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吧 关注:359,733贴子:3,575,187
  • 0回复贴,共1

★龙山区检察院构筑“五道防线” 准确适用轻缓刑事政策★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近年来,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提请逮捕和审查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时,坚持“必须具备《刑法》规定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件,以保证对不批捕的刑事案件的合法性”原则,建立了5道“防线”,凸显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公平正义”和“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后果较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不批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刑事和解等手段,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龙山区检察院通过依法对较轻刑事案件和解、构罪无逮捕必要和不构罪绝对不捕等法律手段,2009年以来,对80件208人采取了不批捕措施,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涉案嫌犯无一人重新犯罪,无因不捕案件引发控告或申诉发生。
建立审查防线,防止证据遗漏、事实不清、措辞含糊或不当而造成误批。他们坚持“每案必提”,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理由,全面分析提请批捕理由和证据材料,提审后承办人需对辩解理由与**移送证据是否存在差异进行仔细核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批捕决定的细微情节。
建立程序审批防线,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枉法办案。他们坚持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三位一体”审批把关机制,形成把关“三道锁链”,确保不捕案件质量。
建立激进、对抗防线,有效维护合法权益。注重对**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开展法理、事理、情理角度全方位的双向说理,在不捕决定书中加大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说理性,确保不捕说理有理有据,防止因不捕决定书表述模糊、可信度低等问题而引起的情绪激进和消极对抗的发生。
建立不批捕案件证据不足防线,确保案件为“铁案”。通过强化检察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完善《不捕案件理由说明书》、补充侦查提纲及各类法律文书的行文方式等,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指导、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确保案件经得住检验。
建立重新犯罪防线,坚持开展案后回访。变过去只走访不捕案件犯罪嫌疑人为走访嫌疑人和被害人,在帮助教育案犯重新回归社会的同时,有效防止了因旧矛盾重新激化和新矛盾的出现而导致重新犯罪或新案件的发生。



1楼2011-08-17 18: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