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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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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这句话是杨光亮在受审时的开场白。近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茂名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杨光亮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新浪网10月13日转自南方日报)
谁都知道,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我等小民,辛辛苦苦上一个月班,也就挣那么一点儿小钱,在我等眼里,钱从来是神圣的,他是我等劳动价值的体现,沾满了我等的辛苦和汗水,挣的越多,我等越高兴,越欣慰,从来没感觉到“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
也许,我等小民没有贪官的层次和境界,自然也不会有贪官的感受。我等小民是靠劳动挣钱,一分辛苦一分收获,钱自然是好东西。而贪官,人家是靠贪欲,靠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换钱,自己只要有足够的贪心,权力就能换来大笔的金钱。小民是一分辛苦一分收获,贪官就可能是一分权力十分收获。这倒不是行贿的人大方,而是“放水养贪官”之举。放水养贪官,在把贪官养肥的同时,也把这些贪官们变成了行贿者的狗,变成了金钱的奴隶,欲摆脱而不能。
由此可见,贪官恨金钱倒不是故作矫情,而实在是事出有因。当金钱体现出的是一个人的劳动价值的时候,钱当然是好东西。但当钱成为一个人通向监狱、地狱的通行证的时候,钱自然就成了“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
然而这是金钱的过错吗?
作为一个地级市的曾经的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光亮不可能真的脑残,不敢说智慧超常,但至少比我们这些人聪明的多,他的这种想法,至少能代表一部分贪官的观点。这些人因贪污受贿,因各种问题被查落马,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怪自己贪欲心太强,不怪自己滥用手中的权力,反而怪金钱,给钱身上栽赃,认为是钱害了他,实在是至死不悔。



1楼2011-10-14 22:31回复



    2楼2011-10-1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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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6 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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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1-10-14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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