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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琴瑟起 何以笙箫默】 好吧 我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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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1-08-16 17:00回复

    有一种伤,叫七年之痒
    有一种爱,叫何以笙箫默
    流年似水。
    七年 也不过一瞬
    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一等七年
    能够守着一段看不到未来的爱情一等七年
    但是 他们做到了 所以他们等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 。


    2楼2011-08-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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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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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我却忽然觉得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沧海桑田。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我一直很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的沉沦 .
      那时侯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死水微澜。
      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3楼2011-08-1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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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现象,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原来做梦也会心痛,痛到醒来。
        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你怎么还不来?
        赵默笙,你可知这七年,我又数了多少个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确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有一天她回来,或者有一天他去寻找。
        平静是因为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4楼2011-08-1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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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 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 我却无能为力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
          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my sunshine!


          5楼2011-08-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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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无力绝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以琛曾经说她是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可是现在她连自己心中的阳光都消失了,又拿什么去照耀别人呢?
            “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6楼2011-08-1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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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以琛是很好追的。”她总结自己以前的经验,“关键是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保证他举手投降。”
              “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
              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
              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籍,唯一的快乐
              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
              然而
              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恨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了,一步步地靠近他,那线一寸寸地收紧。
              然后,在她还没意识到她在干什么之前,她的唇代替了她的手指。
              她的唇上还带着屋外的寒冷,他的却意外的温暖,然而这温暖却让她蓦地一阵心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再也止不住。
              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以琛,我居然一点也不难过,我以为我说起这些会很难过的。”
              以琛静静的说:“你有我了。”
              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但这缕阳光却不唯一的照耀他。
              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默笙把自己的衣服挂在他的旁边,然后傻傻地看着,突然就想微笑。却又心痛。
              她恰好一片笋在嘴里,却再也尝不出那股鲜甜,咽下去,像以琛说的,有股怪味道。
              下着小雪得夜晚,人来人往的闹市街头,第一次,觉得圣诞是个节日。


              7楼2011-08-1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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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1-08-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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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1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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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2011-08-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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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10楼2011-08-1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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