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死不救的现象的确让人觉得这个社会过于冷漠!对于见死不救的人的确应该受到谴责!
不得不承认,我们现在拥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却深陷一个破碎的社会!
但是要是立法惩治见死不救的行为,从目前来讲,很不现实!
我们说法律是公平的!如何体现公平?
从法律的内容上来讲,我们必须保证赋予公民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均衡性!也就是说,从总量上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总量上应当是对等的!
如果我们现在立法将见死不救上升为公民不履行法定义务,那么我们如何给公民规定一个对应的权利呢?!面对着“扶不起的老太太”这种社会现状!我们如何能够保证救人者的合法权利?!如果在法律上我们都还无法给予救人者必要的保护,我们却要给每一位公民身上负担一份他本不应负担的法律责任!你让我们象征着理性与公平的法律何以面对数十亿的中国公民!因为这无异于将ZF的责任强加到公民的肩膀上!而我们却得不到ZF那般的权力!甚至,也还在受着那份权力的不作为、烂作为所带来的损害!如果我们这么规定,我们的ZF又当情何以堪???!!!
我们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就说如果道德的底线是0米!那么法律的底线就一定会低于0米!而如今,在我们这个破碎的社会里,见死不救都还不能触及,或者说刚刚触及到道德的0米底线!你现在却要立法,将法律的底线与道德划齐!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你应当提高的是道德的底线,应当夯实的是道德的基础!不然,你让一国的法律底线都与道德的底线持平,甚至是在道德的底线之上!那么我敢说,你这个国家,将不会存在正义!因为,人人都在违法,人人都在犯罪!另外,从我们目前的法律现状来讲!你要立法解决见死不救的问题,你要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履行职责,你就对我们目前的法律发展现状这么乐观吗?我们现在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有那么成熟吗?如果有,还有你这么做的道理!但是,事实很明显,我们现在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法律体系都还很稚嫩!你让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中国法律)去照顾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中国道德)!你让这个社会情何以堪!如何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