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王吧 关注:12,120,275贴子:307,029,669

回复:为什么 红发 救路飞的时候 手断了~~都能吓跑 不能揍飞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绝对是败笔 弄个应该 必须掉手的情节 还可以理解


50楼2011-09-23 00:16
回复
    那我就只能说 是我认真了 ~!


    51楼2011-09-23 00:17
    回复
      2026-02-12 21:27:5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你的认真态度适合看柯南
      海贼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情感细腻


      52楼2011-09-23 00:19
      回复
        NO NO 柯南 是啥 墨迹来墨迹去~!!! 多少级都一个内容 真相之有一个 ~~实在看不下去了
        海贼王 感动很多 但请注意 我说的是这个事 不是说这个漫画不好


        53楼2011-09-23 00:21
        回复
          时间差呀。个人觉得在红发发现近海之王的时候,近海之王已近跳出水面了,嘴巴已经张开了,如果,那个时候红发用霸气,把近海震晕,那就直接掉下去了,就会把路飞压进海底,然而,当时路飞已经不行了,在压进海底估计就要被淹死了,在这千钧一刻,红发决定先把路飞拖开,在脱开的一瞬间近海之王掉下来咬掉了红发的手。
          恩,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哈哈,我果然是分析帝。


          54楼2011-09-23 00:24
          回复
            那时的他还不够强吧
            人都是需要磨砺才会变强的
            一开始就无敌的只有古龙的小说里有的


            55楼2011-09-23 00:25
            回复
              当初红发说将手臂赌在了新时代
              真实情况就是当时救路飞只能断手


              IP属地:福建56楼2011-09-23 00:26
              回复
                My God!LZ你是存心来海吧砸场的么


                IP属地:内蒙古58楼2011-09-23 00:27
                回复
                  2026-02-12 21:21:5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果然很NB的分析 哈哈 佩服 佩服~~!!! 说的过去 ~! 其实这就像是 电视剧里 总有的一个剧情 一个人过马路 来了一辆车 ~~他明明可以拉一下把人拉回来 却飞要把人推出去 之后自己被撞~~~!对与这个剧情 说实话我不理解


                  59楼2011-09-23 00:28
                  回复
                    我砸啥场子 毛病吧~~~看我头像 都说了讨论这个事 ~~~这漫画可是我最爱


                    60楼2011-09-23 00:29
                    回复
                      要更好的理解
                      那就是剧情需要! 需要这么个桥段激励主角
                      连这个都能纠结那真是过于脑瘫


                      IP属地:福建61楼2011-09-23 00:29
                      回复
                        哦NO!怎么生气了呢!我比较爱开玩笑罢了,不要生气,玩笑话而已~~


                        IP属地:内蒙古62楼2011-09-23 00:31
                        回复
                          尾田故意的


                          IP属地:四川63楼2011-09-23 00:32
                          回复
                            剧情需要 KAO 那用你说 不是纠结 是很纠结 我看海贼王 之后就想到这问题 不能发出来么 奇怪了 2么


                            64楼2011-09-23 0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