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以来,西宁支队重拳出击,铁腕执法,排查整治了一大批火灾隐患。近日,西宁支队对西宁市国芳百货商场进行了突击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10月9日,总队督察组联合西宁支队对国芳百货商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国芳百货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于“十一”黄金周擅自投入营业使用;商场部分与住宅部分电梯井未进行完全分隔;商场内部分封闭楼梯间不具备然排烟条件;消防控制室与其他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地下超市疏散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且部分安全出口处摆放货架、手推车等物品,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地下车库只设有1个车行疏散出口;商场内挡烟垂壁等部分消防设施的控制装置安装不牢固,且部分挡烟垂壁被顶棚装饰物遮挡,影响下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末端试水装置未设排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探测器尚未安装完毕;消防控制室电气线路凌乱;部分疏散楼梯间及疏散走道堆放杂物;商场内部分店铺二次装修采用可燃材料,未经阻燃处理,应将经阻燃处理的装修材料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防火门门框内未采用规定的不燃材料进行填充,且未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商场内存在“边营业、边装修”的违法施工现象;商场内主要疏散的地面上未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且部分安全出口处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消火栓、灭火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处未设置标识等共计大小16处火灾隐患。
结合检查出的火灾隐患问题,西宁支队按照“清剿火患”战役“六个一律”的工作要求,迅速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国芳百货依法作出处罚20万元、并予以临时查封的决定。要求国芳百货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明确任务“定人、定责、定量、定时”,并将整改情况于限定时间以书面报检查组。
自“清剿火患”战役打响之后,西宁支队组成多路检查组,开展了多次火灾隐患“清剿行动”,强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升温。
10月9日,总队督察组联合西宁支队对国芳百货商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国芳百货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于“十一”黄金周擅自投入营业使用;商场部分与住宅部分电梯井未进行完全分隔;商场内部分封闭楼梯间不具备然排烟条件;消防控制室与其他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地下超市疏散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且部分安全出口处摆放货架、手推车等物品,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地下车库只设有1个车行疏散出口;商场内挡烟垂壁等部分消防设施的控制装置安装不牢固,且部分挡烟垂壁被顶棚装饰物遮挡,影响下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末端试水装置未设排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探测器尚未安装完毕;消防控制室电气线路凌乱;部分疏散楼梯间及疏散走道堆放杂物;商场内部分店铺二次装修采用可燃材料,未经阻燃处理,应将经阻燃处理的装修材料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防火门门框内未采用规定的不燃材料进行填充,且未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商场内存在“边营业、边装修”的违法施工现象;商场内主要疏散的地面上未设置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且部分安全出口处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消火栓、灭火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处未设置标识等共计大小16处火灾隐患。
结合检查出的火灾隐患问题,西宁支队按照“清剿火患”战役“六个一律”的工作要求,迅速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国芳百货依法作出处罚20万元、并予以临时查封的决定。要求国芳百货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明确任务“定人、定责、定量、定时”,并将整改情况于限定时间以书面报检查组。
自“清剿火患”战役打响之后,西宁支队组成多路检查组,开展了多次火灾隐患“清剿行动”,强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升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