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吧 关注:1,003,136贴子:19,846,179

寻狗启示!

收藏回复

2011年9月21日上午10点半左右,我家的一只金毛犬,在凤凰城附近, 咬断绳子,不慎走丢,走时身上还带有一条很粗的狗绳,望知情者予以转告,必有重谢!若有好心人将狗送回,本人愿出人民币6000元,以此重谢。
联系电话:13700539595 0353-2933300




1楼2011-09-22 22:21回复
    这狗好面熟啊


    2楼2011-09-22 22:25
    回复
      2026-01-28 00:00: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金黄色的,希望知情者及时告知!


      3楼2011-09-22 22:27
      回复
        咦.?这不是我家门口的2丫的。


        4楼2011-09-22 22:28
        回复
          我家门口的2丫么。


          5楼2011-09-22 22:28
          回复
            请知情者及时告知!谢谢!


            6楼2011-09-22 22:50
            回复
              有谁看到了,请告知,必有重谢啦!!


              7楼2011-09-23 18:28
              回复
                请知情者告知,必有重谢!


                9楼2011-09-24 18:36
                回复
                  2026-01-27 23:54: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多发几张照片,然后说说有什么特征,现在那种一样的狗太多了,我刚才回来还看见一只……


                  来自掌上百度10楼2011-09-24 19:09
                  回复
                    


                    11楼2011-09-24 22:45
                    回复
                      前天晚上在十中正门前看见一只,独行过马路,差点被车撞倒。
                      不知是不是。。


                      12楼2011-09-25 10:33
                      回复
                        现在的狗如果没被人牵走的话,自己能找到家吗?


                        13楼2011-09-25 11:31
                        回复
                          我家的狗狗无疑是被人领走了,我们已经通过监控录像得到证实,领狗人的体貌特征都比较清楚,找回狗狗只是个方法问题,不存在无法找回的问题。我们现在是先礼后兵,先重金悬赏,让拾者主动送回,我们有6000元赏金,拾者也有所得。我们也愿意自罚,毕竟是我们疏于管理,才导致狗狗走失的这一后果。拾狗人在捡到狗狗这一行为上,本身是无过错的,更不犯法。如果捡到东西不还,其性质就变了!


                          14楼2011-09-25 18:05
                          回复
                            拾到东西不犯法,不还东西就犯法了!
                            我国《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拾到者归还失主就是他的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他的权利(在归还过程中造成的支出应由失主承担)。 而对于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既然赏金高达6000元,那么说明所丢狗狗的自身价值就不止此值,数额属于较大范畴,如果将来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失物,那么,拾狗人除一分钱赏金也不能获得外,还会带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牢狱之灾,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所以,拾狗人如果对此不太了解的话或者没有看到此贴的话,我们希望拾狗人或其他知情人看到此贴后,尽快做出或者敦促拾狗人做出理性选择。“一失足成千古恨”,仅仅是一念之差!


                            15楼2011-09-25 18: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