种树苗和玉米,可是今年秋天村委会私自把地又承包给他人,而镇政府经管站竞也默认村委会的这一“一地签两家合同”的荒唐做法,新签合同人把我那三十亩地里即将要收获的玉米全部据为己有,青天白日下竞有如此强抢行为。我气愤至极,马上报警!
穴坊分局着手调查,找到新签合同人雇用剥玉米的工人,一一做了笔录。我也到政府去找有关领导反映了这一问题,政府负责人给我的答复是:我的合同有效期未到是铁的事实,而村委会又同他人所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并且负责人还把穴坊分局的局长一并叫去,并让分局局长抓紧给处理玉米损失和赔偿一事。
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此事仍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三番五次的到分局找有关的领导,请求他们给尽快解决,可分局不但不处理,还扔下一句话,“现在没时间,回家等着吧”,就把我这个七十多岁老人给推了出来,我一个七旬老人,没有啥本事,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把土一把汗劳作了一年,粮食和地就是我的命根子,。我欲哭无泪,欲告无门,难道这就是替人民撑腰替老百姓做主的政府吗?这就是这们老百姓所信任的父母官吗?政府分局就是这样对待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老百姓的吗?我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想不通,也不相信现在的社会竞然没有说理的地方?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出面尽快给我处理这个事情,还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