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了看,云南省的一起强奸杀人2命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昌奎)男,强奸19岁女子之后并杀死她弟弟3岁的男童!情节十分恶劣,在经过数日逃命生涯里,李昌奎无法坚持中,投案自首,云南省法院一审: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
经过二审:定位死缓!
法院死缓最终裁决理由为。(李昌奎)平时不是作恶多端,黑社会等人,为提高中国法律人性化少杀!做出二审判决。
院长说说药家鑫案件最终的死刑是市人民炒起来,被判死刑。
看完之后,我很大感慨,按上面云南省法院院长说法,
我也是个守法之人,没有社会气息,但我多次想杀个,真的,
如果我真的做了,并且我自首,我也会得到死缓吗??
请大家网友说说看法!!!说说对中国烂法律看法和写想法!谢谢
泸州 ZHAO飞
经过二审:定位死缓!
法院死缓最终裁决理由为。(李昌奎)平时不是作恶多端,黑社会等人,为提高中国法律人性化少杀!做出二审判决。
院长说说药家鑫案件最终的死刑是市人民炒起来,被判死刑。
看完之后,我很大感慨,按上面云南省法院院长说法,
我也是个守法之人,没有社会气息,但我多次想杀个,真的,
如果我真的做了,并且我自首,我也会得到死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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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 ZHAO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