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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避孕套不算强“奸”,酒店开房只谈公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看完跌没笑,真心没笑!呵呵


1楼2011-08-16 13:17回复


    IP属地:贵州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1-08-16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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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6 17: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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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不论男或女,凡是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一些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 (2)不过,从一般认识上讲,强奸多指的是男子在未得经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同女子发生性行为。 (3)从法律认识上讲,某些国家立法时认为,只需要满足“强行发生性行为”这一定义,即构成强奸,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某些国家的刑法中,也认为是强奸罪;而另一些国家的刑法,则只承认只有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才属于强奸罪。
      以上BY百度百科


      3楼2011-08-16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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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的世界。


        来自掌上百度4楼2011-08-16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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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L真相帝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1-08-1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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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人民最有爱


            6楼2011-08-1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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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想做个女人,去强奸枪吧基佬,我没罪╮(╯▽╰)╭


              7楼2011-08-16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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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官人做得事,能算强奸么?开房能算坏事么?


                8楼2011-08-1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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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6 17: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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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教师被迫陪酒后被强“奸”,事后报警,**说:带避孕套不算强“奸”!天朝啊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1-08-1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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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朝本如此。法律为无物。
                    权在手则满口胡言乱语


                    10楼2011-08-16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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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蒋.介.石是不是又一个样了


                      11楼2011-08-1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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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娘你狠,连“**”都出星号!我去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1-08-1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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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样子还是权限好啊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1-08-1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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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膜拜3L大神


                            14楼2011-08-1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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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6 17: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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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是世界上最有效的通行证。而权力则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凑集最多的资金。权力也可以弄来女人。总之,你想要的一切利益..只看你愿不愿意得到它而已


                              15楼2011-08-16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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