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孤星如月 回复日期:2006-8-8 13:42:51
作者:辛忆 回复日期:2006-8-8 13:15:41
1.就讨论动机与结果而言,为什么不能相提并论?是没有动机还是没有结果?如果都有的话,那么如何不能讨论?
上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几者的动机有相类似的,就是借慈善以行其他的事情,比如掩盖罪行,比如树立牌坊。慈善都不是主要的目的。
法律是会酌情轻判,这不代表犯罪的性质有任何改变。不管你拿贪污或者抢劫来的钱干什么,贪污就是贪污,抢劫就是抢劫。
2.在下上边说过了,别把玉米跟普通老百姓相提并论。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在慈善里,本不应该出现粉丝这种身份的。要说也是玉米的素质还不够高,所以做慈善还有被动的成分在里面。
在下没说他是故意去的,但是事后他没有道歉,拒不道歉。在其他有关单位相应作出道歉的举动之后,他一直没有。这说明他根本没有认识错误。这说明他认为他没做错。
3.请注意:是宣传玉米的慈善功绩,而不是宣传慈善。
两者的出发点不同,指向不同。请不要混淆。
再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在慈善这件事情上,在下两者都批评了。
再提醒你一次:媒体不等于粉丝,粉丝不等于媒体。
你问题中其他方面别人已经提出过,在下上边已经回答过了,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