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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傲世法则 五:血色弥漫的奎尔萨(文字校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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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碰撞(上)
只有极为熟悉他的人才会现,酋长眼底潜藏的怨毒和暴戾已经到了喷发的边缘,那些吃错了药跑去偷袭马奇营地的人,不管是瓦胡余孽还是内陆佣兵,最后一个也不会活下来!如果他们现在就因为某种原因死掉,相反还算是幸运的……
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之后,马奇人手里的战俘很多,他们极大的提升了酋长折磨人的手段。
狩猎场距离马奇营地都三百多里的路程,单骑报讯的话很快,一天一夜的时间足够快马抵达了。但回援时,过千人的大部队要统一行动,无法按照这种单人度来计算。
因为各个兵种和阵列要协调一致、要解决吃饭睡觉的问题、还要带着一大堆狩猎的零碎,更别说那些拖后腿的闲人。部队每天行进一百里算是正常的,多走个一二十里也还撑得住,但要多走五十里的话,士兵无论在体力又或精神上都会变得很勉强。
可是,马奇营地方向不断升起的浓烟,却让上上下下的人心急如焚,因为那是他们的家,有他们的亲人,不管是谁都想早一点赶到、早一点控制局面,所以大家的脚步也就越走越快。
在这一路上,马奇回援部队不断遇到逃出营地的族人,陆陆续续的也汇集了两三千人。从这些人口,他们得到了大量情报,也确认了敌军的人数是真不多,最多就一百多人。主营被偷袭,主要是因为己方守备部队的麻痹大意,还有三位长老的愚蠢。
如果换了稍微正常点的指挥官,就算有大量的人中毒,但凭借主营和四个小营地的坚固防御,一百多敌人外加刚刚反叛的两三千奴隶就算打到天荒地老也捞不着便宜啊!
对于酋长和将领们来说,士兵自的跑快了是好事,鼓励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去阻止?也不是没人留意部队体力透支的问题,但因为对手的人数很少,在自己的大部队到达之时,这一小股敌人多半已经逃走了,剩下只是追击多久如何围剿的问题……
轻敌和愤怒,已经在整个马奇部队蔓延开来,于是大家的脚步无形又加快了些,本来应该是三天的路程,结果两天不到就已经快走完了。但用这种度赶路的直接后果有两个,一是徒步部队非常疲劳;二是各部队的间距拉得很大,从头到尾足足拖了三十多里长。
但大家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自己回到营地,一切事情都会尘埃落定。因为刨除长老仆从等闲杂人员,回援的马奇部队总数过了一千二百人,这都是货真价实的作战部队。如此悬殊的敌我力量对比,不可能产生什么变化。
其他的不说,咱马奇部落这边还有骑兵呢!别的部队很累,但两百骑兵可不会累啊。
事实上,现在还真是这支骑兵部队在充当先锋。但马奇人所谓的“骑兵”并不是真正的骑兵,他们其实是骑马上战场、下马投入作战的重装精锐步兵——他们是马奇武装最精锐的力量,是最硬的拳头,是最坚固的堡垒。
以马奇人的财力物力,再加上晨曦议会的支持,骑兵的总数也只能保持在两百人上下,因为这支骑兵实在太昂贵了——全员都装备着来自内陆的精良武器,金属铠甲是改装过的见习骑士铠,仅这幅全身铠就重达四十余斤。能穿起这套铠甲的武士,都是从部落层层遴选而出的佼佼者,他们的作战经验最丰富、体格最强壮、对酋长也最忠诚。
马奇部落一共拥有两名异能师,除了长年陪伴在酋长身边的烈火师之外,另一名异能师就直接配备给了骑兵部队。所以从战斗力上评价的话,这支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本区域最强,而且他们也没令自己人失望过,在历年战争中,骑兵始终保持很高的胜率。
在不久前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骑兵的功劳也是最大,最终决战时,由他们组成的钢铁阵列正面粉碎了瓦胡人的突围企图——那可是瓦胡六百精锐和上千平民的轮番冲击!
但这时没人会想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部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眼中,两百套见习骑士重甲还有配套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啊。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马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马奇部队的建制、配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出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马奇人在他眼如同裸体。


IP属地:北京21楼2011-09-08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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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恳求的对象,自然就是配属给这支骑兵的异能师。
    在战斗中,异能师的职责之一就是打破僵局,于是中年人倨傲的点点头,轻轻一提缰绳向前行去。因为对方的阵列太远了,已经过这个异能师的有效射程,按照异能师公会的判断标准,他就是个中级异能学徒,手短。
    几名骑兵跟随在异能师两侧,小心翼翼的举着盾牌提供掩护。虽然对方射出的羽箭跟过家家似的,但谁也说不准这里面有什么猫腻,那怕异能师只蹭着一点皮,他们战后都要倒霉。
    “异能师!异能师!异能师!”徒步列阵的骑兵们看到异能师出场,立即拍打着武器铠甲开始欢呼,一时之间,马奇人的气焰极为嚣张:“马奇必胜!神灵在看顾我们!”
    直面传说的敌军异能师,要说荆棘玫瑰的人完全不怕那是吹牛,但在一个紧密的整体阵型里,每个人都要紧绷着身体才能维持平衡,根本不容许任何人后退哪怕一小步——更何况,他有异能师,我们也有啊!
    节拍感十足的欢呼声,神情倨傲的异能师越过了前队阵列,在距离荆棘玫瑰长枪手三十五米的地方停下。在两军将士的注视下,他的两手猛举起来——宽袖在空激荡、白色异能粉末在飘扬,这景象梦幻而唯美,充满了传奇色彩。
    他那低沉的吼声如同发情的野兽:“咆——”
    “咆——”全体骑兵开始欢呼,他们无比期待,期待惨不忍睹的景象降临在敌军阵列,那个“哮”字就在嗓子眼里打转,简直是迫不及待。
    “轰!”的一声巨响,年异能师的“哮”字终究没能喊出来,他上半身爆出一大团血花,平伸的双手被甩上天,骨头茬子和黏糊糊、红彤彤的玩意挂了旁边几个护卫一头一脸。
    这个凄惨无比的场面直接把蠢蠢欲动的骑兵们打落到深渊,他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血雾散开,看着没了控制的战马走向一边,也眼看着没了脑袋的异能师歪挂在马背上,参差不齐的胸腔断面还在往外掉各种东西……
    “异能师——”旁边的护卫终于反应过来,像死了老子一样凄厉惨叫:“死了!”
    “轰!”的又一声,几个护卫同时爆成血花,这迷雾状的猩红色在双方将士的视野里连成了一片,衬着远近的绿草野花,显得壮观美艳;但在血雾消散之后,盲目游走的马匹和一地的残肢,又渲染出一幅极端惨烈、极端诡异的气氛。
    在马奇骑兵们震撼莫名、疑惑不解、如丧考妣的时候,荆棘玫瑰这边的欢呼声却开始涌动。因为他们知道对方的异能师是怎么死的,又是死在谁手里的。
    我们荆棘玫瑰什么都缺,但就是不缺异能师!
    


    IP属地:北京26楼2011-09-08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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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2 1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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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染血(上)
      “异能师!异能师!异能师!”缓坡右侧的路基上,身穿银白色铠甲的玛西亚出现了,她没有放下面甲,头盔下还钻出几缕波浪卷的金,美艳的脸庞冷峻严肃,银色皮甲根本遮不住她成熟诱惑的曲线。但没有任何马奇骑兵敢出口羞辱她,他们甚至不敢正眼看玛西亚。
      因为她那双斑纹镶黑丝的长手套,还有腰间的一圈兽皮袋子将她的身份显露无疑——异能师!敌军的异能师!她胸前甚至还带着那种传说的徽章!
      “首领!首领!首领!”紧接着,身穿纯黑色铠甲的汤森也顺着左侧路基走下缓坡。相比抢着出现以吸引火力的玛西亚,他的步伐稳健而坚定。冰冷的黑色面甲严密覆盖在他脸上,外加他的沉默和黑色瞳孔,给人以极强的震慑感。
      毫不夸张的说,因这身黑色铠甲,还有装备的长短武器,汤森看起来就如同来自深渊的恶魔——在西(原文:地)海岸这种地方,武器的精良程度跟造型、重量和光洁度直接挂钩,而汤森腰里挂的,手里握的都是精品的精品,属于那种寒光闪闪、偷偷看一眼都会被割伤的玩意。
      汤森和玛西亚已经走到长枪兵的位置,但两人的脚步并未停下,而是继续向前。等他们突前五步之后,荆棘玫瑰的指挥官才下令:“长枪兵——跟随前进!”
      “前进、前进、前进!”盾牌提起,长枪平端,荆棘玫瑰的部队士气高涨。他们在汤森和玛西亚一左一右的带领下步下缓坡,干脆利落的变换成强攻阵型——长枪手居立定,轻步兵摆在相对开阔的左侧,而装备杂乱的近卫占据了地形复杂的右侧。
      在这个过程,马奇骑兵们居然没有任何反应。一方面当然是自己的异能师完蛋大吉,被敌军异能师的出场给镇住了;另一方面他们不具备远程打击能力,只能等敌人摆好架势,然后两边开始硬砍……硬砍,以命搏命,这是目前条件下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虽然没有了异能师,虽然敌军有异能师,但他们是悍不畏死的马奇精锐,他们绝不逃跑!只要能坚持到后续部队到达,只要坚持到烈火师到场,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别的不说,至少他们在数量上比对方多。
      “他们要进攻了!前列举盾!注意队形!”马奇骑兵指挥官扛着大剑,涨红着脸色站进队列中。这指挥官经验很丰富,他知道现在必须要保持队形,只有这样才能等到援兵。因为对方的异能师已经出过手了,根据效果和释放密度来看,他们不可能还保留着强大的杀伤力。
      就算敌军异能师还能再出手一次,但己方士兵装备着见习骑士铠甲,这种铠甲正面很厚重,本身就有一点防御低等级异能的功效。
      可怜的骑兵指挥官,他以前只见过部落里的异能师出手,烈火师从来没遇到值得打击的目标,所以他认为本事弱一些的异能师只会用咆哮。同时,他也不清楚本部落的“异能师”和“烈火师”跟真正的异能师有什么区别。
      如果他知道的话,说不定会把阵型做的更好些,或者干脆就发起主动进攻。


      IP属地:北京27楼2011-09-0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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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敌军攻上来了,是由玛西亚带领右侧的杂兵先动。他们没有固定阵型,灵活轻便,直接就越过那坑坑洼洼的地面压向马奇人的左翼——马奇人这边暗自欣喜,一群轻装的杂兵,绝对无法撼动久经考验的钢铁防线,就算女异能师再用咆哮轰一轮,她又能轰翻几个兵?
        “正面——二十米!”第一排的骑兵已经在调整姿势了,第二排的大剑也已经准备好,只等对方的杂兵撞上盾墙的那一瞬间,就可以一剑把他们劈成两半!
        玛西亚踏上一个小土坎,停步,斑纹手套在身前漂移,两手十指瞬间变幻出几个繁复的造型——立即有一阵低沉的兽吼声响起,就在马奇人的左翼尽头等现不妙的马奇人扭头去看时,他们只能瞥见漫天的血红在弥漫,还有那些在空飞舞的躯体和武器。
        一只巨大而雄壮的火红色猛兽,已经将它粗壮的身躯撞进马奇人的钢铁防线!
        侧面那几个毫无准备的骑兵第一时间被它撞飞,相邻的两个骑兵被撞倒之后、还被它粗壮有力的大蹄子踩得汁液横流——它六根雪白尖利的獠牙能直接刺穿铁甲,覆盖全身的红色甲壳甚至比钢铁坚硬,简直就是一只专为阵地战而生的恶魔。
        遭遇此种横祸,马奇人的左翼立刻崩溃一半,大多数建在的骑兵们立即转向去防猛兽,可那些正面攻来的杂兵却开始趁火打劫,他们站在安全距离上,向马奇人本就混乱不堪的队列里投掷标枪。
        见习骑士铠甲不比真正的骑士铠甲,只是正面做得厚重,后面和侧面的防御只是意思意思而已,虽然羽箭难以穿透,但标枪却是防不住的。而且在防御猛兽的时候要靠群体力量,不能随心意躲闪,只能当敌军的标枪靶子。
        敌军的标枪投的又快又准,他们这回用的可不是过家家玩意,都是金属打造的实心枪头,平均三支就能命中一支,命中两支就能戳倒一人!
        马奇左翼的骑兵接二连三的的往下倒,留在原地固然是等死,想反冲击的话却没有了阵型,而且坑坑洼洼的地面也不适合他们,可以说战况已经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于是剩下的左翼勇士们终于萌生了退却的心思,不过他们已经损失了一大半人手,可以视为被击溃。
        “杀!”看到右侧成功,荆棘玫瑰左侧的进攻部队也开始提,原本右前左后的斜线阵列,已经变成了两翼并举、心拖后的攻击阵型。在汤森的带领下,左侧的轻步兵拉大了间隔向当面的马奇人进逼,他们的手上也提着夺命的短标枪。
        “注意侧翼啊——”马奇指挥官悲愤的吼叫着,因为敌人攻得太快,所以在段列阵的骑兵完全成了摆设,根本没办法去支援受攻击的侧翼。而且正面之敌使用的武器是长枪,完全堵死了他们那点反攻的小心思。
        马奇指挥官只能临时抽出一队人,让他们去封堵左翼的猛兽和杂兵。但这种阻挡不是长久之计,他们人数不够无法组成坚固防线,只能争取一点时间,被突破是迟早的事。
        


        IP属地:北京28楼2011-09-08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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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染血(中)
          右翼的马奇人生怕自己这边也蹦出头猛兽来,所以特别注意队列尽头的状况。却没想到迎面而来的这位黑盔甲,他没有欺凌友军的异能师那么厉害。此人还没有学会什么高级异能,手上的法宝就是咆哮而已,但他的咆哮已经远一般人的想象了。
          汤森伸出连手套都没戴的两手,然后左手向着正前方那些铁罐子一晃、“啪”的来个响指——轰然巨响中,第一排马奇人的脑袋被炸飞十来个,然后他右手一晃、“啪”的再来一个响指,神情恍惚的第二排马奇人的脑袋又被炸飞十来个
          “恶魔啊!”身上挂满碎肉和内脏的第三排马奇人瞬间崩溃:“他是恶魔啊!”
          马奇人与异能师朝夕相伴,有幸见过异能的人很多。但黑盔甲此时用出的咆哮却不一样,除了音效之外,跟马奇人印象的咆哮没有一点相似度汤森这种升级版咆哮的威力不是出自爆炸的冲击力,而是借助瞬时的切割力——别人的咆哮是圆球状,汤森的咆哮是圆盘状。
          能顺着盔甲缝隙切入直接斩的异能,这不是土著们能够理解的东西!
          看到黑铠甲恶魔踏步上前,两手又有抬起的迹象,这些刚刚从强烈异能震撼恢复神智的马奇精锐,二话不说转身就跑!什么祖先,什么神灵,什么死战不退的传统,都他妈是狗屎!现在,什么都压制不住他们内心的恐惧。
          身上有六十多斤的重量,再怎么强壮的人也跑不快,他们只能成为敌军的活靶子。所以这边的马奇人一转身、一亮背,那边的标枪就飞到了。
          刹那间,马奇人尖利的惨叫声蔓延了整个右翼阵列——那些倒地抽搐的人体、那些顺着盔甲缝隙喷溅的鲜血,又把更深的恐惧和慌乱传播开来,把更多的马奇人推上逃跑的歧途,也把马奇人心阵型的防御扒个精光。
          马奇人两翼完全垮了,到处是死状凄惨的自己人,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惨叫……两百来人的精锐部队,在一百多人的敌人攻击下只剩五十多人了,要知道距离中伏还不到十分钟啊。
          对这股“精锐”的“马奇骑兵”,汤森一开始就没有要中心突破的意图,因为正面强攻的代价太高了。他的作战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先用雷霆手段达成两翼突破,然后再从两翼腾出手来,同时向中间挤压。
          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敌军转身、让敌军逃跑——只要他们一动,阵型优势就完全消失,重甲反而会成为他们的累赘。
          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马奇人终于在汤森这里领教到真正的作战技巧,一种只从兵种特点和战场条件作为出发点的简陋战术,用伏击先声夺人,再诱杀重要目标,最后以优势兵力控场。但马奇人不可能从感悟和学习到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机会。
          敌军两翼崩溃之后,荆棘玫瑰的轻步兵分出一部分追击逃敌,这是他们的战场主要任务了。五人一小队的轻步兵很灵活,毫不费力就追上了脚步蹒跚的敌人——他们先将击杀目标孤立出来,然后分出两人正面施压,另外两人侧翼前置,最后一个人是专门提着标枪找背。
          就算遇到特别悍勇的敌人也不怕,因为每组轻步兵都携带着两套绳,这可是对付单个重甲步兵的神器——兜头撒开,单边收紧,的敌人就倒地成为待宰的羔羊,用七八斤的破甲锤对着头盔“哐哐”猛砸,最多三下就解决了。


          IP属地:北京29楼2011-09-08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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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染血(下)
            除去两百骑兵,马奇人手里再没有其他重装部队了,档次最高的家伙也就是穿皮甲而已。而且更倒霉的是,他们各支部队的相互间隔很大,少的三五里,多的有七八里,根本来不及救援别人。看见前方友军遇袭,但等你一溜小跑赶到战场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面对这些普通部队,荆棘玫瑰的战术很简单,完全是之前练得滚瓜烂熟的那一套。
            长枪压阵、轻兵袭扰、弓箭杀伤,始终保持着对目标的数量优势——因为马奇人只是外表光鲜,内里的固执、陈腐和愚昧还是跟其他部落一样,所以除了酋长等少数几个人,别的军官指挥两百人以上的部队都很勉强,也就是说,他们单支部队的规模最多两百人。
            总攻开始之后,荆棘玫瑰沿着敌军的进军路线,像是吃甘蔗那样一截截的啃过去,却没有遇到过自身数量的敌军集群——携首领新胜之威,将近四百人的生力军分成两组轮流上阵,他们带领着两千呐喊助威充场面丢石头的瓦胡男子,直杀得马奇人屁滚尿流!
            能不屁滚尿流吗?不行,因为敌军杀到步兵面前,这就是说前面的骑兵已经完蛋大吉了。
            而长途跋涉没怎么休息的马奇部队,除了强弩之末,你还真找不到词语来形容他们……悍不畏死是一回事,浑身乏力又是另外一回事,把神经练得比大腿粗也不能为自己恢复体能。
            马奇酋长总算有点威信,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镇住场面。他找了块开阔地,聚集了最近的另外一支部队,终于凑出四百五十人的阵型,他甚至丧心病狂的把平民也堆在战场上,其中的隐意异常悲愤——孤注一掷,跟你决战!
            但马奇酋长的决心下得稍微晚了点,手里的底牌也小了点。因为汤森已经带着一群近卫骑马赶到战场,荆棘玫瑰的红色旗帜第一次出现在这个战场上。
            “胜利!胜利!胜利!”兴奋的欢呼声响彻原野:“我们是荆棘玫瑰!”
            “胜利!胜利!胜利!”骄傲的挑战声直上云霄:“从胜利走向胜利!”
            眼前的景象和耳边的呼喊,都让马奇人疑惑不解,荆棘玫瑰是什么势力?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们为什么会找上自己?
            “荆棘玫瑰首领传话——马奇人听着!”一匹高头大马从荆棘玫瑰的旗帜下奔出,嚣张跋扈的绕着马奇人的阵型兜圈:“我们是荆棘玫瑰!从现在起,你们的领地归我所有!”
            “好!”不等马奇人会话,四野里的敌军先震动起来。
            “你们的财产归我所有!”
            “好!”震耳欲聋的叫好声里,马奇酋长的脸色苍白。
            “你们的生命归我所有!”
            “好!”盛气凌人的叫喊,几千普通马奇人惊恐万分。
            “敢不给这就是你们的下场!”又是几匹战马冲上来,把几个圆溜溜的东西丢进马奇人的队列。


            IP属地:北京31楼2011-09-08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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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头啊!是人头啊!”惊叫和混乱就像涟漪,一圈圈的荡漾开去。
              汤森悠然自得的待在旗帜下面,从腰间的兽皮盒子里摸出一支烟草,慢条斯理的点上。
              与此同时,在马奇人的队列核心中,马奇酋长也辨认出了这组人头的身份,全是前面那些部队的指挥官,都是他的心头肉,其有三个甚至是他的亲生儿子。
              “尊贵的烈火师,”酋长的嘴唇哆嗦着:“马奇部落的血都快流干了……”
              “我知道了。”烈火师也认出包裹这些人头、被鲜血浸透的包袱皮是骑兵异能师的袍子,鼻子都给气歪了:“不管荆棘玫瑰是什么来历,我都会帮你出这口气!我要亲自反攻!”
              “准备冲锋!决战阵型!”有了烈火师的保证,马奇酋长精神一振:“尊贵的大人,一切都看你的了,我会把最好的勇士交给您!”
              马奇人的号角吹响了,他们咏颂着向祖先祈祷的古朴句子,开始移动着自己的脚步。他们在广袤苍凉的天空下组成冲击阵型,他们把尖锐的独角直指荆棘玫瑰的红色战旗。
              一往无前、你死我活的惨烈气概,直指荆棘玫瑰图案下的汤森。
              “勇士们——你们被神灵青睐!”一个身穿大红袍子的家伙来到马奇人阵型最前方,他用悲壮激昂又极富感染力的语气、向独角部位的三十多个马奇人呼喊:“你们会在神灵的目光下冲锋作战、你们会饱饮仇敌的鲜血、你们会夺取他们的一切!”
              “神灵护佑!”独角部队的马奇人嘶吼着,开始群情激奋——有这位比酋长还要尊贵、从来没有出过手的烈火师大人为自己鼓气加油,战胜敌人是不成问题的!
              “神灵祝福你们!神灵看顾你们!”大红袍手持精美华贵的金杯,把里面的液体洒向马奇勇士:“神灵现在命令你们,跟我一起冲锋!”
              “神灵护佑!”调转了马头,大红袍的手指向五百米之外的荆棘玫瑰旗一点:“杀——!”
              “杀啊!”马奇人的阵型在喊杀声动了,尖锐的独角向前伸出,冲击方向极为明确。每一个队列里的马奇勇士都是同样兴奋,他们高举着大刀长枪,摇晃着弯刀斧头,一心要杀到那面红色旗帜下,用手武器斩下敌军的头颅。
              “这冲锋有鬼。”汤森觉得不对,对船长说:“去,带奴隶把他们的部队和平民隔开!”
              “弓箭手准备!”在汤森的示意下,战场指挥官高声下令:“目标——敌军前锋——放!”
              百多只羽箭同时腾空,它们尖啸着划破长空,整齐的向马奇人的冲击前锋覆盖下去!
              “神灵——”前锋阵列后的大红袍高举双手,昂天厉声高呼:“看顾我啊!”
              “呼——”的一声,马奇人的冲击前锋,三十多人突然燃烧起来!不是某个部位在燃,而是火星一闪,整个身躯瞬间变成火柱、再也看不到轮廓那种!
              三十多人的武器跌落,但却没有一个人停下脚步,他们惨叫着、张牙舞爪的冲锋,就像是一群被控制的木偶,场面非常诡异。
              


              IP属地:北京32楼2011-09-08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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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烈火师(上)
                “咻咻咻——”质量最上乘的羽箭已经落下,尖锐的金属箭头纷纷射穿燃烧的人体,却完全不能达到杀伤的目的。这些熊熊燃烧马奇人不断向外喷洒着火苗火星和黑烟,直端端的向荆棘玫瑰的旗帜冲过来,速度比刚才快了一倍不止!
                看到眼前这种景象,跟汤森从尖兵队走过来的人都想起了当初秃鹫联队那一战。这种火人也曾经在战斗出现过,但数量远不如今天这么多,个头也没有眼前这样大——只是跑过短短的五十米,他们身上的火焰已经窜起三人来高。
                这个晨曦议会的烈火师,他的等级很高!
                因为前面的顺利,荆棘玫瑰也犯了轻敌的错误。
                “换标枪——长枪手列阵——拉大间距!”在危机面前,荆棘玫瑰的训练成效体现出来,战场指挥官大喊:“竖起盾牌——加固——轻步兵准备迂回!”
                荆棘玫瑰的部队在紧张的调整,而汤森却一夹马腹冲出了阵列!
                以异能专业人士的直觉,汤森知道绝不能让这些火人冲进队列,因为他们还不是这个异能的最终形态。如果真让他们冲进阵型之,马奇人说不定能翻盘!
                对襁褓的荆棘玫瑰来说,每一个战士都非常宝贵,绝对承受不起这种异能打击。
                纵马向前时,汤森劈手夺过一只长枪,另一只手指向远处的瓦胡:“你捡漏!”
                “是!”扛着狼牙棒的瓦胡下意识的回答,在他话音出口时,汤森已经转过身去,宽大的黑色披风在他身后像黑云一样飘荡起来,跳跃的背影比最勇猛的部落勇士都要英武彪悍!
                雄壮的战马很给面子,短短几步就把速度提起来,借着战马前冲的惯性,汤森怒吼一声,把手的长枪投出——寒光闪闪的枪头在空旋转着,越过将近三百多米的距离,准确命第一个火人的胸口位置!
                沉重尖锐的长枪以倾斜向下的飞行轨迹,枪头直接穿过火人的胸膛,穿出背面之后去势不停,又牢牢的订在地面上,翘起的后枪身把火人的躯体固定在原地。
                这一枪虽然没有烈火师来得华丽,但也足够震惊全场了。
                “首领威武!”荆棘玫瑰的队伍一片欢腾,可汤森眼的戒备却分毫未减。因为在刺对方的那一瞬间,熊熊火焰被长枪带起的气流吹开,汤森看到对方躯体上的皮甲和衣物已经被完全烧毁,也根本看不到任何皮肤肌肉,而是一种类似岩浆的流体,很恶心,很恐怖。
                这种变态的东西,肯定不会被如此轻易的打败!
                “喔——!”被钉在地上的火人咆哮着,嘴里喷出一股股火柱,然后用上肢握住了枪身一掰,木制的长枪已经被火烤的脆弱,轻轻一响就断了。


                IP属地:北京33楼2011-09-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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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2 17: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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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烈火师(中)
                  并不是汤森不想用残骸去点燃敌军,而是他不能,因为这种咆哮对异能力量的消耗非常大,仅仅两轮就耗掉他一半的体内储备。
                  好在战马已经跑进了飘散着异能粉末的区域。
                  “叛徒!”烈火师已经给黑铠甲的身份做了最终定义,仗(原文为“战”)打到这个程度,其实容不得大家乱认亲戚:“以神灵的名义,我要代表晨曦议会制裁你!”
                  “制裁你大爷!”汤森已经融入异能粉末之海,顿时战力全满,两手顺势一推,两枚大威力咆哮脱手而出!剧烈的爆炸,又是五个火人被咆哮打成零件状态,大量的残骸洒落在敌军的冲击路线上,构成了第二道火墙,连绵出去足有上百米。
                  但是剩下的二十多个火人不受火焰所阻,他们毫无阻碍的冲过来,依旧声势十足。
                  “你阻止不了我的!你更阻止不了神灵!”烈火师的经验相当丰富,他已经得出了结论,只是前面的火焰与浓烟干扰了他的视线,所以火人们冲击的度慢了下来:“你还能干掉几个?你还能放几个咆哮?粉末够吗?要不要我借你点?”
                  “你可以试试!”因为面甲的存在,没有人看见汤森的表情,人们只能看见倒骑在马上的汤森在不断丢出咆哮——在战马所过之处,那些飘荡的异能粉末在一截截的消失,就像被汤森瞬间吸进了肚子,尔后就有火人被强烈爆炸摧毁。
                  二十多个火人,转眼间就只剩十来个!
                  荆棘玫瑰的欢呼震天响,但瓦胡的面甲下却在奔流热泪。别人不知道晨曦议会的大威力咆哮是怎么回事,但他却很清楚,这种咆哮的使用代价极大。就算有异能粉末帮忙,但汤森肯定会透支体内异能,这种行为会伤害到异能师的健康和修为!
                  战马奔回自家阵前五十米处,汤森先前抛洒的异能粉末也已经消耗殆尽。而火人还有九个,最近的那个距离汤森仅仅两百米——战马的痛苦嘶叫,烈火师已经纵马冲过了火墙。
                  “看你!你就像个小丑!”烈火师对着汤森狂笑,过火墙的时候他用红袍披风罩住全身,似乎是防火的料子,所以他全身上下都没受烈焰伤害:“你还有什么?再来一个啊!”
                  烈火师根据场面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汤森此时虽然不是油尽灯枯,但剩余的异能也只有一点点,而且随身携带的异能粉末全部用光,所以一个咆哮也用不出来了。
                  但是烈火师并不知道,作为对手你怎么整汤森都可以,但你不能打他的脸。因为汤森在本质上是个衙内,衙内知进退、能吃瘪,但无法忍受被人当面羞辱。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
                  “啊哈哈哈哈哈哈——”还没想到对策的汤森出一声狂笑,带着满腔的怒火从马背上跳下来,可是环顾周围,他找不到任何趁手的东西。随身佩带的刀剑都太轻太短,不能对火人构成任何伤害,至少也要杀伤力比长枪更大的东西。
                  


                  IP属地:北京35楼2011-09-0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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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事到临头,衙内肝火又被点燃,空手也是要上的。笑声中,汤森的目光瞟过马背,一面巨盾进入视野——这是马奇骑兵指挥官的圆牌,纯金属打造的好玩意,又重又坚固。盾牌正面还有一组花纹,似乎不是第一次见到。
                    一个闪念在汤森脑爆开,他伸手取下盾牌,先两手平托着,盾牌比他估计的重,差不多有二十斤——汤森深吸一口气,一手把圆盾平托,另一手环抱握住边缘,然后身体下蹲、回旋,在烈火师的狂笑声,像丢飞碟一样把盾牌扔了出去。
                    盾牌飞上空,在低沉的破空声飞过两百米距离,然后砸在火人身上。
                    其实没有正面砸上,盾牌与火人和接触点稍微靠左了一点,但火人还是从腰部断成两截,一蓬细小的碎屑飞溅出来,方向很古怪——看上去火人并不是被砸断的,而是被锯断的。
                    烈火师的笑声戛然而止,他已经看出来了,盾牌的飞行度并不非常快,却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旋转度,然后依靠锋利的边缘割开火人……这黑铠甲还是人吗?这么重的盾牌都耍得起来?这是全金属的骑士圆盾啊!
                    “我要盾牌!”烈火师膛目结舌的同时,汤森大吼:“越重越好!”
                    近卫们抱着各种各样的盾牌就冲了上去,汤森抓起一面圆盾故技重施,只听呜的一声,那边又有火人被盾牌切成两段——烈火师彻底的绝望了,他决定不再去想各种各样的疑惑,而是操控着剩下的火人,孤注一掷的猛冲上去。
                    “圆的!只要圆的!”汤森活像个掷铁饼的运动员,其实他的动作就是模仿了这种运动,但他丢的“铁饼”可要大多了也艰难多了——快旋转的圆盾杀伤力极强,因为盾牌也有攻击能力,特别是边缘部位,只是以前没人这么用过。
                    事实上,以后也很难有人这么用盾牌。
                    把二十斤的盾牌扔到两百米外,也许有人能办到,但要在同时使之急旋转、还要准确命人体目标,那无疑是在做梦。就是汤森本人也没强壮到这种地步,事情的真相是,他在用异能。确切的说,这是汤森灵光乍现、临时改动的异能——机械系,金属类!
                    这就是当初汤森在船上暗杀异能师小妞时,小妞反击时所用异能的变种。想当初,汤森差点被一面装饰盾牌给活活砸死,所以他后来也研究过这个异能——中级学徒就能掌握,反应时间短,耗用力量少,基础功效是抵消金属重量并对其施加外力。
                    汤森是半桶水,练到抵消重量这步就不敢深入了。但是在抵消重量之后,金属盾牌在他手上就变成塑料飞盘了——飞出异能影响范围,又能砸得火人四分五裂!
                    “我不信!”烈火师出撕心裂肺的尖叫,一边驱赶火人做最后冲击:“我不信啊!”
                    圆盾一面面的从汤森这边飞出去,转眼间就消灭了八个火人,火光奔涌、火星四溅,场面相当华丽、相当的酣畅淋漓!


                    IP属地:北京36楼2011-09-0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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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烈火师(下)
                      被赋予了异能效果之后,盾牌的杀伤力变得让人难以置信,甚至比异能更震撼人心。
                      那些纯粹的异能,普通人最多只能看到结果,不可能了解原理和过程,所以在人们心中,异能神秘莫测。即使是洞悉异能的专业人士,他们也只能通过感知去研究和操纵……没人能用肉眼看到异能,更别说异能的种种细节。
                      汤森此时做出的动作,就像一场面对普通人的异能演示!
                      双方战士都能看到,汤森正用自己能理解的方式投掷盾牌,盾牌也用自己理解的方式破空飞旋,直至烈火师控制的火人被摧毁——这一切,都在普通人能理解的范围内!
                      他们知道普通盾牌没有这种效果,所以这肯定是异能。但在此之前,他们从没见过如此直观、如此简单、却又如此震撼的场面!
                      黑盔甲太恐怖了!
                      大首领真是威武!
                      当汤森回身拿起第十二面盾牌的时候,一股前所未有的疲劳感侵袭而来,这感觉犹如浪潮一般冲刷着他的身体,让他两眼黑,一阵阵的晕眩……
                      他的异能力量,终于被耗得精光。
                      最后一个火人已经冲到身后五十米处,汤森甚至能隔着皮甲,感受到空气的滚烫!
                      “哈哈哈哈——来得好!”汤森转身,刷的一声抽出了佩刀。
                      近卫们亦是刀枪齐出,紧紧的簇拥在领身边。对他们来说,甚至对荆棘玫瑰的普通士兵们来说,火人没什么可怕的。因为首领已经用实际行动为他们树立了榜样,三十几个火人,让首领杀得只剩一个了,剩下这一个难道自己不能杀?
                      但汤森心却在苦笑,他抽刀,只是出于输阵不输人的想法,最后这个火人,依然可怕!
                      一道金黄色的影子从刀枪丛旁边掠过,那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阵营出来的瓦胡。
                      “你大爷!”瓦胡的愤怒的吼叫在汤森身边爆响。一个标准的晨曦议会咆哮被他释放出去,端端正正的在火人面前炸开!
                      他豁出去了,身为弟子和下属,他决不允许有人伤害汤森!所以这个咆哮他已用了全力。
                      但他毫无保留释放的咆哮,威力依然赶不上汤森——冲锋的火人被炸得倒退好几步,身躯也变得七零八落,但并没有倒下,而是原地转了个圈子,做出摇摇欲坠状。
                      “起来!”看到对方又来一个异能师,烈火师的眼珠子都差点跳出来,他对着半残废的火人手舞足蹈:“冲啊!冲啊!”
                      眼看火人已经稳住身体就要重新迈步,半点异能也没有的瓦胡,同样做出的令烈火师喷血的行为——他嚎叫一声取下自己的狼牙棒,然后高举着血迹斑斑的棒子直冲上去,直至在十米开外才脱手而出。


                      IP属地:北京37楼2011-09-0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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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的一声,火人的上半身被砸穿。巨大而沉重的狼牙棒彻底的砸烂了火人,而瓦胡也狼狈不堪的飞退。
                        烈火师悲号一声,疯了一样冲着汤森和瓦胡所在的方向喊:“我一定要杀了你们!一定!”
                        大家都以为他有什么大绝招要放,但他立即调转马头,向战场一侧疾奔而去。
                        这种行为跟烈火师之前的喊话一点边都不沾,大家也是一愣之后才发现他是在逃跑。烈火师所骑的马最好,只要他一门心思的逃跑,在场的人无论敌我都不要想追上他。
                        这种明白无误的逃跑行为,充分说明烈火师的作风……不但让荆棘玫瑰这边的人震惊,马奇人那边更是震动,他们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决死之心,遭受到严重打击。就是马奇酋长,都忍不住开始破口大骂了。
                        “我一定会杀了你们!”烈火师才不管这些,他边逃边撂狠话,完全是一副人生赢家的风范:“杂碎们,你们给我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啊!”
                        “嗷”突然间,马前传来一声兽吼,震耳欲聋那种。
                        烈火师惊愕转头,只看见一团火红迎面扑到!然后一张血盆大嘴从上而下,“啪嚓”一声就把烈火师的上半身给咬断叼走了!
                        冲锋的马奇部队一阵大乱,马奇酋长已经忘了骂人,他眼睛瞪得溜圆,嘴角还流口水……烈火师死了?!他就在自己眼前,被一只巨大的猛兽咬成两截了?!
                        这只火红色的巨兽,自然是刚刚赶到战场的玛西亚的杰作。本来,以烈火师的本事不会这么简单就被她拿下,但他被身后两个异能师吸引了注意力,加之新败之后心情激动、外强中干,以至于连前面的异能反映都没有注意到,完全错过了防御时间和距离。
                        而在身躯被巨齿咬成两截时,烈火师最后的想法是:“三个打一个,不要脸!”
                        没错,荆棘玫瑰没有说明自己有三个异能师,但烈火师也从来不告诉别人,自己相当于异能师公会的二级异能师。
                        “哈哈哈哈……解气!”汤森心满意足的笑笑,然后对身后的战场指挥官说:“会打吗?”
                        “会!”看到黑色面甲对着自己,战场指挥官受宠若惊,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进攻!”
                        “那你还等什么?”汤森点点头:“我在这看你打,用点力。哦,马奇酋长我要活的。”
                        “保证完成任务!”战场指挥官立正行礼,然后跑到荆棘玫瑰旗下,大声令:“左翼阵列——攻击!右翼阵列——横向移动!中间阵列——固守!”
                        战斗意志已经提升到巅峰的荆棘玫瑰部队,出了山崩海啸一样的欢呼,马上就按照命令开始攻击——而遭受连续打击、士气一降再降的马奇人,他们如何抵挡荆棘玫瑰的冲锋?
                        荆棘玫瑰已经在意志上全面压倒了马奇人。
                        马奇人就像蛋糕最上面那层可口的奶油,而荆棘玫瑰的每一个阵列都像是一把刀子,他们随便一冲都能在马奇阵型切下一块来。很快,马奇人的决战阵型就被完全冲散,从前到后都变得混乱不堪。
                        土著军队的特色之一,就是在混乱之后绝无翻盘的可能。因为他们的建制设定和指挥方式都不具备这种功能。所以在十分钟之后,汤森的近卫队已经冲进了马奇人的阵型核心,而且斩落了代表酋长权威的兽头旗杆。
                        马奇人全盘崩溃!
                        


                        IP属地:北京38楼2011-09-0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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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的意思再明白也没有了,他们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他们要打下西营给其他部落的首领看看——荆棘玫瑰似乎很喜欢用火,南营上空的硝烟还没有散尽,恐怕接下来,北营也逃不过这种厄运。
                          本地以前的强者,瓦胡部落也好,马奇部落也好,无论强大到何种程度,他们的酋长只在细微处才会显得残酷,比如杀点奴隶战俘什么的。肯定不会像眼前这个年轻人,拿几千人的生命来震慑旁人——如果以前的人这样做了,那么不久之后,必然会被其他部落联袂讨伐。
                          但现在荆棘玫瑰就要这么做——部落头领们已经知道对方的性格和做事风格了。别的不说,残忍、凶狠、果断这三样,这个坐在主位后面并一脸微笑的年轻人,他已经占全了。
                          荆棘玫瑰已经摧毁了本地两个最大的部落,还杀了本地所有的异能师,如果只是想要维持之前那种治理格局的话,这种战绩已经足够辉煌。所以,部落领的聪明人已经明白到,荆棘玫瑰是要以此表明自己的强大和不可撼动,他们要改变之前的惯例。
                          但他们要改到何种程度呢?其实马奇人上台之后,各部落的日子已经很不好过了,实在经不起荆棘玫瑰进一步的压榨,难道上天真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吗?
                          大帐内的气氛分成两半,部落领们神情悲苦、内心凝重;而周围那些荆棘玫瑰的大爷们,他们的每一根骨头里都充满了骄傲和轻蔑。
                          沉默,主位上传出一声轻咳,下面的脑袋立即齐刷刷的抬起来一点。
                          “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汤森。”年轻人拿起了酒杯,用非常柔和的语音打破了大帐内的沉默:“请各位举杯,祝贺我顺利接受马奇人的一切,哦,或者是我拿走马奇人的一切。”
                          这个开场白,还真是坦白到残酷啊。
                          大家都是用两只手去端起酒杯,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怕自己失手掉了杯子,被当成不好的榜样拖出帐外砍为肉酱——想当初在另外一顶大帐里,瓦胡他爹就是这么死的,而现在呢,瓦胡就拿着一根狼牙棒在大伙背后溜达,还时不时的出一声冷笑。
                          如此阴森恐怖的气氛下,没人去想瓦胡跟汤森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只想知道自己要付出什么才能保住小命和部落……美酒虽然入口了,却如泔水一般难以下咽。
                          汤森先举起酒杯,但他只是做了一个喝酒的姿态就放下了,连嘴唇都没碰到杯沿。大家不是瞎子,自然都看到了,而且都很奇怪,难道酒里面有不好的东西?
                          “大家可能觉得我的行为太失礼了,是吧?我有必要解释一下,免得各位以为我不尊重人。”放下酒杯之后,汤森脸上的微笑不变:“请大家放心,酒里面没毒。”


                          IP属地:北京40楼2011-09-08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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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酋长们(中)
                            “其实,我只是不喜欢这个酒杯,太他妈俗气了;我也不喜欢这个酒,太他妈粗劣了;我更不喜欢这个帐篷,因为上面镶着人皮。”汤森的理由很令人诧异:“我的出身背景跟你们不一样,我的身体排斥这些玩意。”
                            “端酒杯做样子,就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程度,原因是要给大家面子。另外嘛——作为拥有者,我至少要在丢弃这些东西之前使用一次。”汤森这说法很新鲜,但听在部落领们耳却很刺耳,心中的腹诽也不少:什么叫丢弃之前至少要使用一次啊?!这都是我们之前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东西好不好!?
                            那些跪在汤森脚下的女人们,都已经无法抑制的战栗起来。因为毫无疑问,她们也属于要被丢弃的物品之一,而丢弃的意思,不用解释大家都明白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想让你们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我跟你们不一样。”汤森把话说的很明白,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伤心。其实这种狠话也就只能在这个时候说,如果大家的关系更近一步,说这个就不合适了——吓唬人这种事,隔三差五就来一次的话双方都会疲劳的。
                            “为什么不一样?我也是两只眼睛,你们也是两只眼睛,哦,还真有一只眼的,抱歉抱歉啊,别担心,我们在长相上差不多。”汤森用食指点点胸口:“我们的真正区别在这里。”
                            部落领们看着汤森,不明白他的用意。
                            “你们看重的东西,我不看重;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不想要。所以别以为我会抢你们的财产,奸淫你们的妻女,我没这闲工夫。”在大家的疑惑,汤森说出了最终答案:“同样的道理,我心里想要的东西,你们无法理解;我要去做的事情,其实跟你们毫无关系。”
                            部落领们大概明白点汤森的意思了,但这话……也太直白了!
                            “所以,我跟你们有所关联的层面不多,我对你们的要求也很少。消灭马奇人和另一个部落,是因为他们冒犯了我的朋友。”汤森笑了笑:“在他们攻打瓦胡部落的时候,你们有的出过人,有的出过物资。我不管你们是不是被迫,这种罪行必须要用功劳来抵消。”
                            “所谓功劳,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资,但你们没有选择的权利,我说了才算数。”汤森根本没给对方开口的机会,身为一个征服者,他的气势足够:“如果你们能做到,那么你们就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如果做不到或者妨碍到我,那你们就要被碎尸万段,家破人亡!”
                            “叮当!”一声,有人的杯子掉了。
                            “你是不是要反对我的话?”汤森平静的问他。
                            “没有!没有的事!”那首领吓得一个冷战,满脸恐惧的看着汤森,眼全是祈求:“汤森大人!汤森大师!不是,我的王!我的王,我真的没有要反对!”
                            “哦,既然是无心的,那么罚款好了,金币一千枚。”汤森点点头,随口订下了王前失礼的处罚标准:“如果让我知道了你心里在反对我,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我不反对!我真的不反对!”对方就差涕泪横流了:“我带来了好多礼物,我这就去拿!”
                            汤森一挥手,站到小首领身边、随时准备杀鸡儆猴的两个近卫才退开,小首领感激涕零,他向汤森行了礼,又手忙脚乱的向大帐里的每一个军官和近卫行礼之后,才小心翼翼伏低上身,两手摊开,从地毯外缘倒退着出了帐篷。


                            IP属地:北京41楼2011-09-08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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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2 17: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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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一幕,瓦胡的双眼有些湿润,这种小部落酋长的至高礼节,他幼时在父亲的大帐里常见。但那时的他绝没有现在这种内心感受,这份失而复得的荣耀,居然会痛彻骨髓!
                              按照本地传统,这些酋长和领们带来了自己的帐篷和卫队,而且就搭建在不远的地方。这种现象已经是惯例了,因为即使在马奇人治理下,小部落的酋长们还是有一定权利的。
                              其实无论是马奇人、又或者晨曦议会,他们都没办法越过酋长把手伸到普通民众间去。说起来,这两者的统治方式在粗糙程度上差不多。之前的瓦胡部落时期就更不说了,瓦胡他爹对下面的部落基本都是放养模式,只要他们逢年过节的跑来问个好就很满意了。
                              小首领很快就回来了,他先把两手捧着兽皮口袋交给打仗门口的近卫检查,然后紧张兮兮的看着汤森身后走出一个管账的收走口袋,这才长出了一口大气。紧接着,小首领在帐口位置单膝跪下了,向汤森说:“我的王,请看我奉献的礼物。”
                              小首领完全不顾暗投来的怨恨眼色,他的部落又小又弱,这次是打定主意前来乞命的。
                              “你的名字。”汤森一点也不惊讶,仿佛早知道有这种人一样,但他的手下却很疑惑,他们知道这不是汤森的事前安排,他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这种经验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的王……我是马拉部落的马拉!”被问到名字,小首领一阵激动,这可是汤森第一个询问的名字,寓意非同小可:“我要祝我的王永远健康,祝我的王永远盘踞在这片肥美的平原之上!王的库房里将有用不完的丝绸,炉膛里将有烧不完的牛粪!”
                              很明显,经验丰富的汤森被马拉的贺词给噎住了,在那个瞬间,至少汤森身边的人看见他的嘴角抽了一下——不过谁也没指望小酋长嘴巴里说出绉绉的贺词,他能说出“盘踞”这词,本身也算是刻苦学习的人。
                              丝绸跟牛粪这两种东西,前者应该是马拉的美好祝愿,后者是马拉部落的生活必须——这也表明马拉部落是放牧的,位置是在南方的狭长平原上。
                              “我允许你献上礼物。”汤森表无表情,只是点了下头。
                              “谢谢我的王。”马拉站起来,让他的随从送上礼物。


                              IP属地:北京42楼2011-09-08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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