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经营者涉嫌三宗罪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菅峰律师认为,洪某波案涉嫌以下几方面违法:
假冒品牌水,涉嫌民事侵权。既可能涉嫌侵犯别人的商标权或者是商号权,也可能涉嫌侵犯别人的商誉权,被假冒的商家有权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据相关侵权事实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即便受害人无法举证损失数额,法院也可以在50万元范围内,判决侵权方赔偿。
无照经营,不但涉嫌非法经营,而且还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菅峰律师说,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撕毁执法部门的封条偷偷营业,涉嫌抗拒执法、妨害公务以及妨害行政执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或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