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真正的《非法集资的鸿运公司》逍遥法外!某直属专案组办案人“某某”等人 、不具事实上报、袒护包庇此人!!!与他们称兄到弟 !而借款方却在狱中刑拘了长达19个月!真正的借款“380多万”却摇身变成了“1200万”!借款方有房产实物抵押、签订的都是正规的房产抵押手续、只要把查封的房屋解封卖房或以房抵债、是有偿还能力的。为什么会把放款人定为是“集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呢???而真正的集资者、他们却说与“本案无关”???难道真的是官场黑暗吗???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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