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的问题在于大家愿意相信弱势群体,即老年人,
所以“扶老者”总被诬陷。
《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一句“不要急于扶起”,
就能刺痛一些人敏感的道德神经,让他们觉得“国人良心受到拷问”,
这就是过分关爱弱势群体,殊不知弱势还能变强势呢,
如果被诬的是他们自己,还会这么敏感地去“拷问良心”么?
我觉得问题症结不在赖人者被识破后作何处罚,
而是怎么去判定事实真相。
彭宇案就让我很费解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双方均无过错是什么意思?彭宇没撞老人吗?
如果没撞,为什么还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