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我弟弟的老板雇了一辆货车安排运输机械和一名我弟弟去外地工作,当日凌晨三点左右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没事。司机全责,我弟弟伤势严重,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被救出送往当地人民医院,医院由于我弟弟失血过多,伤势严重拒收,经过家人哀求,医生检查我弟弟有血压上升现象及时抢救,由于当地医疗设备问题,我弟弟昏迷2天后被送往安徽马鞍山市十七冶医院重症看护病房,经医院检查发现我弟弟全身十一处骨头断了,左腿2处,胸骨,盆骨,胳膊,右腿等,盆骨骨头断了刺破了导尿管,肺部有大量积血,等各种伤情,在十七冶医院第二次手术后发现感染现象,立即转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泌尿科接受了一次手术,后又因病情恶化转入南京江苏省中医院,准备接受再一次的手术治疗,因我弟弟身体状况不佳,加上感染手术推迟至今,在观察室观察,
我弟弟与老板没有劳动合同,弟弟今年16岁,因家庭条件不好,很早就休学了,老板只支付了近4万的医疗费用就停止付款,司机找不到人,目前我弟弟还在南京治疗,但是资金已经不足了,而且还身负十几万的债务,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