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乐的解释有多种多样。有的说,快乐是一种稍纵即逝的心境;有的说,快乐是一种美德;有的说,快乐的真谛在于我们对事物的看法。角度不同,出发点不一,似乎难以形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说法。
然而,快乐是比较而言的,却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人间的万事都有苦和乐两方面,谁能说自己的生活中没有痛苦只有快乐,或者只有痛苦没有快乐呢?这就是快乐相对论的基本观点。为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谬尔森提出了著名的快乐公式:快乐=消费÷欲望。简而言之,消费大,快乐;反之,欲望小,也快乐。惟消费小,而欲望又大,才最不快乐。
我国的一项社会调查结果,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快乐相对论。在针对500位年龄在22至25岁的城乡职业妇女进行的调查显示,受过较高教育的城市职业妇女,其对生活的满意状态反而不如农村妇女。有专家分析指出,城市职业妇女大部分是白领,从事脑力劳动,收入高,消费欲望也高。同时,由于她们的工作多样化、复杂化,面临的刺激较多,对快乐显得不那么敏感。反之,农村妇女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生活较单纯,时间上比较自由随意。她们收入低,消费欲望也低,容易得到满足和快乐。
其实,上述现象可以推而广之。因为,一位捡垃圾的人,若看到地上有可乐空罐时,就可能很快乐了。而一个职业炒股者,一波行情下来,没有赚它十万、八万的,则快乐不起来。既然快乐是相对的,就不能不说到“知足常乐”的问题。所谓“知足者日日神仙,不知足者日日苦海”,不少人误以为是我国传统的劝世箴言,殊不知英国作家毛姆就说过:“知足则贫贱亦乐,不知足则富贵亦忧。”由此可见,这快乐相对论的道理,无论古今中外都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当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实在觉得不满意或不快乐时,不妨检讨一下自己对快乐的认识。或者,干脆以“快乐公式”,对自己的快乐因素来一番比照、解析。当然消费包括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