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坚决支持,其实新婚姻法保护的并非男方,也并非女方,而是保护有财产的那方。
我们家住成都,属于二线城市,但各方面条件还可以,家有四套房子,这些财产最终都会落到我女儿手上的。
女大不由娘,她能找个条件好的老公当然好,但是万一找了个穷小子(这种情况我们身边的熟人很多),各方面花费(如婚宴、生育、房子等)还得我们女方家庭承担。
新婚姻法至少保证了万一那穷小子以后和我女儿离婚了,我女儿不会财色两失,婚前是我女儿的财产,离婚后也同样是我女儿的。
我们家住成都,属于二线城市,但各方面条件还可以,家有四套房子,这些财产最终都会落到我女儿手上的。
女大不由娘,她能找个条件好的老公当然好,但是万一找了个穷小子(这种情况我们身边的熟人很多),各方面花费(如婚宴、生育、房子等)还得我们女方家庭承担。
新婚姻法至少保证了万一那穷小子以后和我女儿离婚了,我女儿不会财色两失,婚前是我女儿的财产,离婚后也同样是我女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