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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建议国家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者 大家都进来表个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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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哼!可笑


来自手机贴吧2262楼2011-10-20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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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具体的问题上来,个人认为,首先必须有充分的法律来保障施救者的利益,也就是说:只要是无偿的,处于公善心的施救行为,免除一切责任。施救及时,有方的公民,由ZF酌情给予奖励。
    而被施救方,如果出现讹诈,反咬,欺诈,诽谤等行为,必须被法律制裁。


    2264楼2011-10-2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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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2 0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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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多少被送到医院去却因为没法付住院费而死在医院的,能把这个事解决了不先?


      IP属地:山东2266楼2011-10-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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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投票里,我看到了国人的围观特性。你不救,他不救,那我也不救,反正大家都没救。继续围观。。。。。。。。。。。。。。。。。。。。。。。。。。。。。。。。


        2267楼2011-10-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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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清楚lz的标题,lz就是要大家讨论是不是应该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者,我的回复针对这一点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至于为什么没人救小孩子,你问南京的徐寿兰、还有彭宇案的法官、还有对老百姓的生死和痛苦视而不见的贪官污吏去!


          2268楼2011-10-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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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红十字会还是算了的好~毕竟要帮助困苦的人民不是一定要红十字会


            IP属地:广东2269楼2011-10-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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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那么多彭玉案,会没人赶去救吗 所以那18个路人不是不敢扶而是扶不起


              2270楼2011-10-2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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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抓住问题的根本,立法有何用。。。
                敢问你你爹死了,是不是还要追究最后一餐的大米是哪里产的啊!
                佛山的事件告诉我们:1。法对肇事逃逸者的刑罚还不够重!
                2。法律不给力,所以见义勇为的人容易被诬赖为肇事者,所以才人人自危!
                3。提高全名的素质,培养有责任心的公民,更要提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2271楼2011-10-2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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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2 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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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过路的那些人不是不想救,而是不敢救。
                  立法惩制见死不救,说起来简单,可做起来容易吗?你能让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去救溺水的吗?你能让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去救持刀歹徒手上的人质吗?
                  严惩肇事者、重奖见义勇为、司法机关不和稀泥或许是很有效的解决办法。


                  2273楼2011-10-2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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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现有的法律除了交通法那个能真正的得到执行


                    2274楼2011-10-2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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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见死不救者,没必要严惩。但是情节严重者,可以进行“警告记过”处分。谁也不愿意因为这么一件事在局子里留案底吧


                      2275楼2011-10-2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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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人的心理绝对阴暗。你活着简直就是对人类的侮辱!


                        2276楼2011-10-2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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